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要求,我局对2019年度部门的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有关规定,形成本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 市生态环境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8年12月27日,常德市环境保护局更名为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目前,核定行政编制数31个,其中: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内设科室12个,所属单位8个(其中独立核算二级预算单位湖南常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单位在编在职155人,离休3人,退休76人。
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办公室、综合科、法规与标准科、科技监测与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另设直属机关党委。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常德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常德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常德市农业资源和环境监督保护站、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武陵分局、常德市环境保护局柳叶湖分局、常德市环境保护局桃花源分局、湖南常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有关上级专项资金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分配使用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合作交流,协调配合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市内履约工作,参与高校、科研院所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幅减少进口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直至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部门决算报表反映,2019年度收入总计7092.96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6912.1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37万元,其他收入156.46万元;支出总计704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3.38万元,项目支出3521.66万元。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反映结余2146.91万元。
2019年度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45.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40.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3.34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45.77万元。
(二)2019年度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度预算、决算、结余对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金额 | 决算金额 | 执行差异 (预算-决算) | ||||
年初 预算 | 上年结转 | 本年追加 | 本年收回指标 | 预算可用指标 | |||
基本支出 | 2769.81 | 383.58 | 624.56 | 1.56 | 3776.39 | 3523.38 | 253.01 |
项目支出 | 960.40 | 1507.83 | 2738.19 | 5206.42 | 3521.66 | 1684.76 | |
合计 | 3730.21 | 1891.41 | 3362.75 | 1.56 | 8982.81 | 7045.04 | 1937.77 |
针对上表反映情况,说明如下:
市生态环境局追加的专项项目资金主要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专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车采购专项、环保宣传、“三线一单”编制、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专项、以及上级安排专项(机动车排气污染固定遥感检测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专项、长江生态环境修复驻点跟踪研究工作专项、2018年度重点民生实事县级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省级专项、尾矿库污染防治专项、土壤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设备采购、原湘联污染地块修复工程监理服务等) 。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和管理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9年决算金额 | 2018年决算金额 | 增减情况(2019-2018) |
公务接待费 | 24.46 | 23.11 | 1.35 |
公车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184.23 | 52.65 | 131.58 |
因公出国出境费用 | 11.48 | -11.48 | |
合 计 | 208.69 | 87.24 | 121.45 |
从上表反映,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208.69万元,较上年支出87.24万元增加121.45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1台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车及更换车辆(达到规定报废年限及里程)1台。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贯彻落实常德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打好蓝天、碧水和净土保卫战,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明显增加、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土壤环境风险明显降低的目标。全面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扎实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到2020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 2025年力争成为泛湘西北区域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二)2019年部门绩效目标
1、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2、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从源头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3、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治理战役,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4、加强环境监测管理工作,为环境监管提供基础和支撑。
5、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技术评估,确保环评
审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减轻企业负担。
四、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专门的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9年4月,集中力量对2019年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情况进行了梳理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联合各相关业务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进行了核定,对会计记录、财务报表及财务资料进行了整理,对相关数据及材料进行了核实,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总结,确保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实施。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紧扣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部署,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环保督察整改、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抓手,真抓实干、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方面,1-12月,我市23个省控及以上考核断面中22个保持在Ⅱ—Ⅲ类,其中陈家河、坡头、窑坡渡、三江口等4个国控“水十条”考核断面均为Ⅱ类,蒋家嘴断面总磷浓度0.055mg/L(≤0.1mg/L),同比下降12.7%,其它指标均达到Ⅲ类标准;9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8个Ⅱ类、1个Ⅲ类。大气方面,1-12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7天,优良率75.9%;PM2.5、PM10年均浓度分别为48ug/m3、60ug/m3。
