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
为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切实推动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和执法人员水平提升,我局制定了《2024年常德市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配合开展稽查工作。请于8月28日前将稽查工作联系人基本信息回执(方案附件3)反馈至市执法支队邮箱changhuanjian@126.com。
联系人:李源峰
联系电话:13873612237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3日
2024年常德市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效能,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根据《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办法》(环执法〔2024〕1号)(以下简称“稽查办法”)和《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现场执法规范性、执法案卷质量、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使 用、执法公示制度和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着装规范、信访投诉办理以及大气监督帮扶问题整改落实等内容,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的执法行为,促进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职,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中的主力军,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稽查内容
2022年以来被稽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规范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情况,依法实施现场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情况和执行生态环境执法相关政策制度情况等,主要包括:
一是现场执法规范性。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部出台的关于加强和规范生态环境执法系列文件和制度要求,重点稽查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以及执法笔录制作完整性和规范性。
二是案卷质量。依据行政处罚法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稽查执法案卷(含辐射类)重点检查行政处罚证据材料是否充分,处罚决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存在处罚不到位、有案不移、以罚代管、案件不及时录入系统等情况。
三是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使用情况。重点稽查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使用情况、便携式手持移动执法终端配置情况、系统联网情况、上报现场检查数据情况,以及是否使用移动执法系统进行现场执法、案件查办、操作是否规范情况等内容。
四是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情况。依据在生态环境系统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相关要求,重点稽查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五是执法着装规范性。依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重点稽查着装规范制度建立情况和执法人员未着装、制服与便服混穿、标志佩戴不规范、歪戴檐帽、披衣敞怀等明显影响整洁统一形象的情况。
三、稽查对象及人员
(一)稽查对象。按照《稽查办法》工作要求,确定安乡、桃源、鼎城为2024年现场稽查区县。市局针对稽查重点制定了稽查明细表(见附件1),稽查组对照稽查明细表开展工作。
(二)稽查人员。统筹全市执法力量,运用异地交叉稽查等形式,从全市执法人员中抽取符合条件的同志组成,共分2个稽查组和1个综合组(负责宣传和汇总材料等),组长由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担任(人员名单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
(一)下发通知(9月1日前)
下发稽查通知书,告知稽查时间、内容、需要准备的资料等。
(二)工作培训以及行前动员(9月5日前)
召开执法稽查工作启动会以及对参与执法稽查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明确稽查方法、要求和程序,讲解稽查重点内容和证据收集要求,并提出有关纪律要求,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现场稽查(9月5日—9月10日)
各稽查组对照稽查要点和任务清单,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稽查,查阅执法案卷、调取执法平台数据、抽检重点企业、组织执法人员理论考核、制作稽查询问笔录等,按规定收集必要证据,稽查组可视情况听取被稽查单位工作汇报。
(四)下达稽查意见书(9月30日前)
各稽查组结合检查情况进行综合研判,汇总形成《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稽查报告书》。市生态环境局于9月30日前向被稽查单位下达稽查意见书和问题整改明细表,被稽查单位10月14日前报送问题查处和整改情况。对稽查中发现的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驻局纪检监察组处理。
五、其他要求
(一)廉洁纪律。各派员执法机构要对派出人员开展行前教育谈话,稽查组成员严格落实廉洁守纪承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等有关纪律要求。
(二)工作保障。稽查期间,被稽查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保障所需监测设备,配合现场检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