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人员情况
根据市编办核定,常德市生态环境局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内设科室13个,所属事业单位5个,15个分局,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截至2022年12月,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共核定编制158个,实际在编在职145人,离休2人,退休65人,提前退休1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生态环境措施和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市较大、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急、预警和调查处理工作;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拟订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各区县(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编制生态保护规划及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市控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
11.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三)财务情况
1.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账面资产总额16419.69万元,负债总额5.55万元,净资产总额16414.14万元,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 | 期末余额 | 负债及净资产 | 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净额 | 2243.78 | 其他应付款 | 5.55 |
其他应收款净额 | 167.67 | 负债合计 | 5.55 |
固定资产净值 | 3032.54 | - | - |
在建工程 | 10215.24 | 累计盈余 | 16414.14 |
无形资产净值 | 760.46 | 净资产合计 | 16414.14 |
资产合计 | 16419.69 | 负债及净资产合计 | 16419.69 |
2.收支结余情况
(1)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根据常德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决算报表反映,2023年度收入总计7266.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25.23万元,其他收入241.29万元;支出总计726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2.38万元,项目支出3614.1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77.6万元。
(2)2023年度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年初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5286.61万元,支出总计为5286.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29.41万元,项目支出1956.2万元。
收入调整预算数为7266.5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25.23万元,其他收入241.29万元。由于武陵分局未独立核算,其他收入为武陵区财政拨款,其中:项目拨款支出为241.29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为追加上级专项项目资金。
(四)部门绩效目标
1.部门绩效总目标
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新常德,抓好“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功能、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四项重点任务,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争先创优,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部门年度主要绩效目标
(1)污染防治。平台升级改造与运维数量3个以上;平台正常运行率100%;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巡查1批次;报告或方案编制13个以上;水环境污染防治专项检查6次以上;土壤污染防治项目4个以上;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检查3次以上;污染防治专项目标完成率100%。
(2)人居环境。新增完成60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农村黑臭水体47条;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6%。
(3)执法监测。执法及应急监测30次以上;监测数据1500个以上;排污许可管理发证企业抽查140家以上;排污许可证新核发、变更、延续180家以上;排污许可证发放准确率100%;环境投诉办结率100%;执法检查次数200次以上;违法行为整改率100%;专家评估会议30次以上;
(4)问题整改。中央、省级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33个以上;督查案件办结率100%。
(5)党建工作。党建工作考核合格率100%。
(6)社会效益。居民所在区域环境质量逐年提高,达到相关质量标准;加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力度,引导更多机构和个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7)生态效益。市城区PM2.5年平均浓度控制在38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率85%以上;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
(8)满意度。单位职工满意度90%以上;社会公众对单位整体工作的满意度90%以上。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预、决算情况
2023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3329.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47.3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53.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22万元。
2023年,基本支出决算金额3652.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37.24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32.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82.21万元。
2.基本支出决算与预算数、上年数对比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2022年决算 | 2023年预算 | 2023年决算 | 2023年决算较年初预算增+(减-) | 2023年决算较上年决算增+(减-)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 | 工资福利支出 | 2787.29 | 2647.33 | 2637.24 | -10.09 | -0.38% | -150.05 | -5.38% |
2 |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533.64 | 553.86 | 532.93 | -20.93 | -3.78% | -0.71 | -0.13% |
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510.28 | 128.22 | 482.21 | 353.99 | 276.08% | -28.07 | -5.5% |
合计 | 3831.21 | 3329.41 | 3652.38 | 322.97 | 9.7% | -178.83 | -4.67% | |
原因分析:2023年基本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322.97万元,增幅9.7%,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353.99万元,增幅276.08%,主要是抚恤金43.75万元、奖励金3.98万元、医疗补助51.16、生活补助等其他补助125.37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离休费超年初预算33.95万元;退休费超年初预算95.7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10.09万元,减幅0.38%,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20.93万元,减幅3.78%,2023年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178.83万元,减幅4.67%,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各项支出逐年缩减。
