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常德市万人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9-12-20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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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精细化,对2018年度常德市万人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 项目概况

2018年常德市万人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专项资金,根据《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湘发〔2018〕20号)《常德市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实施方案》(常环发〔2015〕23号)等文件精神立项。2018年市财政预算安排96万元,用于全市范围内89处万人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主管部门为常德市生态环境局,2018年6月通过政府采购,确定湖南澄源检测有限公司为项目具体实施单位。

(二) 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通过本项目实施,完成全市范围内89处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的水环境质量监测,对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发布通报并对不合格水源地整改情况进行审核验收,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2. 2018年度项目绩效目标

(1)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市89处饮用水源地监测,其中:县级以上水源地全年监测3次,县级以下水源地监测2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综合达标率不低于84.2%(2017年饮用水源地水质综合达标率);

(2)全年出具3期水源地水质监测报告,水质监测报告CMA认证率达100%;

(3)全年出具3期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报告,不合格水质通报处置验收率达100%;

(4)全年出具水质监测有效数据个数13400个以上,数据准确率达100%;

(5)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对2018年度常德市万人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我评价,对项目基本情况、绩效目标、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绩效情况、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了说明,自我评价得分97分,自评结果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万人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预算96万元,采购合同金额为95.18万元,2018年12月28日预算资金到位95.18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常德市万人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专项当年资金使用率为0;2019年4月3日支付湖南澄源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费用95.18万元,资金累计使用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常德市生态环境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及标准,此外,为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按规定实施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支付纳入国库集中支付,保障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于2018年7月9日与湖南澄源检测有限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湖南澄源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9月、11月对全市范围内89处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并于2018年8月13日、2018年10月30日、2018年12月14日出具了三期水质检测分析报告,其中市级水源3处监测3次,各分析109项;县级水源11处监测3次,2次分析61项、1次分析109项;其它水源75处监测2次,1次分析61项、1次分析109项;全年共计监测186次、分析1.34万个项目。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分析水质检测分析报告的监测结果,于2019年2月28日出具《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我市89处万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018年水质监测结果的通报》(常环函〔2019〕9号),2018年还联合区县针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开展“2018夏季攻势”行动,完成对我市存在的1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进行排查整治。

(三)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1.全年完成全市89处饮用水源地监测,其中:县级以上水源地监测3次,县级以下水源地监测2次,2018年饮用水源地水质综合达标率为45.8%,较2017年下降38.4%,目标未完成;

2.全年出具3期每处水源地水质监测报告,水质监测报告CMA认证率达100%,目标完成;

3.全年出具3期饮用水源地水质评价报告,不合格水质通报率达100%,市生态环境局未对不合格水质进行后续检查验收,目标未完成;

4.全年出具水质监测有效数据个数16272个,数据准确率达100%,目标完成;

5.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82%,目标未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1.提升了保护意识。通过出具监测报告和水质评价报告,通报检测结果,有利于促进各区县市进行饮用水源污染排查,推动社会保护饮用水水源意识的提升。

2.加强了水源保护力度。市生态环境局采取向有关区县市政府下发饮用水源地警示函等方式,加大水源保护力度,其中,津市生态环境局对白龙潭县级饮用水水源地及6处“千吨万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同时开展环境问题排查和整治;临澧县开展了包括临时取水口在内的19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详查,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并向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作出交办,督促加快治理。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85分。

六、存在的问题

(一)检测报告提交不及时

根据《常德市2018年万人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专项监测工作任务书》的规定,项目实施单位应于2018年5月、8月、11月提交3次水质检测评价报告,项目实施单位实际提交报告时间为2018年8月、10月、12月,检测报告提交不及时不利于项目主管单位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应用,并对监测不合格水源地进行及时有效处理。

(二)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检测费用

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4月3日支付湖南澄源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费用95.18万元,检测合同签订日期为2018年7月9日,项目完成时间为2018年12月,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中有关规定“付款方式为双方签约后7个工作日,采购方支付中标方预付款50%,项目完工后,采购人支付中标方尾款50%”,市生态环境局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检测费用。

七、建议

(一)督促及时提交报告。市生态环境局应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合理安排本年工作进度,确保项目实施单位及时提交水质检测报告,为下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治理提供依据,确保群众用水安全。

(二)严格执行合同规定。项目主管单位通过政府采购确认项目实施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检测费用,杜绝采购约定与具体执行脱节,市生态环境局应积极与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及时下达指标并根据合同及时支付检测费用。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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