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职能职责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为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根据《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派驻区县(市)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生态环境局派驻区县(市)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按照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的授权负责派驻地生态环境工作。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派驻地有关部门拟定生态环境措施、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派驻地有关部门实施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
(二) 负责有关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权限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权限内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派驻地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 负责监督管理派驻地减排目标的落实。根据上级核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组织制定派驻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监督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按照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上级有关专项资金和市县财政性资金分配使用的意见,申报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和临时安排的有关项目和资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派驻地大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染防治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监督实施。会同派驻地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合整治工作,监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派驻地大气环境保护工作,执行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时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 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国家、省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八) 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派驻地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查或报批派驻地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 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执法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负责派驻地生态环境监测网点建设管理和生态环境信息网运行维护工作。建立和实施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派驻地有关部门(单位)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排放的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履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相关义务。
(十一) 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导、协调、督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监督检查派驻地有关部门 (单位)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配合做好督察问责工作。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协调权限内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并提出处理建议,监督执行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或处置措施。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及科技工作。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派驻地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 ,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四)参与生态环境领域合作交流工作。
(十五)承担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和派驻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本单位内设科室5个,所属事业单位2个。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科技监测与财务股、自然生态保护股、污染防治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常德市石门生态环境监测站、石门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无所属二、三级预算单位,故202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为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部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 | 公开01表 | ||||
| 单位:万元 | |||||
| 收入 | 支出 |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1324.95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6 | 0.701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0 | 二、外交支出 | 17 | 0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0 | ...... | 18 | 0 |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0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9 | 80.839 |
| 五、事业收入 | 5 | 0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20 | 34.552 |
| 六、经营收入 | 6 | 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21 | 8061.325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0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22 | 0 |
| 八、其他收入 | 8 | 6916.057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23 | 11.27 |
| 9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4 | 52.323 | ||
| 10 | ...... | 23 | |||
| 11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24 | 0 | ||
| 本年收入合计 | 12 | 8241.01 | 本年支出合计 | 25 | 8241.01 |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 13 | 0 | 结余分配 | 26 | 0 |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14 | 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7 | 0 |
| 总计 | 15 | 8241.01 | 总计 | 28 | 8241.01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 |||||
收入决算表
| 部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 | 公开02表 | |||||||
| 单位:万元 | ||||||||
| 项 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 合计 | 8241.01 | 1324.953 | 0 | 0 | 0 | 0 | 6916.057 | |
| 2013699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0.701 | 0 | 0 | 0 | 0 | 0 | 0.701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5.331 | 75.331 | 0 | 0 | 0 | 0 | 0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3.596 | 0 | 0 | 0 | 0 | 0 | 3.596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 | 1.912 | 1.912 | 0 | 0 | 0 | 0 | 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4.552 | 34.552 | 0 | 0 | 0 | 0 | 0 |
| 2110101 | 行政运行 | 814.372 | 647.111 | 0 | 0 | 0 | 0 | 167.261 |
| 211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95.58 | 95.58 | 0 | 0 | 0 | 0 | 0 |
| 2110199 |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 事务支出 | 556.654 | 408.144 | 0 | 0 | 0 | 0 | 148.51 |
| 2110299 |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 支出 | 32.49 | 0 | 0 | 0 | 0 | 0 | 32.49 |
| 2110301 | 大气 | 800.4 | 0 | 0 | 0 | 0 | 0 | 800.4 |
| 2110302 | 水体 | 4017.169 | 10 | 0 | 0 | 0 | 0 | 4007.169 |
| 2110307 | 土壤 | 1414.9 | 0 | 0 | 0 | 0 | 0 | 1414.9 |
| 2110399 |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 329.76 | 0 | 0 | 0 | 0 | 0 | 329.76 |
