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饮用水水源地水体水质监测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0-01-15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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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常德市2019年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专项监测政府采购项目预算96万元,纳入2019年市财政预算。主要是对全市88处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的水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其中市级水源3处监测3次,各分析109项;县级水源11处监测3次,2次分析61项、1次分析109项;其它水源74处监测2次,1次分析61项、1次分析109项;全年共计监测190次、有效分析数据16102个。

市生态环境局作为政府购买主体单位委托常德市伟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政府招标采购。2019年5月24日,常德市伟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通知书,6月13日签订采购合同;湖南德环检测中心为承接主体单位,负责常德市2019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专项监测工作,中标金额95.20万元,服务期限至2019年12月31日。

(二)项目绩效目标

绩效总目标:通过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完成全市88处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的水环境质量监测,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1、具体目标

湖南德环检测中心按照国家、省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采样监测,在保证监测工作的客观性、公正性、有效性前提下,出具监测报告,并对出具的监测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未经许可,湖南德环检测中心不得向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提供常德市2019年万人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专项监测报告和监测报告监测数据。

2、工作要求

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上报监测实施方案。在每次采样监测之前5个工作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报告监测工作安排,在采样月下月的20日之前提交常德市2019年万人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专项监测报告。

项目实施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承接单位湖南德环检测中心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常德市2019年万人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专项监测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自查报告。

(三)项目实施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常德市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实施方案》,需以绩效评估结果作为拨付资金、年度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常德市2019年饮用水源地水质专项监测项目的承接主体湖南德环检测中心2019年6至12月共支出95.20万元。具体情况是:员工工资支出56.18万元,试剂支出10.59万元,耗材支出12.68万元,差旅费及其他支出15.75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湖南德环检测中心有较为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所有收支纳入公司统一核算,但没有建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收支台账,其项目支出在公司的管理费用,其他应付款科目内支出。

4、项目组织和项目管理情况

湖南德环检测中心监测服务严格按《常德市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项目合同进行。

公司持有国家核发的资质证书,由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该监测服务工作;在管理制度方面已制订了包括人员培训、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定期校验和校准、内部质量控制、信息上报等制度;配备监测车辆4台,采用GPS定位系统对监测采样人员进行定位管理;上报了监测方案;形成监测报告并编制了水质评价报告报市生态环境局。

5、项目实施进度

2019年5月24日,常德市伟恒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发布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通知书,6月13日签订采购合同;6月15日—7月5日,湖南德环检测中心进行了第一次采样,8月5日,报送了第一次水质监测报告;

8月13日—8月25日,湖南德环检测中心进行了第二次采样,10月25日,报送了第二次水质监测报告;

11月7日—11月25日,湖南德环检测中心进行了第三次采样,12月20日,报送了第三次水质监测报告。

2019年12月25日,报送了绩效评价自查报告。

二、承接单位绩效自查情况

根据《常德市市本级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常政办发〔2015〕10号)、《常德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试点方案》(常政办发〔2015〕11号)文件精神,项目单位进行了较为认真的自评,并报送了自评报告。报告较详细地介绍了项目概况,总结了项目的组织管理,服务目标完成情况和项目资金情况。自评结果为“优”。

三、 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常德市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实施方案》(常环发〔2015〕23号), 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局(监测站)参与,通过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四、项目的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的经济性

根据常德市2019年饮用水源地水质专项监测项目政府采购合同,该项目合同约定的2019年总价款为95.20万元,为相关供水企业直接减轻水源地水质监测支出95.20万元,间接带来业务收入95.20万元。

(二)项目的社会效益性

1、解决了人员就业。项目解决了45名人员的就业问题。

2、加大了水源保护力度。通过监测报告和水质评价报告,为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下步进行污染整治、确保水质达标起到了促进作用。

(三)评价结论

常德市2019年饮用水源地水质专项监测2019年度绩效总得分97分,总体绩效评价为“优”,未按规定提交监测报告扣1分、监测分析内部质控措施不够完善扣2分。    

根据《常德市2019年万人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CDGP-201907093362)、《2019年饮用水源地水质专项监测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考核办法》,该项目应支付监测服务费95.20万元。

五、存在的问题

(一)监测报告、水质评价报告上报不及时。

监测报告、水质评价报告未及时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交。

(二)监测分析内部质控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15日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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