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1-08-23 15:26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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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全市较大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较大和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拟订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有关上级专项资金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分配使用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各区县(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并组织实施。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国家、省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市控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协调履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市内相关义务。

(十一)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四)开展生态环境合作交流,协调配合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市内履约工作,参与高校、科研院所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幅减少进口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直至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市编委办核定,本单位内设科室13个,所属单位8个,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8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其中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督察协调办公室、综合科(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办公室) 、法规与标准科、科技监测与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生物多样性保护办公室)、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核与辐射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机关党委。

所属单位分别是:常德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常德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常德市农业资源和环境监督保护站、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常德市环境保护局武陵分局、常德市环境保护局柳叶湖分局、常德市环境保护局桃花源分局、市城区监测站。

分局分别为常德市生态环境石门分局、常德市生态环境安乡分局、常德市生态环境临澧分局、常德市生态环境澧县分局、常德市生态环境鼎城分局、常德市生态环境汉寿分局、常德市生态环境津市分局、常德市生态环境桃源分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包含未独立核算的8个二级单位)以及独立核算的二级预算单位(8个分局)即常德市生态环境石门分局、常德市生态环境安乡分局、常德市生态环境临澧分局、常德市生态环境澧县分局、常德市生态环境鼎城分局、常德市生态环境汉寿分局、常德市生态环境津市分局、常德市生态环境桃源分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表格以excel形式作为附件上传)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分别为45446.97万元、35652.74万元。收入与上年汇总数相比,增加12263.3万元,增长36.96%,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人员及工资增加。支出与上年汇总数相比,增加3623.46万元,增长11.31%,主要是因为上级专项、人员及工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5446.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62.56万元,占41.72%;其他收入26484.4万元,占58.2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5652.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89.70万元,占29.14%;项目支出25263.04万元,占70.8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分别为18962.56万元、15721.89万元,收入与上年汇总数相比,减少13238.15万元,减少41.11%,主要是因为垂直管理改革将分局收归市管,2020年由县(区)暂时承担,县级拨付资金在其它收入中体现。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721.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1%。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862.17万元,增长129.19%,主要是因为2019年决算汇总公开与2020年决算汇总公开包括的决算单位不一样。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本级(包含未独立核算二级单位7个)以及湖南常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0年决算汇总公开相比2019年增加了8个分局。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721.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3.72万元,占2.82%;节能环保支出14690.45万元,占93.44%;城乡社区支出308.81万元,占1.96%;住房保障支出169.43万元,占1.0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82.1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72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5.5%。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

预算未包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追加经费,支出决算为1.41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预算未包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追加经费,支出决算为13.43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出派驻机构(项)。

预算未包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追加经费,支出决算为6.65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99.4万元,支出决算为35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6.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追加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未包含此项,支出决算为17.3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离退休人员的部分人员支出被统计在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目中。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预算未包含养老保险支出,支出决算为70.7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决算纳入了8个分局,2020年预算没有纳入8个分局。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未包含此项,支出决算为4.37万元,为财政追加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未包含此项,支出决算为15.6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决算纳入了8个分局,2020年预算没有纳入8个分局。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未包含此项,支出决算为8.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决算纳入了8个分局,2020年预算没有纳入8个分局。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未包含此项,支出决算为20.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决算纳入了8个分局,2020年预算没有纳入8个分局。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未包含此项,支出决算为3.81万元,为财政追加经费,用于抗疫支出。

12、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424.65万元,支出决算为428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决算纳入了8个分局,2020年预算没有纳入8个分局。

13、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22.95万元,支出决算为737.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9.5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决算纳入了8个分局,2020年预算没有纳入8个分局。

14、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

年初没有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150万元,为财政追加经费。

15、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

年初没有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0.13万元,为上年结转。

16、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102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18.1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决算纳入了8个分局,2020年预算没有纳入8个分局,。

17、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

年初没有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4.9万元,为上年结转。

18、节能环保(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项)。

年初没有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349.3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决算纳入了8个分局,2020年预算没有纳入8个分局。

19、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

年初没有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1035.3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决算纳入了8个分局,2020年预算没有纳入8个分局。

20、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没有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4155.6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决算纳入了8个分局,2020年预算没有纳入8个分局。

21、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

年初没有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1219.0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决算纳入了8个分局,2020年预算没有纳入8个分局。

22、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初没有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810.6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决算纳入了8个分局,2020年预算没有纳入8个分局。

23、节能环保(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

年初没有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190.9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决算纳入了8个分局,2020年预算没有纳入8个分局。