二是“夏季攻势”推进有力。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夏季攻势”明确我市的65项治理任务、市本级自加压力明确的“2019年夏季攻势”治理任务77项均已全部完成。
三是突出问题整改扎实有效。截至12月31日,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17个问题,已完成15个,交办的242个信访件已全部办结;“回头看”交办的12个问题,已完成5个,交办的271件信访件已办结270件;省环保督察交办的45个问题,已完成38个,交办的503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具体工作中,主要突出了以下六个方面:
1. 坚持高位统筹,全面压实责任。一是高点站位谋划推进。2019年,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生环委全会及各类专题会议近50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两会”、市委全会等全市性大会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交办污染防治工作,生态环境保护重视程度、推进力度达到前所未有新高度。带头坚持“一线工作法”,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20多次前往汉寿西洞庭湖、鼎城石板滩、安乡珊珀湖、津市窑坡渡、桃源陬市、石门壶瓶山,以及常德经开区、常德高新区等地现场调研解决难点问题;各区县市、市直部门负责人都坚持调度在一线、督促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形成了良好攻坚氛围和强大攻坚合力;尤其对54项重点攻坚任务,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以《致区县市主要负责同志的一封信》形式逐一交办至各区县市党政“一把手”,并坚持每周集中1-2天时间、选择1-2个区县,开展点对点、全覆盖现场督导,加快问题解决和任务落实。二是重点突出机制引领。市长牵头建立“污染防治攻坚”和“攻坚70天,打赢蓝天白云保卫战”微信群,指挥调度、分析研判到天到时、到具体指标;严格落实市(县)长、局长、科(股)长“三长巡查”制度、“两办”督查室定期督查督导制度,坚持对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点评、一月一通报,聚焦问题短板,督促强化落实,形成了你追我赶的“打擂”氛围;结合机构改革对市生环委成员单位进一步调整充实,出台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履职尽责“十条规定”、市生环委工作规则,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一要点一方案一清单一细则”,明确目标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健全宣传引导机制,以“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世纪行”为契机,集中开展“五进”活动,评选全市首届“最美绿色卫士”10名,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应;积极向外宣传发声,刊播生态环保新闻宣传报道1000余条,在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上稿100余篇。尤其是湖南日报《欧美黑杨砍伐之后》的报道得到省委书记杜家毫“写得好,很生动”的重要批示,欧美黑杨清理成效被央视专题报道。三是强力推动督查督办。市政府成立5个专项督查组,对各区县市、市直责任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执行特护期应急减排预警指令等情况,开展24小时不间断督查,2019年共发出29期督查通报,有效推动各级各部门积极履职尽责,有力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市生环委办定期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等主要责任部门,对省、市“夏季攻势”任务开展现场核查,尤其是对部分进度滞后、整改标准不高的任务和问题通过市级媒体公开曝光,并对相关责任单位下发交办单,整治情况实行一天一调度一通报,引起了强烈反响,掀起了攻坚热潮。
2. 坚持精准施策,全面聚力攻坚。紧扣省委、省政府“2019年基本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要求,将纳入三年行动计划的治理任务全面梳理、全面把脉、全面排查,分别建立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拉条挂账、建立台账、从严督导。一是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长亲自挂帅成立蓝天保卫战指挥部,建立健全区域分类管控、科学预警预判、定期会商调度、污染源清单、网格化管理、第三方巡查等精细管控机制,出台《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奖惩暂行办法》《关于加强混凝土、砂浆和沥青搅拌企业扬(粉)尘污染整治及沥青烟气治理的通知》《关于重新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市城区秸秆及垃圾禁烧工作考核惩罚办法(试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常德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文件,全面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污染源,各项治理管控措施推进成效明显。全市22家机动车环检机构全部实现联网并实时公开检验过程和结果,安装配备3套机动车尾气固定遥感监测设备、2套便携式林格曼黑度识别仪、1套车载式机动车排放抽测设备,各区县市均配备1套便携式机动车检测设备;完成了329台锅炉窑炉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和23家重点企业VOCs治理任务;3个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执行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全部完成;全市412个建筑工地落实扬尘防治“6个100%”任务已完成386个,完成率达93.69%,满足考核要求;市、县两级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分别达到88%、80%,超额完成目标。尤其是为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强化“以时保日”,对市城区及周边33个乡镇(街道)实行网格化管控,每月考核排名前6位的分别给予1万元奖励、排名后3位的分别给予1万元罚款;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严格执行“发现1个火点扣10万”处罚标准,规定实施至今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对176个火点开出“罚单”,对落实禁烧管控责任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严厉追责问责,2名乡镇党委书记被免职,产生了极强的震慑效应。进入10月份特护期以来,针对大气污染防治严峻形势,出台《特护期应急减排方案》,分别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指令21个、11个、3个,以及特别指令3个,科学细化应急减排措施,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包点巡查督促、一日一会商等制度,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从6月末的4.47下降到12月底的4.30,其中10月、11月、12月综合指数分别排全省第4位、第5位、第5位,在全省通道城市中排名第1。二是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启动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五结合”工程,为洞庭湖区生态环境治理修复提供有益探索和借鉴。尤其是通过狠抓欧美黑杨清理、三汊障投肥养殖退出等问题整改,现在的西洞庭湖呈现出“鸟多、鱼多、草多、水好”的喜人态势,得到了省委主要领导高度肯定。