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澧县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是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根据《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派驻区县(市)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常编办发﹝2019﹞2号文件精神,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派驻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派驻地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措施、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派驻地有关部门实施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有关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权限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权限内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派驻地重点区城、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派驻地减排目标的落实。根据上级核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组织制定派驻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监督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按照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上级有关专项资金和市县财政性资金分配使用的意见,申报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和临时安排的有关项目和资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派驻地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监督实施。会同派驻地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派驻地大气环境保护工作,执行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国家、省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派驻地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查或报批派驻地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执法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负责派驻地生态环境监测网点建设管理和生态环境信息网运行维护工作。建立和实施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派驻地有关部门(单位)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排放的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履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相关义务。
(十一)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导、协调、督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监督检查派驻地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配合做好督察问责工作。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协调权限内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并提出处理建议,监督执行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或处置措施。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及科技工作。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派驻地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四)参与生态环境领域合作交流工作
(十五)承担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和派驻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是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内设科室5个,所属事业单位2个(未独立核算),全部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纪检室)、科技监测与财务股、污染防治股、自然生态保护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澧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常德市澧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本级及所属2个财务未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澧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常德市澧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 公开01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 | 1655.36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 | 131.28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2 | 0.00 | 二、外交支出 | 15 | 0.00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3 | 0.00 | 三、国防支出 | 16 | 0.00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4 | 0.0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7 | 0.00 |
五、事业收入 | 5 | 0.00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18 | 4064.46 |
六、经营收入 | 6 | 0.00 |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19 | 21.00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7 | 0.00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0 | 88.83 |
八、其他收入 | 8 | 578.27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21 | 116.83 |
9 | 22 | ||||
本年收入合计 | 10 | 2233.63 | 本年支出合计 | 23 | 4422.40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11 | 0.00 | 结余分配 | 24 | 0.00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12 | 2188.77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25 | 0.00 |
总计 | 13 | 4422.40 | 总计 | 26 | 4422.40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3.本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Z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部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 公开02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
合计 | 2233.63 | 1655.36 | 578.27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31.28 | 0.00 | 131.28 | |||||
20104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131.28 | 0.00 | 131.28 | |||||
2010499 |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 131.28 | 0.00 | 131.28 |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1875.70 | 1566.53 | 309.17 | |||||
21101 |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1596.43 | 1566.53 | 29.90 | |||||
2110101 | 行政运行 | 933.76 | 903.86 | 29.90 | |||||
211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46.19 | 246.19 | 0.00 | |||||
2110199 |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 416.48 | 416.48 | 0.00 | |||||
21102 | 环境监测与监察 | 14.66 | 14.66 | 14.66 | |||||
2110299 |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 14.66 | 14.66 | 14.66 | |||||
21103 | 污染防治 | 174.60 | 0.00 | 174.60 | |||||
2110302 | 水体 | 10.00 | 0.00 | 10.00 | |||||
2110399 |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 164.60 | 0.00 | 164.60 | |||||
21104 | 自然生态保护 | 70.00 | 0.00 | 70.00 | |||||
2110499 |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 70.00 | 0.00 | 70.00 | |||||
21199 |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 20.00 | 0.00 | 20.00 | |||||
