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1-09-07 16:38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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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派驻地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措施、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派驻地有关部门实施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有关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权限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权限内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派驻地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派驻地减排目标的落实。根据上级核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组织制定派驻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监督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按照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上级有关专项资金和市县财政性资金分配使用的意见,申报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和临时安排的有关项目和资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派驻地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监督实施。会同派驻地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派驻地大气环境保护工作,执行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国家、省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派驻地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查或报批派驻地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执法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负责派驻地生态环境监测网点建设管理和生态环境信息网运行维护工作。建立和实施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派驻地有关部门(单位)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排放的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履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相关义务。

(十一)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导、协调、督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监督检查派驻地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配合做好督察问责工作。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协调权限内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并提出处理建议,监督执行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或处置措施。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及科技工作。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派驻地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四)参与生态环境领域合作交流工作。

(十五)承担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和派驻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市编委办核定,本单位内设股室5个,所属事业单位2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其中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纪检室)、科技监测与财务股、污染防治股、自然生态保护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汉寿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常德市汉寿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无所属预算单位,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为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本级。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表格以excle形式作为附件上传)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为4956.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45.56万元,增长59.33%,支出总计分别为4405.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98.89万元,增长29.32%,主要是因为上级安排环保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956.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83万元,占4.0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756.28万元,占95.9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40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6.37万元,占19.89%;项目支出3528.89万元,占80.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分别为199.8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316.89万元,减少96.93%,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在其他收入中体现,部分支出在其他收入中列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4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52.7万元,减少95.49%,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在其他收入中体现,部分支出在其他收入中列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3.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支出10万元,占0%;节能环保支出153.47万元,占10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153.4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53.47万元,支出决算为15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6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2.6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管理严控支出所致,二是因为机构改革,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在其他收入中体现,部分公务接待费在其他收入中列支。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内控、压缩费用所致;二是因为机构改革,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在其他收入中体现,部分公务接待费在其他收入中列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0万元,减少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此项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此项经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无此项经费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在其他收入中体现,三公”经费在其他收入中列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9.56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在其他收入中体现,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在其他收入中列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无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支出,开支0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在其他收入中体现,一般性支出在其他收入中列支。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1.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8.8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工程专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汉寿县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分局切实履行县生环委办公室协调、总揽职责,突出抓好水环境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整改中央、省级督察交办的环境问题,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气方面,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十大专项行动,严控烟花鞭炮燃放,整治餐饮油烟污染、露天烧烤,严控秸秆、垃圾焚烧,整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强化交通运输、渣土运输扬尘污染管控。全县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提升。1-12月,我县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7%,PM10浓度为38μg/m³,PM2.5浓度为32μg/m³,下降率全市排名第二。综合指数全市排名第三,全省排名46名。水环境方面,1-12月,我县国控断面水质蒋家嘴除总磷外其他指标达到了Ⅲ类,总磷浓度为0.060mg/L,小于0.1mg/L,满足国家考核要求。蒋家嘴断面11月、12总磷浓度分别为0.05、0.029mg/L,达到了Ⅲ类标准,同比上年水质趋向好转;坡头为Ⅱ类,水质达到了国家考核要求。省控断面水质新兴嘴、白鹤洲为Ⅱ类,安乐湖水质为Ⅲ类,均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

2.污染防治攻坚全力推进。全县各级各部门上下一心,协同作战,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收官之战。完成省、市下达污染防治攻坚项目49项,完成17处“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淘汰3辆老旧柴油货车,完成工业窑炉整治8家。整改完成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15件,中央、省级环保督察交办任务全部办结销号。清理西洞庭湖保护区欧美黑杨1.8万亩,实现了西洞庭湖保护区内欧美黑杨“清零”。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10座,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整治完成县城区大西湖排水明渠、南郊明渠、一中后池塘黑臭水体3处。开展了“散乱污” 企业集中整治,关停“樟脑油”企业13家。完成了三汊障垸环境问题整治,龙池湖安乐湖周边24个精养鱼池全面完成退养整治,围堤湖区1.6万亩鱼塘尾水治理制定了整改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整治工作已全部完成。退养珍珠养殖面积2.4万亩,累计退养5.48万亩,完成总任务的69.61%,目前正在全力推进退养工作。

3.水环境整治全面开展。为切实改善洞庭湖水质,今年7月,汉寿县委、县政府启动了蒋家嘴、岩汪湖、坡头、赵家河等排入洞庭湖“四大电排”汇水区域的水环境专项整治,突出整治岩汪湖电排汇水区域水环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全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领导亲历亲为,率先垂范,带头冲锋在前,频繁实地调度,现场督导指挥作战。县委书记车世忠,县委副书记、县长周功表等县级领导先后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推进会、现场调度会专题研究部署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今年7月,县政府成立由县长周功表任组长,副县长宋万林任常务副组长,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等14个责任部门和21个乡镇(街道)、高新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四大电排”汇水区域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水环境整治日常调度、督导通报、宣传工作。同时广泛宣传发动,建立了整治工作微信群,适时发布报告整治工作情况典型,曝光有关问题,营造了整治工作良好氛围。二是切实摸清底数、制定整治对策。为切实完成洞庭湖水质改善目标任务,县生环办与各乡镇(街道)一道对“四大电排”汇水区域涉水污染源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了全县涉水主要污染源,对区域内460个水环境问题建立了污染源台账,制定了《汉寿县“四大电排”汇水区域水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环保、水利、农业、蓄水、发改、住建等 14 个部门责任单位明确了责任要求,下发了部门责任清单。重点对“四大电排”汇水区域城乡居民生活污水、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黑臭水体、涉水“散乱污”企业、河湖沟渠清淤及垃圾污染等八个重点领域实施292个项目开展专项整治。三是加强水质监测、提供科学依据。县生环办对全县22个乡镇(街道、区)84个县级及乡级河湖库水质进行监测,共设考核监测断面106个,每月监测一次。围绕沅水汉寿段周边建设10个小微水质监测站,目前10个小微站已全部建成并运行。及时掌握水质状况,为全县水环境整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强化督导考核、确保整治成效。县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工作调度力度,实行一日一通报、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排名等工作机制,督促推进治理任务。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生环办联合对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定期督查,下发水环境整治专报5期、水环境整治动态18次。全县上下各级各部门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攻坚克难,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整治,取得了良好开局与初步成效。截至目前,292项任务已有249项完成整治。全县17处“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1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完成涉水“散乱污”企业整治8家,完成黑臭水体整治33条,解除天然水域承包合同31份,拆除网箱262处,完成农户改水改厕2133户,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整治59家。

