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0-02-04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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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常德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第一部分:常德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全市较大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全市较大和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拟订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有关上级专项资金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分配使用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大气环境保护工作,建立各区县(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并组织实施。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国家、省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市控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协调履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市内相关义务。

11.配合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开展生态环境合作交流,协调配合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市内履约工作,参与高校、科研院所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幅减少进口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直至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

(二)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委办核定,市生态环境局内设科室13个,所属事业单位7个,全部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根据省委办公厅《湖南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湘办发〔2019〕11号)及工作需要,原常德市环境监测站上收到省里直管,2020年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8个,因经费保障及资产划转的相关工作暂未完成,故此次暂未纳入部门预算编制。

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督察协调办公室、综合科(宣传教育与对外合作办公室) 、法规与标准科、科技监测与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生物多样性保护办公室)、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核与辐射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机关党委。

所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常德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常德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常德市农业资源和环境监督保护站、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常德市环境保护局武陵分局、常德市环境保护局柳叶湖分局、常德市环境保护局桃花源分局。

分局分别为常德市生态环境石门分局、常德市生态环境安乡分局、常德市生态环境临澧分局、常德市生态环境澧县分局、常德市生态环境鼎城分局、常德市生态环境汉寿分局、常德市生态环境津市分局、常德市生态环境桃源分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根据省委办公厅《湖南省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湘办发〔2019〕11号)及工作需要,原常德市环境监测站上收到省里直管,2020年纳入省级财政预算。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因经费保障及资产划转的相关工作暂未完成,故此次暂未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即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本级预算。收入包括经费拨款、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市生态环境局归口管理使用的环境保护与整治、事业运行经费等专项资金;主要涉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上级补助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收入预算数2882.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82.13万元,占100%(经费拨款2482.13万元,占86.1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00万元,占13.88%);2020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848.08万元,下降22.74%,主要是经费拨款减少848.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预算包含常德市环境监测站。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支出预算数288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8.93万元,占64.50%;项目支出1023.20万元,占35.50%。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9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70.80万元。2020年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848.08万元,下降22.74%,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765.39万元,公用经费减少149.1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原因为2019年预算包含常德市环境监测站,项目支出增加原因为大气环境专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82.1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9.40万元,占6.92%;住房保障支出111.93万元,占3.88%;节能环保支出2570.8万元,占89.20%。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较上年减少848.08万元,下降22.74%,主要是人员经费减少765.39万元,公用经费减少149.1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原因为2019年预算包含常德市环境监测站,项目支出增加原因为大气环境专项增加。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58.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84.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公用经费370.64万元,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3.2万元,其中事业运行经费117.60万元,主要用于非税收入征收成本、争取项目和资金前期经费、项目环评前期经费、环保建设项目日元贷款还本息等方面;环境保护与整治905.60万元,主要用于环评评估、排污许可证、清洁生产等管理审核评估经费、环境监控管理相关平台运维费、大气环境污染防治监管经费、环境监测管理经费、生态环境综合监控监管经费、水环境污染防治监管经费、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等方面。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6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22万元,下降15.17%。其减少原因为剔除环境监测站因素及2019年预算包含公务用车购置费22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的单位作如下说明: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单位)运行经费。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370.6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49.18万元,下降28.70%。其减少原因为2019年预算包含常德市环境监测站。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8.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78.6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生态环境局共有车辆4台,其中:公务车辆1台,行政执法车辆2台,其他车辆1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市生态环境

局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82.13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23.20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5.60万元。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整体绩效目标(含项目支出)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30.21万元,其中:项目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23.20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05.6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4.机关(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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