3.“三公”经费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2022年决算 | 2023年预算 | 2023年决算 | 2023年决算较年初预算增+(减-) | 2023年决算较上年决算增+(减-)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 | 公务接待费 | 4.54 | 18 | 8.29 | -9.71 | -53.94% | 3.75 | 82.6% |
2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5.19 | 24.5 | 54.5 | 30 | 122.45% | 19.31 | 54.87% |
3 | 因公出国出境 | 1.5 | -1.5 | -100% | ||||
合计 | 39.73 | 44 | 62.79 | 18.79 | 42.7% | 23.06 | 58.04% | |
上表反映,2023年“三公”经费62.79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8.79万元,增幅42.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较年初预算减少9.71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较年初预算减少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增加30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购置费29.42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372.85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552.77万元,资本性支出820.08万元。
(三)预算管理情况
2023年,我单位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财政定额标准编制年度部门预算,预算编制遵循“两上两下”流程,经人大审议批准,财政批复后下达。制定了《内部控制手册》,对各类支出标准、报销审批手续进行了规定,在支出管理上,所有支出均实行“一支笔”审批,由经办人、科室(单位)负责人、分管业务工作局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分管财务工作领导签字后方可支付,3万元以上的大额支出需经局党组会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规定。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无。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无。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污染防治。2023年完成了常德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常德市市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机动车尾气平台的升级改造与运维;平台正常运行率100%;委托湖南恩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巡查工作,出具了1-12月月度巡查记录;开展了重点监管单位、项目、耕地分类管理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检查3次;污染防治专项目标完成率100%;完成2022年度常德市环境质量报告书、61条黑臭水体实施方案等13个报告或方案的编制工作;完成了土壤污染防治项目4个;开展了常德市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工作现场督查专项检查6次,目标完成。
2.人居环境。根据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系统数据显示,完成了60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农村黑臭水体47条;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8%,目标完成。
3.执法监测。2023年委托湖南博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德常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监测机构开展了执法及应急监测,出具执法监测检测报告61份;监测数据15265个;执法检查次数424次;专家评估会议36次;2023年处理市本级环境污染投诉案件135件,均已全部办结,环境投诉办结率100%;2023年委托湖南金翰轲环保有限公司完成了253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填报质量审核和249家企业排污许可现场核查和技术审查,排污许可证发放准确率100%;2023年共处理38次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整改率100%,目标完成。
4.问题整改。根据《2023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任务对照清单》,中央、省级交办的问题33个,已全部销号;督查案件办结率100%,目标完成。
5.党建工作。党建工作考核合格率100%,目标完成。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社会效益。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2月全省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优良天数2022年12月16天,2023年12月25天,同比增长了9天;优良率2022年12月51.6%,2023年12月87.1%,同比增长了29%;综合指数2022年12月4.57,2023年12月5.19,同比降低了11.9%,居民所在区域环境质量逐年提高,达到了相关质量标准;根据调查问卷统计,7.6%的居民认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未提升。
2.生态效益。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12月全省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2023年12月空气质量优良率87.1%;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以上目标均已完成;常德市城区PM2.5年平均浓度42微克/立方米,目标未完成。
3.满意度。根据问卷调查结果,单位职工满意度93.5%;社会公众对本单位整体工作的满意度92.1%。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编制欠精准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778.48万元,政府采购执行数1723.86万元,预算调整率达121.44%,预算调整率偏高。
原因分析:部门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未纳入本级预算,导致政府采购执行数与预算数差距较大。
(二)资产管理欠到位
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截止2023年底单位预付账款期末余额2243.78万元,其形成原因系购入的设备及监测系统等存在质保期,发票入账时按照“预付账款”进行账务处理,从而导致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
原因分析:固定资产入账时间均在支付质保金时,导致入账不及时。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合理编制预算
将各项收入支出全面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结合单位上年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年度工作计划或中长期规划,合理编制预算。
(二)完善资产管理
1.落实资产盘点程序。每年至少组织1次资产盘点。
2.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资产应及时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账实相符。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和公开情况
我单位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5.52分,评价结果为“优”,将按要求及时全面公开,详见附件2。
我单位将结合2023年绩效自评结果,加强部门绩预算管理,将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预算紧密结合,为部门预算编制提供参考。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