| 2130201 | 行政运行 | 11.27 | 0 | 0 | 0 | 0 | 0 | 11.27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2.323 | 52.323 | 0 | 0 | 0 | 0 | 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逐级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 ||||||||
支出决算表
| 部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 | 公开03表 | ||||||
| 单位:万元 |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 合计 | 8241.01 | 1019.649 | 7221.361 | 0 | 0 | 0 | |
| 2013699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0.701 | 0.701 | 0 | 0 | 0 | 0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 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75.331 | 75.331 | 0 | 0 | 0 | 0 |
| 2080801 | 死亡抚恤 | 3.596 | 3.596 | 0 | 0 | 0 | 0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 | 1.912 | 1.912 | 0 | 0 | 0 | 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4.552 | 34.552 | 0 | 0 | 0 | 0 |
| 2110101 | 行政运行 | 814.372 | 814.372 | 0 | 0 | 0 | 0 |
| 211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95.58 | 0 | 95.58 | 0 | 0 | 0 |
| 2110199 |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 事务支出 | 556.654 | 25.592 | 531.062 | 0 | 0 | 0 |
| 2110299 |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 支出 | 32.49 | 0 | 32.49 | 0 | 0 | 0 |
| 2110301 | 大气 | 800.4 | 0 | 800.4 | 0 | 0 | 0 |
| 2110302 | 水体 | 4017.169 | 0 | 4017.169 | 0 | 0 | 0 |
| 2110307 | 土壤 | 1414.9 | 0 | 1414.9 | 0 | 0 | 0 |
| 2110399 |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 329.76 | 0 | 329.76 | 0 | 0 | 0 |
| 2130201 | 行政运行 | 11.27 | 11.27 | 0 | 0 | 0 | 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2.323 | 52.323 | 0 | 0 | 0 | 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逐级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部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 | 公开04表 | |||||||
| 单位:万元 | ||||||||
| 收入 | 支出 | |||||||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项 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3 | 4 | 5 |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1324.95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3 | 0 | 0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0 | ...... | 14 |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 | 0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5 | 77.243 | 77.243 | ||
| 4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16 | 34.552 | 34.552 | ||||
| 5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17 | 1160.835 | 1160.835 | ||||
| 6 | ...... | 18 | ||||||
| 本年收入合计 | 7 | 1324.953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19 | 52.323 | 52.323 |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8 | 0 | 20 |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9 | 0 | 21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0 | 0 | 本年支出合计 | 22 | 1324.953 | 1324.953 | ||
| 国有资产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11 | 0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3 | 0 | 0 | ||
| 总计 | 12 | 1324.953 | 总计 | 24 | 1324.953 | 1324.953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部门: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 | 公开05表 | |||
| 单位:万元 | ||||
| 项 目 | 本年支出 |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 合计 | 1324.953 | 836.821 | 488.132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支出 | 75.331 | 75.331 | 0 |
| 2089999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1.912 | 1.912 | 0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34.552 | 34.552 | 0 |
| 2110101 | 行政运行 | 647.111 | 647.111 | 0 |
| 211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95.58 | 0 | 95.58 |
| 2110199 |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 408.144 | 25.592 | 382.552 |
| 2110302 | 水体 | 10 | 0 | 1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52.323 | 52.323 | 0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逐级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 部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 | 公开06表 | |||||||
| 单位:万元 |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614.939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17.842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0 |
| 30101 | 基本工资 | 254.814 | 30201 | 办公费 | 9.635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0 |
| 30102 | 津贴补贴 | 84.625 | 30202 | 印刷费 | 0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0 |
| 30103 | 奖金 | 45.712 | 30203 | 咨询费 | 0 | 310 | 资本性支出 | 1.556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0 | 30204 | 手续费 | 0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0 |
| 30107 | 绩效工资 | 65.67 | 30205 | 水费 | 1.418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1.281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75.331 | 30206 | 电费 | 11.299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0.275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0 | 30207 | 邮电费 | 2.002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0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34.552 | 30208 | 取暖费 | 0 | 31006 | 大型修缮 | 0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0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49.772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0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912 | 30211 | 差旅费 | 10.32 | 31008 | 物资储备 | 0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52.323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31009 | 土地补偿 | 0 |
| 30114 | 医疗费 | 0 | 30213 | 维修(护)费 | 1.238 | 31010 | 安置补助 | 0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0 | 30214 | 租赁费 | 0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0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484 | 30215 | 会议费 | 0 | 31012 | 拆迁补偿 | 0 |
| 30301 | 离休费 | 0 | 30216 | 培训费 | 0.3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 30302 | 退休费 | 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4.251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0 |
| 30303 | 退职(役)费 | 0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0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0 |
