2021年度生态环境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2-06-24 17:13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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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和人员情况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 市生态环境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8年12月27日,常德市环境保护局更名为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截至2021年12月,核定行政编制数31个,其中: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内设科室13个,所属单位8个。单位在编在职146人,离休2人,退休56人,提前退休4人。

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办公室)、人事科、督察协调办公室、综合科、法规与标准科、科技监测科、自然生态保护科(生物多样性保护办公室)、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核与辐射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直属机关党委。

所属单位分别是常德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常德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常德市农业资源和环境监督保护站、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武陵分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柳叶湖分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花源分局、市城区监测站

(二)单位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合作交流,协调配合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市内履约工作,参与高校、科研院所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幅减少进口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直至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

(三)部门财务情况

1、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决算报表反映,2021年度收入总计802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54.37万元,其他收入171.08万元;支出总计96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6.42万元,项目支出6305.1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784.74万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反映年末结转和结余1178.6万元。

2021年度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07.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50.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9.89万元;资本性支出1044.23万元。

2、2021年度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5193.98万元,支出总计为5193.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00.78万元,项目支出2593.2万元。

收入调整预算数为8025.4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54.37万元,其他收入171.08万元。由于武陵分局未独立核算,其他收入为武陵区财政拨款,其中:项目拨款支出为167.37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追加上级专项项目资金。

本年下达预算指标6825.91万元,上年结转预算指标2523.58万元,本年可用预算指标为9349.49万元。本年已使用预算指标7939.54万元,结余1453.96万元,其中财政同意结转1353.01万元到下一年。

(四)绩效目标

1、部门绩效总目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整改突出环境问题。提升生态环保综合监管水平。服务高质量发展。改革生态文明体制。

2、年度绩效目标(数量指标):

1) 党建工作任务完成率100%

2) 生态环境宣传次数600次以上

3) 机动车监管平台维护1个

4) 方案及规划编制各1套

5) 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巡查2批次

6) 执法及应急监测次数30次以上

7) 上级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数8个

8) 农村综合环境整治数60个

9) 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数31个

10) 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数16个

11) 土壤污染防治项目4个

12) 排污许可管理发证企业抽查数超过150家次

13) 排污登记表抽查数超过145家次

14) 排污许可证新核发、变更、延续超过200家次

15) 水环境污染防治专项检查超过6次

16) 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检查3批次

17) 饮用水源监测6批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9460.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22.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35.1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0.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6.57万元;资本性支出10.99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137.8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1.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68.11万元;资本性支出1017.94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0,支出为0。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0,支出为0。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分为98分。总的来说,市生态环境局各项工作完成较好,全年的工作基本沿着年初的总体目标推进,预算执行率高,机关运行成本控制合理,财务管理规范,整体支出的绩效指标执行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 产出数量:

1) 党建工作任务全部及时完成。

2) 生态环境宣传次数600次以上。

3) 机动车监管平台维护1个。

4) 方案及规划编制未完成,由于相关职责已划转至发改委,造成工作分工和进度调整。

5) 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巡查由两个团队分为2批次完成。

6) 执法及应急监测35次。 

7) 上级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数8个。

8) 农村综合环境整治数60个

9) 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数55个

10) 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数未完成,由于上级下达任务有调整,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数由31个增至55个,原定目标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数16个全部取消。

11) 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完成4个。 

12) 排污许可管理发证企业抽查234家次,抽查结果处理完成。

13) 排污登记表抽查160家次,抽查结果处理完成。

14) 排污许可证新核发、变更、延续263家次,程序规范。

15) 水环境污染防治专项检查超过10次。

16) 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完成3批次。

17) 饮用水源监测6批次。 

2、 产出质量

1) 督查案件办结率100%。完成督察期间上级交办件167件,完成上级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数8个,办结率100%。