2020年,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县生态环境分局获得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荣获全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先进单位。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具体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循环经济、能源管理事务和其他节能环保等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汉寿分局2020年单位决算公开表.xls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汉寿县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分局切实履行县生环委办公室协调、总揽职责,突出抓好水环境整治、大气污染防治,全面整改中央、省级督察交办的环境问题,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气方面,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十大专项行动,严控烟花鞭炮燃放,整治餐饮油烟污染、露天烧烤,严控秸秆、垃圾焚烧,整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强化交通运输、渣土运输扬尘污染管控。全县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提升。1-12月,我县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7%,PM10浓度为38μg/m³,PM2.5浓度为32μg/m³,下降率全市排名第二。综合指数全市排名第三,全省排名46名。水环境方面,1-12月,我县国控断面水质蒋家嘴除总磷外其他指标达到了Ⅲ类,总磷浓度为0.060mg/L,小于0.1mg/L,满足国家考核要求。蒋家嘴断面11月、12总磷浓度分别为0.05、0.029mg/L,达到了Ⅲ类标准,同比上年水质趋向好转;坡头为Ⅱ类,水质达到了国家考核要求。省控断面水质新兴嘴、白鹤洲为Ⅱ类,安乐湖水质为Ⅲ类,均达到省考核目标要求。

2.污染防治攻坚全力推进。全县各级各部门上下一心,协同作战,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收官之战。完成省、市下达污染防治攻坚项目49项,完成17处“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淘汰3辆老旧柴油货车,完成工业窑炉整治8家。整改完成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15件,中央、省级环保督察交办任务全部办结销号。清理西洞庭湖保护区欧美黑杨1.8万亩,实现了西洞庭湖保护区内欧美黑杨“清零”。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10座,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整治完成县城区大西湖排水明渠、南郊明渠、一中后池塘黑臭水体3处。开展了“散乱污” 企业集中整治,关停“樟脑油”企业13家。完成了三汊障垸环境问题整治,龙池湖安乐湖周边24个精养鱼池全面完成退养整治,围堤湖区1.6万亩鱼塘尾水治理制定了整改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整治工作已全部完成。退养珍珠养殖面积2.4万亩,累计退养5.48万亩,完成总任务的69.61%,目前正在全力推进退养工作。

3.水环境整治全面开展。为切实改善洞庭湖水质,今年7月,汉寿县委、县政府启动了蒋家嘴、岩汪湖、坡头、赵家河等排入洞庭湖“四大电排”汇水区域的水环境专项整治,突出整治岩汪湖电排汇水区域水环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全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领导亲力亲为,率先垂范,带头冲锋在前,频繁实地调度,现场督导指挥作战。县委书记车世忠,县委副书记、县长周功表等县级领导先后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推进会、现场调度会专题研究部署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今年7月,县政府成立由县长周功表任组长,副县长宋万林任常务副组长,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等14个责任部门和21个乡镇(街道)、高新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四大电排”汇水区域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水环境整治日常调度、督导通报、宣传工作。同时广泛宣传发动,建立了整治工作微信群,适时发布报告整治工作情况典型,曝光有关问题,营造了整治工作良好氛围。二是切实摸清底数、制定整治对策。为切实完成洞庭湖水质改善目标任务,县生环办与各乡镇(街道)一道对“四大电排”汇水区域涉水污染源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摸清了全县涉水主要污染源,对区域内460个水环境问题建立了污染源台账,制定了《汉寿县“四大电排”汇水区域水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环保、水利、农业、蓄水、发改、住建等 14 个部门责任单位明确了责任要求,下发了部门责任清单。重点对“四大电排”汇水区域城乡居民生活污水、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黑臭水体、涉水“散乱污”企业、河湖沟渠清淤及垃圾污染等八个重点领域实施292个项目开展专项整治。三是加强水质监测、提供科学依据。县生环办对全县22个乡镇(街道、区)84个县级及乡级河湖库水质进行监测,共设考核监测断面106个,每月监测一次。围绕沅水汉寿段周边建设10个小微水质监测站,目前10个小微站已全部建成并运行。及时掌握水质状况,为全县水环境整治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强化督导考核、确保整治成效。县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工作调度力度,实行一日一通报、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排名等工作机制,督促推进治理任务。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生环办联合对水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定期督查,下发水环境整治专报5期、水环境整治动态18次。全县上下各级各部门强化责任落实,坚持攻坚克难,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整治,取得了良好开局与初步成效。截至目前,292项任务已有249项完成整治。全县17处“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已全部完成,1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完成涉水“散乱污”企业整治8家,完成黑臭水体整治33条,解除天然水域承包合同31份,拆除网箱262处,完成农户改水改厕2133户,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整治59家。

2020年,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县生态环境分局获得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荣获全省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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