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172处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编制报告完成率达100%;10个排污口规范化整治任务全部完成;纳入今年考核的19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均已按期开工,市城区黑臭水体全部“清零”;8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已完成;新开工建设38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2020年将实现全覆盖;全市10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个国家级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在线监控设施实现稳定达标运行,自查及省里交办的40个园区问题已整治完成34个。三是全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作为全国6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之一,我市紧扣“出模式、出经验、出效果”目标,按照“土十条”和先行区建设指导意见要求,先行先试、主动作为,先行区建设经验先后在今年生态环境部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经验交流会议和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年会上宣传推介,石门雄黄矿治理修复经验得到央视《美丽中国》栏目宣传报道。7个土壤治理项目均已完成并验收,120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已完成;扎实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建立并完善固体废物问题清单,生态环境部清废行动交办的2批次24个疑似问题和1个自清自查疑似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纳入“2019年夏季攻势”的2家禁养区应退养畜禽养殖场、养殖专业户已全部退养到位并验收,建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场25个,736家规模养殖场配套安装粪污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72.5%;超额完成农村改厕111393座;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1583万亩次,主要农作物测土施肥覆盖率达94%;农药使用量4766吨(实物量),同比减少15.9%。
3.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从严整改。一方面,狠抓生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按照“污染消除、生态恢复、群众满意”目标,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建立健全领导分片包案机制,采取“三级”联督联办、排位通报、约谈警示等方式,推动解决了一批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居民集中区工业污染等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尤其是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回头看”督察交办的所有问题必须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整改的精神,对我市原计划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的鼎城区石板滩石煤矿山整治,原计划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的城市雨污未分流的问题,原计划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市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原计划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的皇木关污水处理厂纳污管网配套建设,原计划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的洞庭湖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问题等5个问题,坚持统筹谋划、加快推进,整改工作成效明显,预计2020年年底前可全面整改到位。另一方面,狠抓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严格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着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积极在“保护好一江碧水”中体现“常德担当”。国家长江办交办的2个问题,汉寿三汊障水域围湖投料养殖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通过省政府审核销号;鼎城石板滩石煤矿坑治理修复问题整改已完成年度阶段性任务,其中矿区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投入运行,累计处理矿坑废水70万方,伍房矿坑、新堰湾矿坑生态修复工作已完成,生态建设经验得到央视《焦点访谈》专题宣传报道。省长江办交办的35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已整改完成26个,其余9个问题正在持续推进。市本级暗访排查的148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93个,余下的55个问题正全力推进整改。
4. 坚持红线意识,全面加强监管。一是强化执法监管。建立健全部门联席会议、常设联络员和重大案件会商督办、信息资源共享等制度,完善生态、公安执法协作机制和生态、检察联动机制,全面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环境专项执法行动、“铁拳”系列专项行动、“环湖利剑”环境执法、交叉执法检查、强化监督检查、“三磷”专项执法行动。2019年,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18起,罚款总金额达1693余万元,其中查封扣押6起、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移送或刑事移送案件合计34起,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力、震慑力充分显现。二是强化监测监管。建成常德经开区、常德高新区等2个国家级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站,已投入试运行;建成并运行大气预警预报平台,已具备7天大气预警预报能力;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平台,完成3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防护围栏建设,基本实现区县市监测全覆盖;加强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完成7个国控水站比对监测工作和三江口站升级改造,积极配合长江经济带水站建设,新建市城区酸雨自动监测站3个;全市国控企业有效传输率98.94%,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率100%。三是强化风险防控。以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涉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工业园区为重点,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防控措施,市、县两级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或修订,10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已完成环境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全市13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试验应急预案已完成备案,2019年全市未发生一起重大环境安全事件或因环境污染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全年共开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7315批次,共执行电子联单2204批次。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数据审核、汇总和初报,并通过国家质量核查。