2119999 |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 20.00 | 0.00 | 20.00 | |||||
215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21.00 | 0.00 | 21.00 | |||||
21508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 21.00 | 0.00 | 21.00 | |||||
2150899 | 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 21.00 | 0.00 | 21.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8.83 | 88.83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8.83 | 88.83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88.83 | 88.83 | 0.00 | |||||
229 | 其他支出 | 116.82 | 0.00 | 116.82 | |||||
22999 | 其他支出 | 116.82 | 0.00 | 116.82 | |||||
2299999 | 其他支出 | 116.82 | 0.00 | 116.82 | |||||
2.本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Z03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部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 公开03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4422.40 | 1264.15 | 3158.25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31.28 | 0.00 | 131.28 | ||||
20104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131.28 | 0.00 | 131.28 | ||||
2010499 |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 131.28 | 0.00 | 131.28 |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4064.46 | 1073.27 | 2991.19 | ||||
21101 |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1735.16 | 1073.27 | 661.89 | ||||
2110101 | 行政运行 | 933.76 | 933.76 | 0.00 | ||||
211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76.19 | 0.00 | 276.19 | ||||
2110199 |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 525.21 | 139.51 | 385.70 | ||||
21102 | 环境监测与监察 | 14.66 | 0.00 | 14.66 | ||||
2110299 |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 14.66 | 0.00 | 14.66 | ||||
21103 | 污染防治 | 2205.23 | 0.00 | 2205.23 | ||||
2110302 | 水体 | 1107.33 | 0.00 | 1107.33 | ||||
2110399 |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 1097.90 | 0.00 | 1097.90 | ||||
21104 | 自然生态保护 | 89.41 | 0.00 | 89.41 | ||||
2110402 | 农村环境保护 | 3.00 | 0.00 | 3.00 | ||||
2110499 |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 86.41 | 0.00 | 86.41 | ||||
21199 |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 20.00 | 0.00 | 20.00 | ||||
2119999 |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 20.00 | 0.00 | 20.00 | ||||
215 |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 21.00 | 0.00 | 21.00 | ||||
21508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 21.00 | 0.00 | 21.00 | ||||
2150899 | 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 21.00 | 0.00 | 21.00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8.83 | 88.83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8.83 | 88.83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88.83 | 88.83 | 0.00 | ||||
229 | 其他支出 | 116.82 | 102.04 | 14.78 | ||||
22999 | 其他支出 | 116.82 | 102.04 | 14.78 | ||||
2299999 | 其他支出 | 116.82 | 102.04 | 14.78 | ||||
2.本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Z04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 公开04表
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金额 | 项 目 | 行次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栏 次 | 1 | 栏 次 | 2 | 3 | 4 | 5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 | 1655.36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5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2 | 二、外交支出 | 16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3 | 三、国防支出 | 17 | |||||
4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8 | ||||||
5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19 | 3755.30 | 3755.30 | ||||
6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0 | 88.83 | 88.83 | ||||
7 | …… | 21 | ||||||
8 | 22 | |||||||
本年收入合计 | 9 | 1655.36 | 本年支出合计 | 23 | 3844.13 | 3844.13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0 | 2188.77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24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1 | 2188.77 | 25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12 | 26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13 | 27 | ||||||
总计 | 14 | 3844.13 | 总计 | 28 | 3844.13 | 3844.13 | ||
2.本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Z01_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 公开05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3844.13 | 1132.20 | 2711.93 | ||
211 | 节能环保支出 | 3755.30 | 1043.37 | 2711.93 | |
21101 |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1705.26 | 1043.37 | 616.89 | |
2110101 | 行政运行 | 903.86 | 903.86 | 0.00 | |
211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76.19 | 0.00 | 276.19 | |
2110199 |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 525.21 | 139.51 | 385.70 | |
21103 | 污染防治 | 2030.63 | 0.00 | 2030.63 | |
2110302 | 水体 | 1097.33 | 0.00 | 1097.33 | |
2110399 |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 933.30 | 0.00 | 933.30 | |
21104 | 自然生态保护 | 19.41 | 0.00 | 19.41 | |
2110402 | 农村环境保护 | 3.00 | 0.00 | 3.00 | |
2110499 |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 16.41 | 0.00 | 16.41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88.83 | 88.83 | 0.00 | |
22102 | 住房改革支出 | 88.83 | 88.83 | 0.00 |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88.83 | 88.83 | 0.00 | |
2.本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Z0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部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 公开06表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决算数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867.26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64.06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
