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对辖区内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完成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二)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三)负责下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征收排污费的稽查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排污申报登记及变更申报登记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排污口规范建设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
(六)负责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七)负责污染防治设施擅自停止运行或不正常运行,拒报、谎报排污申报事项,拒交排污费等环境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案件呈报工作;
(八)负责辖区内自然生态保护的环境监察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污染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九)负责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归口管理环保投诉处理中心;
(十)负责排污费统计报表的填报、审核、上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常德市环境监察支队预算只包括本级预算,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本单位2015年度收入759.99 万元,支出 438.60 万元(不含下属单位或机构)。
(二)收入决算。2015年度收入决算数759.9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9.99万元。
(三)支出决算。2015年度支出决算数438.60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8.60万元。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8.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0.5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13.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7.22万元),公用经费77.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7.74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0.32万元。
(四)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9.78万元,比上年减少3.07万元,下降率13.44%,减少主要原因是是按照厉行节约要求,压减“三公”支出。
(五)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5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378.28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其中:人员经费300.54万元,公用经费77.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