24、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执法监察(项)。

年初没有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2.58万元,为上年结转的上级资金。

25、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款)减排专项支出(项)。

年初没有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244.54万元,为本级财政追加经费。

26、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支出(项)。

年初没有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184.3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决算纳入了8个分局,2020年预算没有纳入8个分局。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年初没有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308.8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决算纳入了8个分局,2020年预算没有纳入8个分局。

2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

年初没有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决算纳入了8个分局,2020年预算没有纳入8个分局。

2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11.93万元,支出决算为16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决算纳入了8个分局,2020年预算没有纳入8个分局。

3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

年初没有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2万元,为上年结转。

31、其他(类)其他(款)其他(项)。

年初没有预算安排,支出决算为27.3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决算纳入了8个分局,2020年预算没有纳入8个分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65.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47.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3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101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64%,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电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9.71万元,支出决算为90.37万元,完成预算的36.1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较好的落实了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严格审核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程序;与上年汇总数相比不变。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73.71万元,支出决算为57.1万元,完成预算的32.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汇总数相比减少58.16万元,减少50.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0万元,支出决算为33.27万元,完成预算的47.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汇总数相比减少166.26万元,减少83.3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单位购置了一台空气质量移动监测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7.1万元,占63.1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27万元,占36.8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此项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801个、来宾5764人次,主要是各种专项检查、督察、巡查行动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27万元,主要是专项检查、督察、巡查行动、监测工作发生的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7.2万元,比上年汇总决算数减少874.88万元,降低46.2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降低机关运行开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开支会议费13.37万元,用于召开三类会议72次会议,人数2240人。开支培训费2.33万元,由澧县分局支出。市局举办“六五”环境日湖南主场活动,开支180万元,主要是活动策划费;澧县分局举办庆端午节活动,开支0.5万元,主要是慰问护城社区贫困家庭,举办八一建军节活动,开支0.66万元,主要是组织复退军人拔河比赛和茶话会。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19.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1.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67.4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1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0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3.01%。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环境监测车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贯彻落实常德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打好蓝天、碧水和净土保卫战,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明显增加、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土壤环境风险明显降低的目标。全面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扎实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到2020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2025年力争成为泛湘西北区域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二)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

1、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2、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从源头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3、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治理战役,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4、加强环境监测管理工作,为环境监管提供基础和支撑。

5、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技术评估,确保环评

审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减轻企业负担。

(三)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专门的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1年4月,集中力量对2020年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情况进行了梳理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联合各相关业务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进行了核定,对会计记录、财务报表及财务资料进行了整理,对相关数据及材料进行了核实,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总结,确保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实施。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也是“十三五”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中央和省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抓手,精准施策、精心组织、精细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方面,1-12月,23个省控及以上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排全省第1,优良率达到95.7%,其中Ⅱ类20个、Ⅲ类2个(柳叶湖、西毛里湖)、Ⅳ类1个(蒋家嘴断面,总磷平均浓度0.06mg/L,满足≤0.1 mg/L考核要求,其他指标均优于Ⅲ类);环洞庭湖7个断面、沅水干流9个断面、澧水干流10个断面水质均保持在Ⅱ类;13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大气方面,1-12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0天、优良率84.7%,同比增加 33 天;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41ug/m3、50ug/m3,同比分别下降 14.6 %、16.7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58,排全省第7名,改善幅度排全省第3;纳入省考核的7个县市空气质量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二是“夏季攻势”推进有力。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夏季攻势” 明确我市的7个方面共413项任务已完成并销号402项,完成率、销号率为97.3%。其中,需9月30日前完成的292项任务已全部完成并销号。

三是督查整改及时高效。督办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2020年10月23日至11月6日)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150件。截至2021年4月25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信访举报件已办结133件,阶段办结7件。

具体工作中,主要突出了以下五个方面:

1.坚持统筹推进,压紧压实责任。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实,着力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一是对标站位谋划。严格对标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2020年先后30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生环委全会及市政府专题会议谋划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制定出台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工作方案》《工作要点》《“夏季攻势”任务清单》等系列文件,细化任务、清单上墙,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协调联动发力。建立并推行污染防治攻坚战月调度及常态化联点督查机制,每项重点任务明确1名市级领导领办、1个市直部门牵头督办,每个区县市明确1-2名处级干部联点负责,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排名;尤其是进入8月份“夏季攻势”冲刺阶段,坚持“一日一调度一通报”,有力推动治理任务结账销号。各级领导带头坚持亲自部署调度、督促督导,带队踏勘、深入一线,市委书记、市长先后20多次带队现场检查、调研督办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其他市级领导、市直部门“一把手”和区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坚持调度督促在现场、解决问题一线,形成了以“关键少数”带动全员落实、合力攻坚的浓厚氛围。三是整章建制压责。出台《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常德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常德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细则》等文件,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区县市绩效考核,纳入纪检监察内容,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颁布施行《常德市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条例》《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坚决用法治红线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底线。