30101 | 基本工资 | 305.32 | 30201 | 办公费 | 13.16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
30102 | 津贴补贴 | 28.95 | 30202 | 印刷费 | 6.67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
30103 | 奖金 | 102.19 | 30203 | 咨询费 | 0.00 | 310 | 资本性支出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0.00 | 30204 | 手续费 | 0.00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
30107 | 绩效工资 | 163.94 | 30205 | 水费 | 1.82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77.65 | 30206 | 电费 | 11.82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26.03 | 30207 | 邮电费 | 4.29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34.30 | 30208 | 取暖费 | 1.50 | 31006 | 大型修缮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0.00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29.90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11.21 | 30211 | 差旅费 | 20.46 | 31008 | 物资储备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117.17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31009 | 土地补偿 | |
30114 | 医疗费 | 0.00 | 30213 | 维修(护)费 | 0.48 | 31010 | 安置补助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0.50 | 30214 | 租赁费 | 0.00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88 | 30215 | 会议费 | 1.88 | 31012 | 拆迁补偿 | |
30301 | 离休费 | 0.00 | 30216 | 培训费 | 1.56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
30302 | 退休费 | 0.0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17.69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30303 | 退职(役)费 | 0.00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0.00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30304 | 抚恤金 | 0.00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0.00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
30305 | 生活补助 | 0.00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0.00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30306 | 救济费 | 0.00 | 30226 | 劳务费 | 0.73 | 399 | 其他支出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0.00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00 | 39906 | 赠与 | |
30308 | 助学金 | 0.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36.37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
30309 | 奖励金 | 0.88 | 30229 | 福利费 | 57.74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0.0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00 | 39999 | 其他支出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0.0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32.69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0.00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00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25.29 | ||||||
人员经费合计 | 868.14 | 公用经费合计 | 264.06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 公开07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 决算数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 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 运行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31.00 | 0.00 | 0.00 | 0.00 | 0.00 | 31.00 | 17.69 | 0.00 | 0.00 | 0.00 | 0.00 | 17.69 |
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2.本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F03机构运行信息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 公开08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
合计 |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 ||||||
2.本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Z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澧县分局 公开09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支出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 ||||
2.本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Z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422.4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55.61万元,减少36.62%,主要是因为上级安排环保项目资金减少。支出总计4422.4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55.61万元,减少36.62%,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233.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5.36万元,占74.1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578.27万元,占25.89%。(说明:其他收入为县级财政拨付的所有资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42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4.15万元,占28.59%;项目支出3158.25万元,占71.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844.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减少3133.88万元,减少44.91%,主要是因为上级安排环保项目资金减少。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844.1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133.88万元,减少44.91%,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44.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9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86万元,减少1.05%,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44.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0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00%;节能环保(类)支出3755.30万元,占97.69%;住房保障(类)支出88.83万元,占2.3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85.17万元(市级年初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844.13万元(包括市级资金和县级财政拨付的资金),完成年初预算的277.5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1.4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决算口径不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时计入了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之中了。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06.72万元,支出决算为90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9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环保垂直管理改革,单位年终绩效考核奖、文明奖、综治奖年初市级财政没有预算,由县级财政予以解决;二是年初预算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决算时计入了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之中了。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87.82万元,支出决算为27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4.5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市级财政追加执法办案资金,二是县级财政拨付的项目资金年初没有纳入预算。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14.1万元,支出决算为52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拨付的项目资金年初没有纳入预算。
