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排污权出让收入收费清单公示
2021-07-23 08:41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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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收费性质 |
税种 |
品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批准机关及文件 |
定价形式 |
备注 |
1 |
政府储备排污权出让收入 |
排污权出让收入 |
排污权交易费 |
化学需氧量2万元/吨、二氧化硫1.5万元/吨、氨氮4万元/吨、氮氧化物2.5万元/吨、铅500元/千克、镉600元/千克、砷500元/千克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14〕4号)、《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明确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等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湘税发〔2020〕94号)、《关于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和交易政府指导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82号) |
政府定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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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 |
排污权出让收入 |
排污权使用费 |
化学需氧量230元/吨·年、二氧化硫200元/吨·年、氨氮260元/吨·年、氮氧化物200元/吨·年、铅10元/千克·年、镉30元/千克·年、砷13元/千克·年 |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14〕4号)、《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明确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等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湘税发〔2020〕94号)、《关于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和交易政府指导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6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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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定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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