| 30304 | 抚恤金 | 0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0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0 |
| 30305 | 生活补助 | 2.484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0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 |
| 30306 | 救济费 | 0 | 30226 | 劳务费 | 6.875 | 399 | 其他支出 | 0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0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5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0 |
| 30308 | 助学金 | 0 | 30228 | 工会经费 | 30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0 |
| 30309 | 奖励金 | 0 | 30229 | 福利费 | 31.284 | 39909 | 经常性赠与 | 0 |
| 资本性赠与 | ||||||||
| 经常性赠与 | ||||||||
| 资本性赠与 | ||||||||
| 经常性赠与 | ||||||||
| 资本性赠与 |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39910 | 资本性赠与 | 0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28.395 | 39999 | 其他支出 | 0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 |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553 | ||||||
| 人员经费合计 | 617.423 | 公用经费合计 | 219.398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部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 | 公开07表 | ||||||
| 单位:万元 | |||||||
|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 合计 | 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逐级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部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 | 公开08表 | |||
| 单位:万元 | ||||
| 项 目 | 本年支出 | |||
| 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 合计 | 我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逐级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 ||||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部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 | 公开09表 | ||||||||||
| 单位:万元 | |||||||||||
| 预算数 | 决算数 |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小计 | 公务用车 | 公务用车 | ||||||
| 购置费 | 运行维护费 | 购置费 | 运行维护费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7.5 | 0 | 0 | 0 | 0 | 7.5 | 4.251 | 0 | 0 | 0 | 0 | 4.251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8241.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30.86万元,增加39.44%,主要是因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增加。支出总计8241.0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30.86万元,增加39.44%,主要是因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8241.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4.953万元,占16.0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916.057万元,占83.9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8241.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649万元,占12.37%;项目支出7221.361万元,占87.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24.9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1.742万元,减少15.97%,主要是因为办案经费支出及环境保护与整治专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24.95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1.742万元,减少15.97%,主要是因为办案经费支出及环境保护与整治专项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24.9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0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1.742万元,减少15.97%,主要是因为办案经费支出及环境保护与整治专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24.9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7.243万元,占5.83%;卫生健康(类)支出34.552万元,占2.61%;节能环保(类)支出1160.835万元,占87.61%;住房保障(类)支出52.323万元,占3.9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99.5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24.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4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机关和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76.74万元,支出决算为75.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
年初预算为4.36万元,支出决算为1.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7.06万元,支出决算为34.5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4、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71.71万元,支出决算为647.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5、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5.58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零,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执法办案经费的追加。
6、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357.37万元,支出决算为408.1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返还的追加。
7、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零,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专项增加。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52.323万元,支出决算为52.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6.8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17.4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7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19.3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22%,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4.251万元,完成预算的56.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不必要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2.691万元,减少38.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单位检查工作、调研、乡镇对接环保工作,兄弟单位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减少。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由于2023年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零,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4.251万元,完成预算的56.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不必要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2.691万元,减少38.7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单位检查工作、调研、乡镇对接环保工作,兄弟单位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数量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由于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为零,无法计算百分比。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与上年相比由于202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为零,无法计算百分比。