5、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7.33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拨付的项目资金年初没有纳入预算。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33.3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拨付的项目资金年初没有纳入预算。
7、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级财政追加的候鸟保护专项资金。
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41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拨付的项目资金年初没有纳入预算。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85.09万元,支出决算为88.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工资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2.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8.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6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264.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3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17.69万元,完成预算的57.0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1万元,支出决算为17.69万元,完成预算的57.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和管理公务接待费支出,二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严格公务接待费的审核把关和支出程序。与上年相比减少0.07万元,减少0.3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严格公务接待费的审核把关和支出程序。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增减0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69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2021年本单位无此项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6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58个、来宾1368人次,主要是固废处置督导检查、省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检查、环境保护工作学习交流、生态环保督察、地下水环境调查、土壤治理修复工作、上级涉企执法检查、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督导、澧水水质监测工作、省市秸秆焚烧督察、固废处理工作交流、大气自动监测站维护、监测设备巡检、环保项目工程工作联系、饮用水源地排查督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1年本单位无此项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本单位无此项经费支出。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0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3.96 万元,增长14.76%。主要原因是:2020年环保垂直改革,上收垂直管理之后,业务工作增多导致一般性行政支出增加。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0.4万元,增长214.28%,主要原因是:垂直改革之前县级财政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较少,垂直改革后,机关运行经费市级保障大幅提高。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开支会议费1.88万元,用于三类一般性工作会议,召开澧县危险废物大调查大排查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上牌工作会议,人数30人,内容为澧县危险废物大调查大排查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上牌工作;召开澧县老科协年度工作总结调研工作会议,人数16人,内容为2020年老科协年度工作总结和调研工作;召开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4次,人数164人,内容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议,人数85人,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动员;开支培训费1.56万元,用于参加湖南省环境统计业务培训,人数2人,内容为湖南省环境统计业务培训;参加全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专题培训,人数3人,内容为全省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专题培训;参加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暨法规与标准工作培训,人数1人,内容为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暨法规与标准工作培训;参加湖南省污染源监控业务培训,人数1人,内容为湖南省污染源监控业务培训;参加湖南省应对气候变化培训,人数1人,内容为湖南省应对气候变化培训;参加湖南省环保信用评价专题培训,人数1人,内容为湖南省环保信用评价专题培训;参加监测业务技能培训,人数1人,内容为监测业务技能培训;参加湖南省污染源监测技术培训,人数1人,内容为湖南省污染源监测技术培训;参加县域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培训,人数2人,内容为县域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培训;参加2021年排放源统计业务培训,人数1人,内容为2021年排放源统计业务培训;参加湖南省生态环境系统执法培训,人数1人,内容为生态环境系统执法培训,参加大气与噪声污染防治培训,人数1人,内容为大气与噪声污染防治培训;参加生态自然保护监管政策与技术培训,人数1人,内容为生态自然保护监管政策与技术培训。2021年本单位开支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0万元,2021年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26.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191.25万元(主要是县级拨付上级专项资金工程采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0.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根据我局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2021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中向好。环境空气质量方面,县城区优良天数345天,优良率94.5%;综合指数2.90,全省排第48位,与上年56位相比前进8位次; PM2.5年平均浓度为32ug/m³,与去年持平。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县6个省控及以上考核断面水质达到省市考核要求,4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澧水干流常年保持在Ⅱ类水质。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全县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达3.48万亩,5870亩重度污染耕地按要求严格落实了管控措施,有力保障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和疑似污染地块均没有开发利用,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2、污染防治攻坚圆满完成任务。全局上下齐心,积极履职、主动作为,有力有效推动了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良好成效。“有力”突出表现在重视程度高。先后多次提请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四次)全会等会议,专题研究会商、安排部署2021年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暨“夏季攻势”工作。省厅、市局以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亲临现场,督促检查、调研指导,有力推动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落细。“有效”突出表现在工作效果好。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澧县环境信访件20件(其中重点件3件,重复投诉4件),已办理回复20件;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共1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6大类38项任务,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销号,整改完成率、销号率均达100%。全县石煤矿关闭修复、赤峰羊耳山煤矿涌水治理、砂石土矿专项治理、城区生活污水治理、北民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等一大批生态环境“老大难”问题,得到高度重视并取得积极进展。
3、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了新突破。按照《澧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实施方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重点围绕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等内容,安排实施6大类68个工程项目建设,34个考核指标全部高标准达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2021年11月,经省厅现场检查验收,被授予“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称号。