2) 审核通过率0。由于碳达峰和绿色发展低碳试点城市规划相关职责已划转至发改委,造成工作分工和进度调整。

3) 平台正常运行率100%。机动车监管平台全年保持正常运行。

4) 排污许可证发放审核程序规范率100%。

5) 环境投诉办结率100%。完成督察期间上级交办信访件167件,处理日常信访投诉1439件,已全部办结。

3、 产出时效

由于职能划转、上级下达任务有调整不受我局控制的外部原因,两个产出数量指标,即碳达峰和绿色发展低碳试点城市规划方案及规划编制、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未在2021年度完成。其他项目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4、 产出成本

各类支出严格按照预算和有关要求规范合理列支。

5、 效益情况

社会效益方面,由于常德市生态环境质量每年都位于全省前列、宣传投入力度大,社会公众对于环保知识的知晓率超过80%。

可持续影响方面,居民幸福指数实现提升。土壤项目推进有力,获得省级真抓实干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区县(市)监测执法能力建设和污染防治,促进常德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推动常德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生态效益方面,2021年常德市各项考核指标均实现达标,包括:市城区PM2.5年平均浓度41 ug/m3,市城区PM10年平均浓度51 ug/m3,空气质量优良率85.5%,省控及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89.1%。

(二) 预算执行情况

整体支出资金执行率89.1%。全年预算1.08亿元,包括上年结转2784.74万元,年初预算5193.98万元。全年执行数9631.3万元,执行率为89.1%。其中,污染防治专项当年度1600万预算资金执行率为100%。

(三) 2021年部门主要工作及成效

1.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持生态优先、生态强市,攻坚克难、砥砺前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碧水蓝天净土扮靓美丽新常德。大气方面,2021年,市城区优良天数312天、同比增加2天,优良率85.5%、超目标值(83%)2.5个百分点;综合指数3.65,在同组7个市州(长沙、株洲、湘潭、衡阳、益阳、常德、郴州)中排第3位,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第48位;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40.51ug/m3、51ug/m3;纳入省考核的7个县市空气质量均达到二级标准。水方面,全市46个国省控断面水质总体改善,优良率达到89.1%;沅澧两水干流断面水质均为Ⅱ类及以上;13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汉寿蒋家嘴国控断面总磷浓度降到0.048mg/L,西洞庭湖水质在洞庭湖湖体水质中率先达到Ⅲ类。全市全年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生态破坏事件和辐射安全事故。

2.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有力。坚持以省“夏季攻势”明确常德市的9大类155项任务为重点,挂图作战、聚力攻坚,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夏季攻势”366项任务全部完成,完成率100%。一是蓝天保卫战取得较好成效。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开展工业炉窑、挥发性有机物、机动车尾气、非道路移动源、餐饮油烟、扬尘、油品、“散乱污”企业、禁烧禁燃禁炮等9大专项整治行动,全市60家有烧制工艺的砖瓦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正常运行;市城区35整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全市火电行业和65整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5家新型干法水泥厂脱硝升级改造、65家涉气企业VOCs综合整治全部完成;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执行处罚29处;科学调整“三车”作业时间,科学调度企业错峰生产,探索形成了臭氧污染防控的有效办法。二是碧水保卫战取得较好成效。紧盯“一湖两水”,扎实推进62项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任务,西洞庭湖总磷浓度同比下降20%、达到Ⅲ类水质;狠抓美丽河湖建设,西毛里湖、沅江鼎城段、桃花源水溪河获得湖南省“美丽河湖”称号;大力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提质三年行动计划,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47个,全面加强“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乡镇级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确保了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全面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创新出台入河(湖)排污口管理规定,形成了全市排污口监管“一张图”。三是净土保卫战取得较好成效。全力落实38.39万亩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1.33万亩重度污染耕地严格管控任务,结合行政区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监测点位布局图,绘制了受污染耕地分布一张图,重度污染耕地全部退出水稻生产。高位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整治,全市采矿权数从2020年底237家减少到2021年底146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彻底好转;大力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两年攻坚行动,全市建成绿色矿山28家,32家石煤矿全部关闭退出并完成生态修复。

