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污染防治专项绩效目标表

2022-03-18 11:18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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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项目名称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总额


(万元)

1600
本年度绩效目标解决区域重点环境问题,实现市城区PM2.5年平均浓度、空气质量全年优良率、省控及以上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等关键指标达到2022年上级考核要求,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社会公众满意度85%以上。
本年度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内容指标值及单位备注
产出指标数量指标应急预案编制(水科)市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编制1本
媒体宣传(办公室宣教组、事务中心宣教中心)主流媒体专栏报道多于5家主流媒体,全年报道多于700篇
问题交办量(督察办)对中央、省督察期间交办、反馈问题进行现场督办的工作量200件左右
项目现场巡查量(办公室财务组)对上级专项资金(省级、中央下达资金)的使用进行全过程管理,对纳入巡查的项目进行现场巡查的工作量大于800个次
移动监测车购置(科技监测科)移动监测车购置1台
清单更新(大气科)污染源清单更新及应急减排清单更新2个
平台建设(事务中心信息中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监管平台建设,常德市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综合管理系统(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管理平台(二期),常德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公众展示平台)2个
质量指标验收合格率确保设备性能正常,产品质量合格,平台试运行通过100%
审核通过率应急预案编制和清单更新工作中,专家评审或者上级审核通过率100%
公众知晓率生态环境宣传到位≥80%
整改完成率督察中交办问题的整改完成率大于90%
时效指标 工作完成及时率各项工作按照方案或计划完成100%
成本指标经济成本指标
社会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成本规范合理率资金严格审批,各项支出成本按标准合理合规,控制在预算额度内100%
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社会公众环保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环保意识的成效提升
人居环境和居民生活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成效提升
生态效益指标市城区PM2.5年平均浓度市城区PM2.5年平均浓度≤43ug/m3(以2022年上级下达为准)历史标准
市城区空气质量全年优良率市城区空气质量全年优良率≥83%(以2022年上级下达为准)历史标准
省控及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全市46个省控及以上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86%(以2022年上级下达为准)历史标准
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社会公众满意度85%以上
审核意见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财政业务主管科室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