2.坚持精准精细,决胜污染防治。坚持以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为抓手,聚力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让常德天更蓝、水更清、土壤更安全、环境更优美。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夏季攻势”明确我市的413项治理任务较好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任务完成数量和完成质量均居全省前列。一是聚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出台《2020年蓝天保卫战考核办法》《常德市特护期应急减排方案》《常德市臭氧污染防治管控指南》《市城区33个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尾气、非道路移动源、餐饮油烟、扬尘、油品、“散乱污”企业、禁烧禁燃禁炮等9大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预警预判、定期会商、污染源清单、网格化管理、第三方巡查、市城区臭氧防控等管控调度长效机制,精准调度到时、到企业、到工地、到主要因子,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是聚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以“一湖两水”水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为重点,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城乡生活污染治理等10大重点任务和珊珀湖、安乐湖、冲天湖三大片区集中整治,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狠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定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64处、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93处,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90多个。深入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10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三是聚力打好净土保卫战。制订《常德市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石门雄黄矿治理修复经验被央视《美丽中国》栏目专题报道;严格农用地、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一般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严格管控类9699亩耕地管控到了丘块并退出粮食生产;建设用地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严格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水安全管控,完成了第五轮涉镉污染源排查,全市20个涉镉污染源已完成整治并销号。

3.坚持从严从实,狠抓问题整改。始终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坚持以坚定的决心、过硬的举措,全力确保问题整改按期销号清零,努力实现“污染消除、生态恢复、群众满意”目标。截至目前,2017年来中央、省交办的91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除需持续推进的8个外,应于2020年销号的83个问题,仅剩中央层面3次交办的鼎城石板滩石煤矿山整治问题正抓紧推进;交办的1016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全部办结。同时,配合完成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洞庭清波”行动专项督导检查,对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指出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曝光的2起典型案例已全面整改到位,交办的150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阶段性办结125件。一是紧盯重点抓整改。对整改难度大、投入资金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由市委市政府挂牌督办。比如鼎城石板滩石煤矿坑综合治理,主要领导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多次现场督导调度,多次到国家部委和省直有关单位寻求技术支持,确定了“污水治理+矿坑回填+生态修复”的治理思路,目前还剩4号矿坑淤泥处置正抓紧推进,预计2021年3月底前可完成处置,4月份可完成所有工程治理措施,6月30日前可完成中央层面销号工作。二是分类施策抓整改。对矛盾复杂、需持续整改的问题,明确时间节点和阶段性目标,挂图作战、稳步推进。比如安乡珊珀湖水环境治理,通过“全面禁投、环湖截污、多点活水、重点清淤、生态修复”等措施,累计投入6.3亿元,依法收回大湖水面养殖使用权,全面完成工程治理项目,顺利通过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组织的现场核查验收,湖水水质由治理前的劣V类持续改善至Ⅳ类,预计2021年大部分时段可稳定达到Ⅲ类水质。三是跟踪问效抓整改。出台《常德市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办法》,创新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四严四基”严督察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责任体系,对上级交办暂未完成的整改任务,逐一明确市、县两级牵头督导领导及责任部门、责任人,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尤其为确保所有交办问题按期销号清零,从2020年11月份开始市整改办坚持一日一调度一通报一排名,排出了压力、排出了氛围,全市整改销号进度明显提升。

4.坚持固本强基,强化综合监管。紧扣省“四严四基”三年行动计划及年度任务清单,对标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全力抓好落实,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一是全力推进依法行政。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常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暨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常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压减环评报告书(表)审批时限,精简部分审批程序,全年实行告知承诺制项目共26个;率先在全省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累计发证登记8877家,发证率、登记率、整体完成率三项指标均排全省第1,被生态环境部评为全国先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圆满完成,我局主办的2件建议、参与会办的8件提案均按程序、按要求办结并公开。二是全域开展示范创建。市本级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考核指标已全面达标,西洞庭获评第二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管理规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建设指标》,4镇3村成功创建第一批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市县联创、多层次推进的创建格局初步形成。三是全程加强执法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执法制度,动态更新“一单两库”并制定随机抽查计划,及时开展“双随机”执法并公开相关信息,按规定频次和要求对企业实施日常监管。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开展执法百日竞赛活动,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在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大比武中荣获集体三等功。尤其在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中,出台《执法廉政规定》,创新执法模式,2020年共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06起,罚款1495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9起、刑事案件2起;办理生态环境赔偿案件6起,已办结5起;秸秆禁烧处罚51处,罚款510万元,“谁产生谁处理、谁污染谁治理”法定职责得到有效落实。四是全面夯实工作基础。市县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和环保垂改工作基本完成,新组建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市农环站,以及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常德经开区、常德高新区4个派驻分局,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精准治污、持续发力的治理格局不断完善。大力开展宣传引导,突出利用“6.5”环境日、“12.5”世界土壤日、“3.22”世界水日及“5.22”生物多样性日等节日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活动;成功举办2020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湖南主场活动,活动视频点击突破千万,策划推送的西洞庭生态恢复典型报道荣膺2020年第三十届中国好新闻一等奖,新媒体建设在省生态环境厅榜单中稳居第一,在生态环境部榜单中稳居前10位。二污普工作圆满收官,我局获国家和省通报表扬。

