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2021-09-07 11:30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
阅读次数:
字号:【

目    录

 

第一部分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派驻地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措施、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派驻地有关部门实施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

( 二)负责有关生态环境问题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权限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权限内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派驻地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三)负责监督管理派驻地减排目标的落实。根据上级核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组织制定派驻地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监督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 四)按照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上级有关专项资金和市县财政性资金分配使用的意见,申报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和临时安排的有关项目和资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派驻地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监督实施。会同派驻地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派驻地大气环境保护工作,执行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国家、省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派驻地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查或报批派驻地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执法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负责派驻地生态环境监测网点建设管理和生态环境信息网运行维护工作。建立和实施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 十)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派驻地有关部门(单位)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排放的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履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相关义务。

( 十一)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导、协调、督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监督检查派驻地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配合做好督察问责工作。

(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协调权限内行政执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并提出处理建议,监督执行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或处置措施。

(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及科技工作。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派驻地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 十四)参与生态环境领域合作交流工作。

( 十五)承担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和派驻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市编委办核定,本单位内设股室5个,所属事业单位2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

其中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纪检室)、科技监测与财务股、污染防治股、自然生态保护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桃源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常德市桃源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无所属预算单位,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为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本级。

 

第二部分  决算表

(详见附表,表格以excle形式作为附件上传)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4514.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74.49万元,下降13%。支出总计5088.0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14.25万元,增加46.47%。收入减少主要是因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缩非重点,刚性项目收入。支出增加主要是因为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514.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76万元,占6.9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201.63万元,占93.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08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2.28万元,占18.52%;项目支出4145.80万元,占81.4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分别为312.7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876.13万元,减少93.97%,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在其他收入中体现,部分支出在其他收入中列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1.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31.97万元,减少93.04%,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在其他收入中体现,部分支出在其他收入中列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1.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支出10万元,占0%;节能环保支出241.86万元,占10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1.8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15.86万元,支出决算为215.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5.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公用经费5.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主要包括其他交通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5万元,支出决算5.2万元,完成预算的11.4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5.5万元,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预算的11.4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管理,严控支出所致,二是因为机构改革,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在其他收入中体现,部分公务接待费在其他收入中列支。与上年相比减少33.15万元,减少86.44%,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管理,严控支出所致;二是因为机构改革,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在其他收入中体现,部分公务接待费在其他收入中列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19.45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交事务中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2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此项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7个、来宾670人次,主要是联系生态环境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3.16 万元,降低95.27%。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在其他收入中体现,部分机关运行经费在其他收入中列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开支会议费1.35万元,三类会议1次,用于召开桃源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验收会议,人数31人;开支培训费0万元;无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支出,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8.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18.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工程专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市局的关心、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履职、扎实工作,有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环境质量得到不断改善

(一)以提高环境质量为目标,全面推进环境综合整治

1.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空气质量高位保优。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81,同比改善16.7%;PM2.5为33微克立方米,PM10为43微克立方米(PM2.5、PM10年度考核标准为35ug/m3、46ug/m3),均低于去年同期水平;优良天数357天,同比增加了27天;空气质量优良率97.5%(年度考核标准为90%),同比提升6.7%;全省排名29位,全市排名第1位。二是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全县42处“千吨万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观音寺、凌津滩、黄潭洲、高湾4个省控水质断面,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或以上标准。三是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可控。全县耕地、林地、工业用地土壤安全得到有效管控,未发生土壤环境污染事件,黄潭洲重金属监测断面未出现超标。

2.污染防治全面攻坚。出台《桃源县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度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强力推进落实年度水、土、气防治工作任务,全力打好收官战。截止11月30日,市交办我县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7类96项已全部完成并销号。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一是完善防控责任机制。出台了《桃源县2020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实施意见》、《桃源县蓝天保卫战工作考核细则》等一系列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了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二是强力管控重点问题。组织县、乡、村三级联动,全天候、全地域开展秸秆禁烧巡查管控工作,发现问题即交办即整改,精准管控污染源头,火点累计罚款32万元,约谈乡镇1个,共交办问题85件。从扬尘、锅炉、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及挥发性有机物管控等方面入手,突出抓好重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先后下发文件、指导意见、交办单等近60余份。三是强化大气日常管理。组织三方巡查人员对县城区、空气质量监测小微站点及重点区域、部位实行全天候现场巡查,巡查发现问题466个,严格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并管控到位。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1180台、已全部完成淘汰老旧柴油货车9台任务,按规定每月配合交警开展机动车尾气监测,全年总共检测柴油车辆980台,其中合格746台,不合格234台,合格率为76.1%。严格管控汽修厂喷漆工序,喷涂车间限时、错峰作业;县境内储油库、加油站上午7点至晚上8点时间段内停止装、卸油作业。

