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环保专项资金的管理,深化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改革,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合理化和精细化,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要求,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绩效相关”原则,对以减排专项资金为核心内容项目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总结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的经验,现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发〔2015〕4号)和《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常德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常委〔2015〕2号),设立常德市环境保护局(简称市环保局),正处级,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委编委办核准全局编制数共计161个。
(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2016年,常德市财政共安排环保专项资金333.91万元,主要用于环保监测监控管理、环保项目监测评估验收、环保建设项目日贷还息、环评前期项目。
(三)项目绩效目标
加强建设项目环保许可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加强环保执法监督力度,从源头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财政下达单位预算指标安排环保建设项目环评前期50万元,环保监测监控管理114.71万元,环保项目监测评估验收162.6万元,日贷还息项目6.6万元。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加强常德地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环保建设项目环评前期50万元,环保监测监控管理114.71万元,环保项目监测评估验收162.6万元,日贷还息项目6.6万元。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环评前期及环保项目评估验收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1、按照新《环评法》要求严格项目审批管理。一是坚持环评审批原则。按照产业政策主管部门意见,对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产能严重过剩、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规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对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对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对于改扩建建设项目,没有按照“以新带老”原则同步解决原有环境问题的项目,一律不批;新建产污量较大或排放敏感有毒有害物质,没有进入相应产业功能定位工业园区的冶金、化工、制革、印染等项目,一律不批。严控审批流程,严格审批质量,做好审批工作。二是提高环评审批效率。按照《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段时效管理制度》(湘环发〔2013〕19号),不断优化环评工作流程,加强环评编制、技术评估、行政审批及与地方有关部门、环保部门内部各环节的沟通衔接,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对环评各有关事项向业主或服务对象提供一次性告知,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三是严格验收把关。验收过程中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和程序进行,并建立健全档案管理,推进建设项目验收和监管全程信息化,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项目验收工作有序进行。截止12月31日止,市局共审批71个,报告书24个,报告表31个,登记表13个,变更批复3个;其中工业项目11个。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上报省环保厅审批项目7个。市本级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38家,分别涉及新技术技改、加油站、机械部件加工、酸化油及化学合成、食品粉煤灰项目、房地产等项目。
2、市本级非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运营及比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对于在线运营维护服务,要求专业服务人员队伍,每周进行现场巡查,每月2次对监测仪器进行检验校准,保障硬件设备良好,运行软件系统稳定可靠、综合协调及时准确、系统作用发挥充分、应用水平稳步提升;提供热点电话、传真、QQ等咨询服务渠道,并在24小时内回答咨询的问题。在线监控比对监测服务需每季度按企业安装的设备选取化学需氧量、氨氮、酸碱度(pH)、废水流量、总镍、总铬、总铅等项目进行一次比对监测,在线比对监测内容应满足《国家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湖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第三方运营评估办法》的要求,监测方法应符合《水污染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75-2007)》等相关技术规范,监测过程应采取规范、严格的质控手段。目前已按采购要求实施。
(二)环保监测监控管理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1、生态市创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市2016年需要完成350个行政村的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目前已完成371个,超额完成任务。
2、水、气、土环境综合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联动执法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着力抓“水十条”贯彻实施,制定《常德市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率先在全省出台《常德市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条例》。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实施计划》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工作方案》;市环保局派驻9个督导组开展为期3个月的驻县督导,进入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后,由市环保、市农委、市住建、市国土、市城管、市交通等部门牵头,市、县、乡、村四级共同参与,分别成立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巡查整治组,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并通过“大气污染防治微信群”及时,上传污染点源,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对工作不力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市直部门下达工作交办函27份。按照国务院“土十条”要求,组织编制《常德市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修订了《常德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
二是推动机动车排入标准和成品油质量升级,开展了对加油站销售油品质量的抽检,目前汽柴油均执行国四标准。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严格新车和转入机动车环保准入,国四以下机动车不得上户或转入我市。
三是进一步健全了环保、公安联动执法联动机制。市公安局在市环保局设立了公安联络室,并成立了环保执法大队。市环保局联合市公安局对重点危废企业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的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并逐一登记造册。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214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4家,对3家经营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对部分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标志牌设立不到位、台账建立不完善以及未签订处置合同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今年来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行政违法案件160余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的116起,其中实施限产停产整治25起、查封扣押3起、按日计罚2起、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7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起。
(三)日贷还息工作按照省环保厅下达的还贷通知还款。
四、项目的主要绩效
(一)环评前期及环保项目评估验收项目绩效
一是发挥推动转方式调结构作用的主抓手,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在重点建设重大项目库规划与实施中发挥了参谋与把关作用。二是将总量指标前置,严格控制新增量。市局新批给定了总量的项目5个,核定总量指标COD8.6吨、氨氮1.45吨、二氧化硫136.94吨、氮氧化物441.54吨,其中新增总量COD0.98吨、氨氮0.12吨、二氧化硫0.51吨、氮氧化物0.01吨,通过排污权交易确认后审批环评。三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投产使用同步,确保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不发生重大变动;四是通过购买非国控污染源在线营运维护和在线比对监测服务,加强了污染源监管,起到了可以用在线数据证明污染治理成效的作用,便于企业污染物总量控制。为预防污染事故、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提供保障。
(二)环保监测监控管理项目绩效
一是通过生态创建提升了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整体水平,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论坛2016年年会在我市石门县召开,会议共表彰20个生态经济示范案例,我市共有5个项目被评为“全省生态经济十佳示范案例”、1个项目被评为“全省生态经济十优示范案例”,占全省30%的份额。二是通过有效控制水体污染,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维护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通过机动车污染监管,有效推动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三是市环保局、市公安局联合下发了《常德市联合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逐级分解责任,形成打击合力。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的环保守法意识,提升了全市危险废物管理和执法水平。
五、项目自评结果
单位对专项资金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果为“优”。
六、存在的问题
(一)中央、省缺乏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
相较水、土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中央、省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严重偏少,这与当前“雾霾围城”的严峻形势极不相称,严重制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二)环境执法部门协同配合有待加强
境行政执法的范围十分广泛而且复杂,涉及众多部门,但其他责任部门参与度不高,配合得也不是很好,环保部门单打独斗局面仍未得到根本转变。今年,我局联合城管、住建部门以及乡镇(街道),集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收到了良好效果。但环境保护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的还有其他很多方面,在水库、河道内发展畜禽养殖业,涉及到畜牧、水务、渔政等相关部门和属地乡镇,均有各自的独立管理权限,协调调度难度大。建筑工地扬尘和市内河流的污染治理,需要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牵头配合。但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如何统管、如何分管的职责职能规定不明确、关系不顺畅,执法质量和效力大打折扣。
七、相关建议
(一)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
重点加大对黄标车淘汰补贴、餐饮业油烟治理的资补和秸秆综合利用的财政补贴力度,加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力度,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多部门日常巡查和网格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费。加大对重污染天气形成机理的科学研究力度。在国家层面整合科技力量,研究区域性污染的形成条件、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物的积聚和扩散、区域性污染联防联控措施等。
(二)完善环境执法监督机制
健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环境监管体系,强化属地环境监管责任。主动对接环保体制机制改革,科学谋划机构设置、工作职能、人员配备等事项。
常德市环保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