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作出湖南奥能石墨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碳化石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2-11-01 17:26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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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2年11月1日对《湖南奥能石墨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碳化石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10日(7天)。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6-7257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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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奥能石墨有限公司年产18000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碳化石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x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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