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稳步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全县42处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项目全部完成,新增划定12处“千人以下”农村饮水水源地,完成率100%,实现了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规范化整治全覆盖。二是有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夏季攻势”下达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村12个,已全部完成整治任务并销号。2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并通过市住建局销号,实现了全县乡镇污水处理厂全覆盖。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一是涉镉企业污染全面排查整治。目前已完成5家在产企业和4家历史遗留地块的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的整治和销号任务。二是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完成了嘉力亚新材料有限公司、桃源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和湖南涌鑫源环保有限公司的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完成了桃源县原劲威蓄电池厂污染场地修复(EPC)项目的建设,桃源县西安镇湘西金矿历史遗留废渣风险管控项目正在进行现场施工。三是完成尾矿库整治。全面完成鼎盛矿业老山沟尾矿库、牯牛山北竹湾金矿尾矿库、牯牛山乡管水金矿尾矿库的整治,对鼎盛尾矿库开展污染治理,其余2座尾矿库进行闭库,3座尾矿库整治已全部完成并上报销号。

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整改。一是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全面完成。2017年-2018年中央、省及中央“回头看”环保督察共交办我县群众信访件151件,按照“一个交办问题、一个县级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个工作班子、一个整改方案”的“五个一”机制进行大力整改,至目前已全部办结销号。今年县突改办组织相关部门、乡镇对群众信访问题开展了多次回头看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常态长效。二是全力迎接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10月23日至11月6日,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正式进驻常德,按照庞波书记提出的“四要”工作要求,制定了《桃源县配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总体工作方案》,成立了县配合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协调联络组,庞波书记亲自任工作组组长,下设5个专项工作组,实行人员集中办公,全力配合做好迎检工作。督察期间,共接到市转办群众信访件18件,严格按照当日接件、当日交办、当日处置的要求进行了处置。

(二)以促进绿色发展为载体,扎实推进各项中心工作

1.坚持党建引领,筑牢发展基石。一是抓好统筹谋划。制定2020年党建工作方案,细化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召开动员部署会,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二是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和抗洪抢险。三是强化组织建设。

2.坚持底线思维,狠抓意识形态。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是抓考核。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责任制考评,与环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抓平台。开展“学习强国”平台推广,坚持“学习指导实践、实践引导学习”。三是抓教育。以“两学一做”专题活动为载体,加强党员干部思想建设。

3.坚持把握重点,突出有效举措。一是全力推进排污许可证登记发放工作。全县33个和91个行业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发证登记工作,共入库企业1898家,其中,重点管理企业38家,简化管理企业36家,登记管理企业1824家。二是加强项目规范管理。在建设项目审批上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服务,充分发挥环评“控制闸”、“调节器”和“杀手锏”的作用,截止11月底,共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298个,其中报告书12个、报告表98个、登记表188个。三是固废、辐射规范化管理。对全县Ⅱ、Ⅲ类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安全防护和规范化管理进行了现场督查,完善固废管理系统,重点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定点治疗医院和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管、统计、上报,安全管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及特殊垃圾处置。

4.坚持抓牢中心,深入全面发展。一是整体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5.坚持创建提升,强化环境管理。一是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创建。在2019年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基础上,今年启动茶庵铺镇争创“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工作。二是配合开展“三线一单”编制。强化“三线一单”管控,配合编制《常德市“三线一单”文本(桃源县“三线一单”篇章)》,拟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确定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保护区973.31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21.91%。三是抓好“十四五”生态环保规划编制。我局与常德“双赢”公司进行了工作对接,委托该公司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桃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进行全面的修订和完善,确保规划编制进入快车道。

(三)以守住环保底线为准则,不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1.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实行联片督导。二是强化工作考核。

2.深入开展环保宣传,进一步引导舆论导向。一是开展环保世纪行。二是开展主题宣传。

(四)以保障环境安全为中心,持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1.不断完善信访处理机制。一是丰富方式,投诉更方便。二是各司其职,整体更联动。

2.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全面落实“双随机”制度。制定《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2020年度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同时更新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污染源名录库,并及时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目前已完成41家污染源企业双随机执法检查。二是严格规范砂石骨料行业管理。制定《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砂石骨料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桃源县云雾洞建材有限公司等23家碎石场开展了专项检查。三是强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辖区重点企业加强执法,共检查企业130家,桃源县惠生肉业有限公司(陬市酒铺岗养殖场)等37家实施了立案处罚,拟处罚款154.7万元;共移送公安机关环境违法案件3件。

3.加强环境应急安全监管。一是制定《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积极组织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安全妥善处置了319国道茶庵铺段槽罐车侧翻事故和桃源高速出口车辆轮胎自燃事故2起应急事件。二是根据县安委办工作要求,每月对重点排污单位和行业开展“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具体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风沙荒漠治理、退牧还草、已垦草原退耕还草、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循环经济、能源管理事务和其他节能环保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桃源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归档时间: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