5. 坚持优质服务,全面助推高质量发展。一是高起点开展生态文明创建。出台《常德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规划》,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紧扣2020年、2025年分别成功创建省级、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目标,制定实施推进方案、年度方案以及宣传方案等配套文件。省级创建的35项考核指标已达标30项,达标率86%;成功打造了一批省级生态县以及国家级、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尤其是桃源、石门成功创建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津市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二是严标准把关源头管控。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坚持把省政府划定的单元落实到地块,红线勘界定标,进度位居全省前列。初步分别划定大气、水、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面积1522.2平方公里、5504平方公里、4533平方公里,分别占市域面积8.4%、30.1%、24.6%。坚持战略环评、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健全规划环评会商机制,严把重大产业、项目的环境准入关,依法依规否决了津市涔澹农场水洗布等不符合规划环评的建设项目。三是大力度推进长江保护修复。严格履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政治责任,统筹推进重点断面整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三磷”排查整治、固体废物排查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黑臭水体整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等八大专项行动,全力守护绿水青山,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开展驻点跟踪研究,生态环境部驻点办公室挂牌成立,围绕突出总磷减排、监控断面总磷达标,积极探索“建立两个系统、构筑三大平台、出台四个清单、建成五大体系、打造六大样板、形成七种模式”,积极探索长江保护修复的常德方案,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
6. 坚持党建引领,全面锻造环保铁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突出党组领导核心,通过抓党建,促工作,强作风,转形象。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按规定落实谈心谈话、“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开展谈心谈话500多次,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4个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4次、支部党员大会16次、支委会44次、党小组会近120次。12月3日,按照主题教育工作要求,在市委第十巡回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局党组召开了高质量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细化方案和工作考核方案,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干部年底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细化考核考评标准,科学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干部使用、评先、提拔的重要依据。二是稳步推进改革。机构改革已基本完成,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已挂牌,市环境监测站已上收省生态环境厅,更名为湖南省常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正式挂牌;《常德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正式印发实施,生态环境系统机构编制复核工作已经完成,区县市生态环境部门资产财务清理摸底工作基本完成,干部人事调整及党组织设置等前期工作正有序推进,区县市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全部完成挂牌,分局局长全部完成任命,分局“三定”文件已正式印发,2020年生态环境系统将按新机制运行。三是强化能力提升。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通过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党的报告员集中宣讲、外聘专家专题辅导、集体观看党建教育片等方式,自觉践行初心使命,激发勇担职责热情,焕发干事创业激情。大力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大比武、公文写作大比武、环境执法大比武、环境监测技能大比武、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竞赛大比武等“五大比武”活动,致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深化“党员当模范,人人争贡献”主题活动,先后评选21名“党员模范示范岗”和“爱岗敬业示范岗”先进个人、11家“流动红旗单位”,有1名同志被评为湖南省“最美基层生态环保铁军人物”,示范引领效应十分明显。
六、综合自评结果
根据《常德市环境保护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为95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等级为“优秀”。总的来说市生态环境局各项工作完成较好,全年的工作基本沿着年初的总体目标推进,预算资金支出合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执行到位。但在预算执行的过程方面还有待加强。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 重视质量管理,保证服务质量。市生态环境局重视政府购买服务质量管理,在大气污染第三方巡查服务管理上,根据业务特点,将巡查发现问题数量和交办整改情况作为费用结算的重要依据,各问题线索必须附定位及图片。在饮用水源地水质检测服务管理上,引入绩效评价理念,在检测业务完成后,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将评价等级与费用结算比例挂钩。
2. 严格环保执法,打击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环境执法“双随机”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规定频次和要求对企业实施日常监管,全年抽检排污单位794家, 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7起,罚款金额298.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4起,典型案件曝光36起。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超总量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不按证排污等违法行为,强化排污企业环境守法主体责任。常德市环境监察支队被省生态环境厅评为2019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 财务管理与账务处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预算执行方面有待加强。市环保局2019年全年实际收入7092.96万元,年初预算3730.21万元,预算执行比为190%,多执行的预算支出来源为年中追加(本级及上级下达)和年初结余。由于专项工作增加较多,造成年中经费的追加。
2. 生态环境质量还需进一步改善。
环境空气质量亟待改善。今年市城区优良天数、优良天数比例和PM2.5平均浓度等指标均比去年下滑。
八、有关建议
(一)提高预算的执行比率
各业务部门在预算编列时,应充分考虑来年的工作方向和资金来源,提前向政府和财政部门报告资金额度的需求情况,按财政要求尽量纳入年初的预算笼子,减少预算追加的比例,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度。预算编制应从实际需求出发,杜绝宽打窄编制方式。建议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合理测算各项工作资金需求,细化预算编制明细,参考往来预算执行水平,通过市场询价等方式对预算编制情况进行论证,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严肃性,避免因预算编制不合理导致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
(二)规范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审批程序,保证重大支出的合理性。落实财务监督审核程序,各项支出应经财务审核,保证各项支付相关票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发挥财务监督的管理作用。
(三)提高项目产出
压实绩效责任,提高业务工作的主动性,根据年初申报的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的安排各项工作实施计划并有效实施。结合绩效运行监控程序,加强项目执行过程监督管理,对未按计划实施或实施进度不理想的,在局内进行通报,督导调度,切实提高项目产出,全面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一级 | 二级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分标准 | 自评 得分 |
投 入 | 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5 |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 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得1分; ②符合部门职责,得1分; ③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得3分。 | 5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7 |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得1分;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得2分; 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得2分; 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得2分。 | 7 | ||