3.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扎实有效。2017年以来,2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4次长江经济带警示片、2次省生态环保督察、1次省生态环境警示片,共向常德市交办149个问题。截至目前,应于2021年年底前销号的124个问题,已全部销号,销号进度和质量均居全省第一。在中央层面交办问题整改上,2020年前交办的33个问题已销号32个,余下的安乡珊珀湖水质综合治理问题已实现阶段性销号,2021年珊珀湖总磷浓度同比下降33.7%,水质稳定在Ⅳ类;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的30个问题中应于2021年年底前销号的10个问题已全部销号。通过从严加强整改,一些遗留的老大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2021年常德市生态环境满意度96.4%,继续保持全省第一。

4.生态环保综合监管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执法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始终保持从严执法高压态势,累计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60起,移送公安办理行政拘留案件13起,刑事犯罪案件3起。二是环境监测网络不断完善。在完善地表水水质监测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农业污染源调查监测,完成了29个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建设。三是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健全。新修订《常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建了应急处置队伍,建立了突发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积极推进“四严四基”三年行动计划,在巩固2019年、2020年成果的基础上,聚力推进、狠抓落实,2021年33项年度任务全部完成,生态环保工作基础不断夯实;积极加强生态环境项目建设,出台《常德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持续推进环保垂管体制改革,完善了水生态环境质量补偿机制。

5.服务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一是节能减排成效明显。涉水、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6775.81 吨、815.84吨、6263吨、731吨,均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二是绿色发展水平提升。严格“三线一单”约束,从严把好环评审批关,建立“两高”项目清单,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大力发展环保新兴产业,全市经济增长“含金量”“含新量”“含绿量”大幅提升。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从严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积极淘汰过剩落后产能,全市14家砖厂的轮窑淘汰退出。加大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推进力度,常德中车获评国家绿色工厂,中联建起“QTZ250(7020)平头塔式起重机”、腾飞化工“光学玻璃用硝酸钾”获评国家绿色设计产品,安福环保获评第三批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尤其是积极开展“绿色园区”创建活动,4个园区获评全省产业高质量发展园区,5个园区荣获全省“五好”园区称号。三是双碳行动有序推进。坚持把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评体系,全面开展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工作,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加强对20家重点碳排放企业日常监管;认真编制“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分解落实碳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推行碳排放权交易,完成7家发电企业碳排放权交易预分配配额,争取配额849.4万吨,积极为招商引资创造碳空间。

6.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坚持以市委深改委明确的12项年度改革任务为重点,持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了较好成效。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成效明显。出台《常德市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衔接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污染源“一证式”管理制度,强化固定污染源“一证式”执法监督,形成了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打造了排污许可管理的“常德模式”,获生态环境部表彰。尤其是率先在全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告知承诺制审批试点,简化审批环节,提升审批效率,常德经开区、高新区入园项目审批时间已由原来20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坚持“一窗受理、一窗办结”,下放60%的环评审批项目,21项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市民之家服务窗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成效明显。累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83起、赔偿资金354.79万元,实现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城管执法、林业6个部门和9个区县市办案全覆盖,案件查办率、查结率均居全省前列,让“谁损害、谁赔偿”的法定职责落地生根。河湖长制、林长制改革成效明显。推行长江“十年禁渔”,不断完善河湖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格局基本形成。出台《常德市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完善“7+1”配套制度,设立“四级”林长5732名,构建了林长制持续规范运行的制度保障体系。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由于职能划转、上级下达任务有调整无法预见的外部原因,两个产出数量指标,即碳达峰和绿色发展低碳试点城市规划方案及规划编制、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因此上述两个目标未在2021年度完成。 

七、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

通过完善制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管机制,加强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全过程监管。健全项目管理、专项资金使用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搭建监管信息化平台。进一步提高财务和项目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提高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设定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合理测算各项工作资金需求,细化预算编制明细,参考往来预算执行水平,通过市场询价等方式对预算编制情况进行论证,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三)提高项目产出。

压实绩效责任,提高业务工作的主动性,根据年初申报的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的安排各项工作实施计划并有效实施。结合绩效运行监控程序,加强项目执行过程监督管理,对未按计划实施或实施进度不理想的,在局内进行通报,督导调度,切实提高项目产出,全面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将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官网进行信息公开。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附件1: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docx

附件2: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

附件3: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