4、各类违法行为得到严肃查处。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一是严查违法行为。先后对三力汽车、佳木木业等23家环境违法企业立案进行查处,下达处罚决定书23份,作出行政处罚336.6万元;办理行政拘留案件3起,向法院移送强制执行案12件。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全年完成双随机执法检查企业20家以上,其中重点污染源企业10家。重点对新鹏陶瓷、新澧化工、理昂电力等16家涉气重点企业开展督察检查,确保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开展专项行动。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混凝土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全县23家混凝土搅拌站进行了环保集中整改;完成了全县涉铊企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积极参与全县矿山企业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对59家高新区企业开展环保专项检查帮扶行动,督促4家园区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改,得到相关企业及管委会的一致好评。
5、“三大保卫战”取得良好成效。一是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牵头开展工地扬尘治理、道路扬尘及露天烧烤治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机动车尾气治理、工业企业应急减排“五大”专项行动,督促14家砖瓦行业企业完成了脱硫、脱硝及在线设施安装,对4家VOCs企业完成了污染设施升级改造,为津溥包装公司争取到位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奖补资金216万元。印发《关于在县城区域内禁止销售和燃烧高污染燃料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城区煤炭销售和管理。二是积极实施碧水保卫战。为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全面完成48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任务,各个水源保护区均设立了宣传牌、界标牌、交通警示牌、隔离护栏网等,水源地水质实行“一季一监测”。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全县入河湖排污口进行排查,排查确认的130个入河湖排污口规范建档工作基本完成。三是稳步推进净土保卫战。强力推进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按要求完成了全县污染地块入户调查。组织对嘉峰锌业、垃圾填埋场、海创环保、新鹏陶瓷、博远化工等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落实了土壤污染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投入1200万元的原正峰锌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项目,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6、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卓有成效。全年争取到位上级专项资金1.19亿元,其中,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县转移支付资金3945万元、梦溪中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资金3000万元、污水处理厂下游生态拦截与湿地建设工程资金3000万元、澧南张家滩湿地建设工程资金2000万元。牵头组织完成澹水老河槽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饮用水源地水环境保护、原正峰锌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澧阳平原重点排渠综合治理、火连坡镇石庄村农村面源污染综合防控示范等5个工程项目建设任务。这些环保专项资金的争取到位和项目的落地建设,不仅为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更彰显了我们环保人的作为与担当。
7、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可圈可点。一是在监测服务方面。先后完成了48处千吨万人和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日常监测、80余家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的监测、35家重点污染源监测、10家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等,全年编制监测报告70多份,编发《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65期,为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决策、依法行政等提供了基础依据。二是在审批服务方面。坚持严把项目准入关,坚决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政策措施,依法按程序审批办结各类建设项目(报告表项目)26个,实行承诺制项目1个,引导企业进行登记备案项目69个。三是在环保服务方面。先后对冠源生物、燕山化工、惠中农林牧等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升级改造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和指导帮扶;广泛开展环保普法宣传教育,专门印制《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定期开展固废危废规范管理业务培训,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参与环境信用评价和信用修复,大力引导各类企业合法守信经营。四是在信访服务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对信访举报件、领导批示件、上级转(交)办件、舆情动态信息等涉环信访问题,做到有访必接,有诉必查,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将问题消灭在基层。全年受理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件219件,受理率、交办率、回复率均达100%,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升。
8、党建党务和廉政建设全面加强。一是常态长效抓党建。坚持党建引领,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以总书记在长江经济带座谈会上的讲话、考察湖南系列重要讲话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先后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赴王家厂暴动遗址纪念馆、通道转兵红色革命教育基地、芷江受降园等地,现场感受红色革命精神,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教育效果。局党组书记在全县“一把手”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中被评为一类。二是毫不含糊抓风纪。始终把干部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制定了分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等文件,局党组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干部职工重大事项报告等10多项规章制度。全体执法人员实行廉政执法承诺制,开展“两同时”谈心谈话150多人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观看《迷航》等警示教育片,邀请市局纪检组领导上廉政党课,时刻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坚决守住纪律红线和廉政底线。全年没有出现一例干部职工因违纪违规受到纪监委立案查处的情况。
9、机关运转保障有条不紊。一是办文办会“零差错”。牵头制定印发了《澧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澧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度工作方案》等全县性文件。先后2次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10多次专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全年起草撰写各类文件方案、领导讲话稿、会议资料达70份以上。二是环保宣传出实招。组织开展了“六五”环境日宣传进校园活动,先后在常德环保微信公众号上稿30余篇,常德法周融媒上稿20余篇,常德日报20多篇,向“两办”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40多条。三是财务管理趋规范。严格收支管理,定期核账对账,确保资金数据准确无误。坚持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规范管理使用机关各项费用,较好保障了干部职工各项福利待遇的及时兑现和发放。同时,加强与市、县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及时申请拨付各类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有力保障了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基础工作有成效。锚定创先争优工作目标,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建设、城市提质等中心工作,进入全县先进行业。工会活动日渐丰富,政工人事、机关后勤、车辆调度、疫情防控、文件通知接转等工作有序开展,生态功能县考核、环境统计等工作按期完成,均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21年无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21年无部门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具体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循环经济、能源管理事务和其他节能环保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根据要求,二级预算单位未单列整体绩效目标,由主管单位统一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