预算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3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扣掉编制部门和劳动部门批复同意的临聘人员。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员控制率≤100%,得3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 “三公经费”变动率≤0,得5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5 |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项目支出/项目总支出)×100%。 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 项目总支出: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得5分; 80%(含)-90%,得4分; 70%(含)-80%,得3分; 60%(含)-70%,得2分; <60%,得0分。 | 5 | ||
过 程 | 预算 | 预算完成率 | 4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100%。 | 预算完成率≥95%,得4分; 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1 |
预算调整率 | 2 | 预算调整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本年追加预算:部门(单位)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预算调整率≤5%,得2分; 5%-10%(含),得1.5分; 10%-15%(含),得1分; 15%-20%(含),得0.5分; >20%,得0分。 | 0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2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剔除此项指标。 | 2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2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该指标以2019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出5%扣1分,扣完为止。 没有楼梯馆所项目的部门剔除此项指标。 | 2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2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 公用经费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过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2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2分; 每超过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2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得2分; 每超过(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预算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等管理制度; 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④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5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2 | ①是否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①按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得1分; ②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得1分。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 2 | ||
资产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1 | 是否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0.5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 | 1 |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1 | 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 ①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得0.5分; ②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得0.5分; | 1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 | 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固定资产利用率=100%,得1分; 每低于1%,扣0.1分,扣完为止。 | 1 | ||
产 出 | 职责 | 个性化指标 | 17 | 从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等方面设置 | 17 |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5 | 部门(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单位)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 5 | ||
效 果 | 履职 | 经济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5 |
社会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
生态效益 | 5 | 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5 | |||
行政效能 | 5 | 政府对机关工作实施情况的具体评价,以年度政府考核结果为依据。 | 优秀计5分,良好计3分,合格计1分,不合格计0分。 | 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5 | 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 | ≥90%,得5分; 每降低1%,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
合计 | 100 | 95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 编制数 | 2019年实际 在职人数 | 控制率 | |||
161 | 155 | 96.27% | ||||
经费控制情况 | 2018年决算数 | 2019年预算数 | 2019年决算数 | |||
三公经费 | 87.24 | 208.00 | 208.69 | |||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 | 52.65 | 124.00 | 184.23 | |||
其中:公车购置 | 22.00 | 133.45 | ||||
公车运行维护 | 52.65 | 102.00 | 50.78 | |||
2.出国经费 | 11.48 | 6.00 | 0.00 | |||
3.公务接待 | 23.11 | 78.00 | 24.46 | |||
项目支出 | 3365.02 | 960.40 | 3293.95 | |||
1.业务工作专项 | 2749.09 | 880.40 | 3365.07 | |||
2.运行维护专项 | 115.93 | 80.00 | 127.71 | |||
公用经费 | 439.28 | 395.62 | 543.79 | |||
1.办公经费 | 335.94 | 246.18 | 350.41 | |||
2.公车运行维护费 | 0.84 | 14.00 | 2.57 | |||
政府采购金额 | —— | 394.20 | 2443.32 | |||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 —— | 3362.75 | ||||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 | 批复 规模 | 实际规模(㎡) | 规模 控制率 | 预算 投资 (万元) | 实际 投资 (万元) | 投资 概算 控制率 |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 | 严控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用支出;精简办会办文;强化公车管理。 |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