5.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锻造铁军队伍。聚焦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环保铁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积极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常德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一是突出抓好党建引领。强化党建统领,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2020年先后召开9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12次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学理论、悟原理、明思路、抓贯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垂改后实际,调整和新设党支部19个,并配齐配强支委班子,完成机关党委和纪委换届,配齐了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坚持精准施策、分类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全部达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制度,积极推示范党支部创建活动,累计开展“主题党日+志愿者服务”活动20多次,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升。二是突出抓好作风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修订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下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政治机关意识不断强化。坚持以铁的纪律促进工作,认真开展干部作风整训活动,着力解决缺主动、缺担当、缺斗志、缺境界“四缺问题”,努力实现任务完成好、队伍形象好、群众评价好“三好目标”,干部队伍精神面貌大幅改善,2020年有3名同志被评为全省最美基层生态环保铁军人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3家单位获得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6名同志获得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三是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全面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工作全过程、全方位。聚焦重点岗位、重要节点、重点项目,探索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全面开展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规收取专家评审费、工程领域“打牌子、提篮子”、违规入股和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治理,严除沉疴陋习,清除“灰色地带”。党组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积极为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创造条件,把监督落实到各个环节,努力压实“两个责任”。接受了市委第二巡察组为期2个多月巡察,对巡察反馈问题坚持一个问题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一个责任科室具体落实,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52个具体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五)有关建议

1.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各业务部门在报预算时,应充分考虑来年的工作方向和资金来源,提前向政府和财政部门报告资金额度的需求情况,按财政要求尽量纳入年初的预算笼子,减少预算追加的比例,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度。预算编制应从实际需求出发,杜绝宽打窄编制方式。建议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合理测算各项工作资金需求,细化预算编制明细,参考往年预算执行水平,通过市场询价等方式对预算编制情况进行论证,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2.规范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审批程序,保证重大支出的合理性。落实财务监督审核程序,各项支出应经财务审核,保证各项支付相关票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发挥财务监督的管理作用。

3.提高项目产出

压实绩效责任,提高业务工作的主动性,根据年初申报的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的安排各项工作实施计划并有效实施。结合绩效运行监控程序,加强项目执行过程监督管理,对未按计划实施或实施进度不理想的,在局内进行通报,督导调度,切实提高项目产出,全面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要求,我局对2020年度部门的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有关规定,形成本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人员构成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 市生态环境局是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018年12月27日,常德市环境保护局更名为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目前,核定行政编制数31个,其中:书记1名,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内设科室13个,所属单位8个。单位在编在职125人,离休2人,退休56人。

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督察协调办公室、综合科(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办公室)、法规与标准科、科技监测与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生物多样性保护办公室)、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核与辐射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机关党委。

所属单位分别是常德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常德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常德市农业资源和环境监督保护站、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武陵分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柳叶湖分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花源分局、市城区监测站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有关上级专项资金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分配使用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合作交流,协调配合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市内履约工作,参与高校、科研院所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幅减少进口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直至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


二、部门财务情况

(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部门决算报表反映,2020年度收入总计8260.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06.43万元,其他收入253.66万元;支出总计732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8.52万元,项目支出4592.5万元。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反映结余2793.87万元。

2020年度支出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04.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22.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7.82万元;资本性支出1036.23万元。

(二)2020年度部门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度预算、决算、结余对比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金额

决算   金额

执行差异   (预算-决算)

 年初 

预算

上年  结转

本年  追加

本年收回指标

预算可 用指标



基本支出

1858.93

319.52

703.25

0.76

2880.94

2728.52

152.42

项目支出

1023.2

1734.86

4674.72

198.83

7233.95

4592.5

2641.45

合计

2882.13

2054.39

5377.97

199.59

10114.89

7321.02

2793.87

针对上表反映情况,说明如下:

市生态环境局追加的专项项目资金主要为:市本级追加预算减排专项1312.4万元、市城区秸秆及垃圾焚烧扣款返还99.07万元、6.5环境日湖南主场活动100万,安排其他资金武陵区财政拨项目款253.66万元,本年新增上级专项资金2008.59万元。

追加的基本支出主要为:增长的人员经费,即在职人员(79.6万)、离退休人员(24.66万)、支队(10.82万)医疗铺底资金,总计115.08万;绩效工资超过年初预算175万,即预算为92人(2.1万/人),实际125人(2.95万/人)。

(三)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和管理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0年决算金额

2019年决算金额

增减情况(2020-2019)

公务接待费

23.94

23.08

0.86  

公车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1.43

154.14

-132.71

因公出国出境费用

0

0

0

合  计

45.37

177.22

-131.86

从上表反映,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45.37万元,较上年支出177.22万元减少131.96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我单位未购置车辆,无相关支出。

三、部门绩效目标

(一)部门绩效总目标

贯彻落实常德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打好蓝天、碧水和净土保卫战,实现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明显增加、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土壤环境风险明显降低的目标。全面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扎实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到2020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2025年力争成为泛湘西北区域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二)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

1、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2、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从源头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3、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治理战役,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4、加强环境监测管理工作,为环境监管提供基础和支撑。

5、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技术评估,确保环评

审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减轻企业负担。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专门的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21年4月,集中力量对2020年的工作任务和完成情况进行了梳理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联合各相关业务科室对绩效评价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进行了核定,对会计记录、财务报表及财务资料进行了整理,对相关数据及材料进行了核实,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总结,确保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实施。

五、综合自评结果

根据《常德市环境保护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评分为96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等级为“优秀”。总的来说市生态环境局各项工作完成较好,全年的工作基本沿着年初的总体目标推进,预算资金支出合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执行到位。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也是“十三五”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今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中央和省交办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抓手,精准施策、精心组织、精细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方面,1-12月,23个省控及以上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排全省第1,优良率达到95.7%,其中Ⅱ类20个、Ⅲ类2个(柳叶湖、西毛里湖)、Ⅳ类1个(蒋家嘴断面,总磷平均浓度0.06mg/L,满足≤0.1 mg/L考核要求,其他指标均优于Ⅲ类);环洞庭湖7个断面、沅水干流9个断面、澧水干流10个断面水质均保持在Ⅱ类;13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大气方面,1-12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0天、优良率84.7%,同比增加 33 天;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41ug/m3、50ug/m3,同比分别下降 14.6 %、16.7 %;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58,排全省第7名,改善幅度排全省第3;纳入省考核的7个县市空气质量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二是“夏季攻势”推进有力。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夏季攻势” 明确我市的7个方面共413项任务已完成并销号402项,完成率、销号率为97.3%。其中,需9月30日前完成的292项任务已全部完成并销号。

三是督查整改及时高效。督办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2020年10月23日至11月6日)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150件。截至2021年4月25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信访举报件已办结133件,阶段办结7件。

具体工作中,主要突出了以下五个方面:

1.坚持统筹推进,压紧压实责任。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事关全局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实,着力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大环保格局。一是对标站位谋划。严格对标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2020年先后30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生环委全会及市政府专题会议谋划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制定出台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工作方案》《工作要点》《“夏季攻势”任务清单》等系列文件,细化任务、清单上墙,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协调联动发力。建立并推行污染防治攻坚战月调度及常态化联点督查机制,每项重点任务明确1名市级领导领办、1个市直部门牵头督办,每个区县市明确1-2名处级干部联点负责,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排名;尤其是进入8月份“夏季攻势”冲刺阶段,坚持“一日一调度一通报”,有力推动治理任务结账销号。各级领导带头坚持亲自部署调度、督促督导,带队踏勘、深入一线,市委书记、市长先后20多次带队现场检查、调研督办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其他市级领导、市直部门“一把手”和区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坚持调度督促在现场、解决问题一线,形成了以“关键少数”带动全员落实、合力攻坚的浓厚氛围。三是整章建制压责。出台《常德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常德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常德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细则》等文件,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区县市绩效考核,纳入纪检监察内容,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颁布施行《常德市西洞庭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条例》《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坚决用法治红线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底线。

