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以案释法
【案例提供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
【办案单位及人员】安乡县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洪凡交(执法证号:湘09001100135)、粟军(执法证号:湘09001100168)
【案例名称】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作假伪造检验结果被处罚【案例类型】大气污染防治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安乡四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案情介绍】2021年10月14日,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移动污染源在线监管平台,发现安乡四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机动车尾气检测中利用三通阀门违规铺设取样管,使用合格车辆替代不合格车辆进行检测,给排放不达标的车辆出具虚假检验报告。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公司进行核查,通过对案发时间的视频核对等证据,核实其涉嫌造假,分别在2021年9月24日、10月8日,两次利用合格车辆替代不合格车辆进行检测,并出示了5份虚假检验报告,该公司对违法行为予以确认。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
【案件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经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案审讨论研究决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安乡四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违法所得人民币1275元,并处罚款人民币12万元整。
该公司被查处后,进行了积极整改,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员工进行了批评教育,拆除了代检作弊设施,制定规范的检验操作流程,在操作车间增加监控摄像头,满足全方位监控要求。
执法人员在跟踪检查后未发现再次违规现象。
【典型意义】部分检验机构为了抢占市场,通过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来吸引客户。环保监管部门通过远程在线监控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对违法者实施严格监管和严厉打击,该案有效的震慑了行业的作弊违法行为,维护了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