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51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5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0个、来宾303人次,主要是上级单位检查工作、调研,乡镇对接环保工作,兄弟单位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9.39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3.805 万元,降低5.9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单位开支会议费0万元;2024年本单位开支培训费0.3万元用于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从业人员岗位能力提升培训及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参加培训,人数27人;2024年本单位开支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38.45%,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1.55%。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2024年,上级交办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共有10个方面142项具体任务,需要完成整改销号的任务138项,截至12月底,已完成138项,验收销号135项,完成率100%,销号率97.8%;上级交办我县突出生态环境问题32个,其中需要2024年销号的15个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任务,包括12个第二轮省环保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和3个“洞庭清波”日常监督问题,均已完成整改销号;5月9日至6月9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向我县交办信访件35件,其中重点件1件,已办结32件,阶段性办结3件,没有未办结件。
2.2024年,我县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严防死守大气、水、土壤三大领域,以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生态产品。一是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发布了《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的通告》《石门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成1123台柴油货车尾气检测、342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以及37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上牌,进一步抓实工业污染、扬尘污染、生活面源污染、臭氧源、移动源污染管控,逐步扭转空气质量落后的局面。截止12月31日,我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0天,优良率90.2%,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20,全市排名第5位,全省排名第73位。空气质量改善1.45%,全市排第4位,全省排第72位;二是持续开展碧水保卫战。制定《石门县入河(湖)排污口全覆盖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全年完成了8处问题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分类梯次完成了1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争取专项治理资金559万元完成1处(新关镇新关社区干溪沟)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为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争取资金2850万元、1890万元开展沩水流域、渫水流域环境治理,目前两个项目均已完成前期工作,正按计划进度实施中。2024年,我县7个国省控断面、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樟木滩)断面水质优良率100%;三是着力打响净土保卫战。严格把控污染源头,对13家企业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排查,均未发现涉镉等重金属污染隐患;完成2块“一住两公”用地调查和14个优先监管地块污染防控工作。争取资金1425万元,强力推进石门县新铺镇关停煤矿遗留污染(酸性废水)综合整治项目。受污染耕地风险可控,安全利用率达91%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3.为充分发挥生态环境部门职能作用,我局围绕推动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相协调、相促进,不断探索拓宽“两山”转化通道,提炼出了“凤鸣渫澧之源、虎啸湖南屋脊、橘红石门大地、茶香潇湘北极”等几个典型案例,并于5月已向省生态环境厅申报,得到省、市主管部门的支持和肯定;我县自2010年被纳入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经过多年努力,该项工作成效显著。11月25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湖南省2023年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结果的通报》,我县管理评分1.5分,在全省55个参加评价的县域中排名第一,这是继2022年获全省管理评分第一后再占鳌头,获得转移支付资金1.55亿元;为加强特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我县实施了华南虎野化放归实验项目,目前该项目一期工程已完成,通过了国家林草局现场考评验收,待华南虎野化种源选育后入驻试验基地。
4.我局继续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力度与温度同行”的理念,在加强执法监督、优化执法方式的同时,指导和帮助企业自觉守法,协同推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一是进一步优化服务。按照“流程最优、时限最短、资料最少”的原则,充分利用线上审批平台,大力推行“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压缩审批时限,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当场审核,当场受理,及时跟踪办理,耐心做好解答。2024年全年受理、办结、送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项目共计21件;二是进一步帮扶指导。制定了《为企服务清单》,每月确定一个主题,主动对企业提供全方位政策与技术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生态环境领域困难和问题。今年共召开环保业务培训会、座谈会5次,发放环保宣传手册300余份,主动对复工复产的企业上门进行指导并提出可行建议和方法,帮助10余家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工作;三是进一步依法监管。大力拓展“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的非现场监管执法模式,坚持以宣传指导为主,建立了专门的企业沟通交流群,在群内分享典型案例、点对点指导等,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加强企业环保管理。同时实行“三次告知制度”要求企业进行整改,促使企业改正了环境违法行为,杜绝了环境隐患。对轻微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启动免予处罚、从轻处罚程序,全年对2家违法企业免予处罚,免罚金额达22万元,对4家违法企业从轻处罚,减少处罚金额达31.79万元。
5.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制度,将日常监管、突击检查、专项执法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重点行业的环境执法监察力度,全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1起,处罚金额130.527万元,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案件4件,有力遏制了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消除了一批危害生态环境安全的风险隐患;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按照《石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督促61家企业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开展了应急演练1次;督促87家企业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对4家一级监管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对全县100多家汽修企业开展日常监管检查,大大提升了我县危险废物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群众举报“线索源”作用,不断加大对环境信访案件的处理力度,2024年共受理办结环境信访投诉153件,其中150件已办结、3件正在办理中。
6.我局切实发挥生态环境监测重要基础和技术支撑作用,当好生态环境保护的“顶梁柱”和“生命线”。一是加快构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依托27个空气自动监测站、5个重点管控入河排污口、8个重点断面,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噪声等监测,努力打造覆盖水、土、气、声等要素的“天地空”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年共出具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31期,月报11期,监测报告单52份;二是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组织学习《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2024年度行动计划》《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联合挂牌督办第三方机构弄虚作假案件全部宣判》等系列文件,通过全面自查自纠,强化培训,邀请上级业务人员现场指导等方式,不断总结梳理监测能力存在的短板和弱项进行全面整改,进一步规范质控管理水平,逐步提升监测数据质量管理能力,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快、新”;三是切实规范生态环境监测行为。全面落实全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相关要求,制定了《常德市石门生态环境监测站2024年监测数据质量提升工作方案》。2024年共迎接了省、市6次专项检查,顺利通过了湖南省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整治检查,检查组专家指出,我县是首例建成并运行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MS)的监测站,首批独立完成了资质复评审,且近三年连续出具CMA报告近300份,对我局监测能力和质控水平给予了充分肯定。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
五、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具体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循环经济、能源管理事务和其他节能环保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根据要求,二级预算单位未单列整体部门绩效目标,由主管单位统一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