2.坚持精准精细,决胜污染防治。坚持以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为抓手,聚力打好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让常德天更蓝、水更清、土壤更安全、环境更优美。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夏季攻势”明确我市的413项治理任务较好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任务完成数量和完成质量均居全省前列。一是聚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出台《2020年蓝天保卫战考核办法》《常德市特护期应急减排方案》《常德市臭氧污染防治管控指南》《市城区33个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办尾气、非道路移动源、餐饮油烟、扬尘、油品、“散乱污”企业、禁烧禁燃禁炮等9大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预警预判、定期会商、污染源清单、网格化管理、第三方巡查、市城区臭氧防控等管控调度长效机制,精准调度到时、到企业、到工地、到主要因子,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是聚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以“一湖两水”水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为重点,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城乡生活污染治理等10大重点任务和珊珀湖、安乐湖、冲天湖三大片区集中整治,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狠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定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64处、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93处,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90多个。深入开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专项行动,10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三是聚力打好净土保卫战。制订《常德市土壤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积极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石门雄黄矿治理修复经验被央视《美丽中国》栏目专题报道;严格农用地、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一般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严格管控类9699亩耕地管控到了丘块并退出粮食生产;建设用地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严格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水安全管控,完成了第五轮涉镉污染源排查,全市20个涉镉污染源已完成整治并销号。

3.坚持从严从实,狠抓问题整改。始终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坚持以坚定的决心、过硬的举措,全力确保问题整改按期销号清零,努力实现“污染消除、生态恢复、群众满意”目标。截至目前,2017年来中央、省交办的91个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除需持续推进的8个外,应于2020年销号的83个问题,仅剩中央层面3次交办的鼎城石板滩石煤矿山整治问题正抓紧推进;交办的1016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全部办结。同时,配合完成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洞庭清波”行动专项督导检查,对2020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指出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曝光的2起典型案例已全面整改到位,交办的150件群众信访举报件已办结、阶段性办结125件。一是紧盯重点抓整改。对整改难度大、投入资金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问题,由市委市政府挂牌督办。比如鼎城石板滩石煤矿坑综合治理,主要领导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多次现场督导调度,多次到国家部委和省直有关单位寻求技术支持,确定了“污水治理+矿坑回填+生态修复”的治理思路,目前还剩4号矿坑淤泥处置正抓紧推进,预计2021年3月底前可完成处置,4月份可完成所有工程治理措施,6月30日前可完成中央层面销号工作。二是分类施策抓整改。对矛盾复杂、需持续整改的问题,明确时间节点和阶段性目标,挂图作战、稳步推进。比如安乡珊珀湖水环境治理,通过“全面禁投、环湖截污、多点活水、重点清淤、生态修复”等措施,累计投入6.3亿元,依法收回大湖水面养殖使用权,全面完成工程治理项目,顺利通过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组织的现场核查验收,湖水水质由治理前的劣V类持续改善至Ⅳ类,预计2021年大部分时段可稳定达到Ⅲ类水质。三是跟踪问效抓整改。出台《常德市配合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办法》,创新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四严四基”严督察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责任体系,对上级交办暂未完成的整改任务,逐一明确市、县两级牵头督导领导及责任部门、责任人,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尤其为确保所有交办问题按期销号清零,从2020年11月份开始市整改办坚持一日一调度一通报一排名,排出了压力、排出了氛围,全市整改销号进度明显提升。

4.坚持固本强基,强化综合监管。紧扣省“四严四基”三年行动计划及年度任务清单,对标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全力抓好落实,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础,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一是全力推进依法行政。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常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基本要求暨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常德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压减环评报告书(表)审批时限,精简部分审批程序,全年实行告知承诺制项目共26个;率先在全省实现排污许可全覆盖,累计发证登记8877家,发证率、登记率、整体完成率三项指标均排全省第1,被生态环境部评为全国先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圆满完成,我局主办的2件建议、参与会办的8件提案均按程序、按要求办结并公开。二是全域开展示范创建。市本级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考核指标已全面达标,西洞庭获评第二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管理规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建设指标》,4镇3村成功创建第一批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市县联创、多层次推进的创建格局初步形成。三是全程加强执法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执法制度,动态更新“一单两库”并制定随机抽查计划,及时开展“双随机”执法并公开相关信息,按规定频次和要求对企业实施日常监管。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开展执法百日竞赛活动,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在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大比武中荣获集体三等功。尤其在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中,出台《执法廉政规定》,创新执法模式,2020年共办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06起,罚款1495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9起、刑事案件2起;办理生态环境赔偿案件6起,已办结5起;秸秆禁烧处罚51处,罚款510万元,“谁产生谁处理、谁污染谁治理”法定职责得到有效落实。四是全面夯实工作基础。市县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和环保垂改工作基本完成,新组建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市农环站,以及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常德经开区、常德高新区4个派驻分局,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精准治污、持续发力的治理格局不断完善。大力开展宣传引导,突出利用“6.5”环境日、“12.5”世界土壤日、“3.22”世界水日及“5.22”生物多样性日等节日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活动;成功举办2020年“六五”世界环境日湖南主场活动,活动视频点击突破千万,策划推送的西洞庭生态恢复典型报道荣膺2020年第三十届中国好新闻一等奖,新媒体建设在省生态环境厅榜单中稳居第一,在生态环境部榜单中稳居前10位。二污普工作圆满收官,我局获国家和省通报表扬。

5.坚持全面从严治党,锻造铁军队伍。聚焦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环保铁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积极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常德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一是突出抓好党建引领。强化党建统领,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2020年先后召开9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12次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学理论、悟原理、明思路、抓贯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垂改后实际,调整和新设党支部19个,并配齐配强支委班子,完成机关党委和纪委换届,配齐了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坚持精准施策、分类推进,党支部“五化”建设全部达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请示报告等制度,积极推示范党支部创建活动,累计开展“主题党日+志愿者服务”活动20多次,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提升。二是突出抓好作风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修订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下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政治机关意识不断强化。坚持以铁的纪律促进工作,认真开展干部作风整训活动,着力解决缺主动、缺担当、缺斗志、缺境界“四缺问题”,努力实现任务完成好、队伍形象好、群众评价好“三好目标”,干部队伍精神面貌大幅改善,2020年有3名同志被评为全省最美基层生态环保铁军人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3家单位获得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6名同志获得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三是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全面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到工作全过程、全方位。聚焦重点岗位、重要节点、重点项目,探索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全面开展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规收取专家评审费、工程领域“打牌子、提篮子”、违规入股和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治理,严除沉疴陋习,清除“灰色地带”。党组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工作,积极为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创造条件,把监督落实到各个环节,努力压实“两个责任”。接受了市委第二巡察组为期2个多月巡察,对巡察反馈问题坚持一个问题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一个责任科室具体落实,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52个具体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调整率方面有待加强。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全年收入8260.09万元,支出7321.02万元,年初预算2882.13万元,多执行的预算支出来源为年中追加(本级及上级下达财政拨款、其他收入)和年初结余。由于专项工作增加较多,造成年中经费的追加。

结转结余率有待降低。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结余较多,受上半年疫情影响,支出进度受到影响,同时上年结转金额较大,造成较多结转结余。

八、有关建议

(一)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各业务部门在报预算时,应充分考虑来年的工作方向和资金来源,提前向政府和财政部门报告资金额度的需求情况,按财政要求尽量纳入年初的预算笼子,减少预算追加的比例,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度。预算编制应从实际需求出发,杜绝宽打窄编制方式。建议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合理测算各项工作资金需求,细化预算编制明细,参考往来预算执行水平,通过市场询价等方式对预算编制情况进行论证,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二)规范财务管理

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审批程序,保证重大支出的合理性。落实财务监督审核程序,各项支出应经财务审核,保证各项支付相关票据的完整性、规范性,发挥财务监督的管理作用。

(三)提高项目产出

压实绩效责任,提高业务工作的主动性,根据年初申报的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的安排各项工作实施计划并有效实施。结合绩效运行监控程序,加强项目执行过程监督管理,对未按计划实施或实施进度不理想的,在局内进行通报,督导调度,切实提高项目产出,全面完成绩效目标任务。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参考)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分值指标解释评分标准自评
得分
投入目标
设定
绩效目标
合理性
3部门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依据是否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得1分;3
②符合部门职责,得1分;
③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得1分。
绩效指标
明确性
7部门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得1分;7
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得2分;
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得2分;
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得2分。
预算
配置
在职人员
控制率
1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在职人员控制率≤100%,得1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1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扣掉编制部门和劳动部门批复同意的临聘人员。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的人员编制数。
“三公经费”变动率1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 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重点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三公经费”变动率≤0,得1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1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招待费。
重点支出
安排率
3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预算支出与部门预算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重点支出安排率≥90%,得3分;
80%(含)-90%,得2分;
70%(含)-80%,得1分;
60%(含)-70%,得0.5分;
<60%,得0分。
3
重点支出安排率=(重点预算支出/预算总支出)×100%。
重点预算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党委政府关心或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支出总额。
预算总支出: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
过程预算
执行
预算
执行率
3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 和考核部门预算完成程度。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预算数)×100%。预算执行率±95%,得3分;
 90% (含)-95%,得 2 分;
85% (含)-90%,得 1 分;
 80% (含)-85%,得 0.5 分;
 <80%,得 0 分。。
3
预算执行数: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预算
调整率
2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 和考核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预算调整率≤5%,得2分;
5%-10%(含),得1.5分;
10%-15%(含),得1分;
15%-20%(含),得0.5分;
>20%,得0分。
0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支付
进度率
1部门实际支付进度与既定支付进度的比率,用以反 映和考核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均衡性程度。支付进度率=100%,得1分;
每超过(降低)5%,扣0.5分,扣完为止。
1
支付进度率=(实际支付进度/既定支付进度) ×100%。
实际支付进度:部门在某一时点的支出预算执行总 数与年度支出预算数的比率。
既定支付进度:由部门在申报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时,参照序时支付进度、前三年支付进度、本级部门平均 支付进度水平等确定的,在某一时点应达到的支付进 度(比率)
结转
结余率
1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用以 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 度。结转结余率≤5%,得1分;
 5%-10% (含),得 0.5 分;
>10%,得0分。
0
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结转结余总额: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 和(以决算数为准)。
结转结余
变动率
1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与上年度结转结余资 金总额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控制结转 结余资金的努力程度。结转结余变动率≤0,得1分;
0-5% (含),得 0.5 分;
>5%,得0分。
0
结转结余变动率=[(本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 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上年度累计结转结余 资金总额]×lOO%。
公用经费
控制率
2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 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机构运 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公用经费控制率≤100%,得2分;
100%-105% (含),得 1 分;
 105%-110% (含),得 0.5 分;
>110%,得0分。
2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三公经费”控制率1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 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 程度。“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1分;
100%-105% (含),得 0.5 分;
 >105%,得 0 分。
1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政府采购
执行率
2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釆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 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政府釆购预算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执行率=100%,得2分;
每超过(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2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政府采购预算: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预算
管理
管理制度
健全性
2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管理 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等管理制度;
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2
资金使用
合规性
5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 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预算支出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
④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
5
预决算信息
公开性
1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 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 情况。①是否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②是否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每发现一类不合规问题,扣0.5分,扣完为止。
1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 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基础信息
完善性
1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考核基础信息 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 确,得1分。1
资产管理管理制度
健全性
1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而制定的 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 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社会发展的保障情况。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0.5分;
②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
1
资产管理
安全性
1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 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 资产安全运行情况。①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得0.5分;
②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得0.5分;
1
固定资产
利用率
1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固定资产利用率=100%,得1分;
每低一个百分比,扣0.1分,扣完为止。
1
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产出职责
履行
实际
完成率
24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 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 度。
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工作数/计划工作数) ×100%。
实际完成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 门实际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计划工作数: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确定的一定时期(年 度或规划期)内预计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

24
完成
及时率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 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 现程度。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 工作数)×100%。
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部门按照整体绩效目标确定 的时限实际完成的工作任务数量。

质量
达标率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 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 实现程度。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
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部门绩效目标要求(绩 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

重点工作
办结率
6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重点工作办结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
重点工作是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

6
效果履职
效益
实施效益22部门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等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此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2
行政效能3政府对机关工作实施情况的具体评价,以年度政府考核结果为依据。优秀计3分,良好计2分,合格计1分,不合格计0分。3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程度。≥90%,得5分;85% (含)-90%,得 4 分;
80% (含)-85%,得 2 分;
75% (含)-80%, 得1分;
<75%,得。分。
5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
合计
100

96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填报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财政供养人员情况编制数2020年实际控制率
在职人数
14812584.46%
经费控制情况2019年决算数2020年预算数2020年决算数
三公经费177.2212345.37
  1.公务用车购置和维护经费154.145521.43
       其中:公车购置133.4500
             公车运行维护20.695521.43
   2.出国经费060
   3.公务接待23.086223.94
项目支出3164.861023.24592.5
    1.业务工作专项3052.93905.64558.91
    2.运行维护专项111.93117.633.59
……


公用经费


  1.办公经费37.122030.65
  2.水电费38.034031.74
  3.差旅费8.2185.33
  4.会议费0.9201
  5.培训费0.1210
......


政府采购金额——478.63216.22
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调整——

楼堂馆所控制情况批复实际规模(㎡)规模预算实际投资
(2020年完工项目)规模控制率投资投资概算

(㎡)
(万元)(万元)控制率







厉行节约保障措施严控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用支出;强化
公车管理。
说明:“项目支出”需要填报所有项目情况,包括业务工作项目、运行维护项目等;“公用经费”填报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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