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常德市环境状况公报

2021-06-04 15:18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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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2020年,常德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为优。23个省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国家、省考核要求,水质优良率为95.7%,其中20个断面水质达到Ⅱ类、2个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柳叶湖、西毛里湖)、1个断面水质为Ⅳ类(蒋家嘴)。与2019年相比,全市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为11.41%,排名全省第一;道水佘市桥、临澧九龙水厂、安德芦林铺等3个断面水质提升1个类别;桃源县、安乡县、临澧县等3个县水质改善幅度排名全省前10位。

市城区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0天,优良率84.7%,与2019年相比增加33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58,与2019年相比下降了0.74。与2019年相比,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提升。

常德市城区主要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69.4 dB(A),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二级,道路声环境质量较好;常德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8.8dB(A),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为三级,声环境质量一般;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噪声监测点夜间达标率由2019年的71.9%提升至84.4%,常德市城区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有所提升。

二、水环境质量

(一)地表水

2020年,常德市地表水23个监测评价断面中,22个断面水质为Ⅱ~Ⅲ类,其中Ⅱ类20个、Ⅲ类2个,占95.7%; 1个断面(汉寿蒋家嘴)水质为Ⅳ类,占4.3%。见附表1。

沅水流域:水质总体为优。7个监测断面中,7个断面水质为Ⅱ类。

澧水流域:水质总体为优。11个监测断面水质均为Ⅱ类。

环洞庭湖流域:水质总体为优。2个监测断面水质均为Ⅱ类。

湖库:3个监测断面中, 2个断面水质为Ⅲ类;1个断面(汉寿蒋家嘴)水质为Ⅳ类,主要污染指标均为总磷。

(二)饮用水源

2020年,常德市城区3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监测61项指标,其中7月份开展一次109项指标全分析,水质达标率为100%;常德市10个县级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一次,监测61项指标,其中开展一次109项指标全分析,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三、环境空气质量

(一)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2020年,常德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66天,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0天、污染天数为56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4.7%。与2019年相比优良天数增加33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提高8.8个百分点。2020年,常德市城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x)、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O3)、一氧化碳(CO)的年平均浓度分别为7ug/m3、19ug/m3、50ug/m3、41ug/m3、132ug/m3、1.1mg/m3。除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其余指标均达到二级标准;与2019年相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一氧化碳的年均浓度均有下降,下降幅度分别为1ug/m3、4ug/m3、10ug/m3、7ug/m3、28ug/m3、0.4mg/m3。见图1

图1   2019年、2020年年均值

2020年,常德市城市无酸雨,酸雨频率同比无变化。降水pH年均值为6.74,同比下降了0.11。

(二)县(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0年,全市县(市)环境空气质量较2019年总体改善显著,县(市)平均优良率为95.6%,同比上升9.5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综合指数平均为3.03,同比下降20.1%。县(市)环境空气质量6项主要污染物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同比均下降。影响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均为细颗粒物。见图2

图2   主要污染物

1.优良天数分布

2020年,全市县(市)城镇优良天主要集中分布在3~11月,污染天主要集中分布在1、2、12月。7个县(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由高到低依次为桃源县(97.5%)、津市市(97.0%)、澧县(96.7%)、汉寿县(与澧县并列)、临澧县(96.2%)、安乡县(92.9%)、石门县(91.8%)。

2.综合指数变化

2020年,全市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2.81~3.21之间,7个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桃源县(2.81)、津市市(2.82)、汉寿县(2.95)、澧县(3.02)、临澧县(3.08)、安乡县(3.18)、石门县(3.21)。见图3

图3   2020年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分指数分布情况

3.污染物浓度

2020年,全市县(市)环境空气质量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为7ug/m3,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为12ug/m3,可吸入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为50ug/m3,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为33ug/m3,臭氧年均浓度为108ug/m3,一氧化碳年均浓度为1.1mg/m3,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与2019年相比,二氧化硫浓度下降了12.5%、二氧化氮浓度下降了25.0%、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下降了16.7%、细颗粒物浓度下降了19.5%、臭氧浓度下降了26.0%、一氧化碳浓度下降了15.4%。7个县(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在2019年桃源县达标的基础上,新增了6个县(市)。 

四、声环境质量

 (一)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2020年常德市城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279个,城市区域噪声等效声级为58.8dB(A),同比上升0.2dB(A),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一般。

(二)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2020年常德市城市实际监测路段40段,点位100个,监测路长89.6公里,市城区城市交通噪声等效声级为69.4dB(A),同比上升0.1dB(A),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为较好。

(三)城市功能区环境噪声

2020年常德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噪声监测点数8个,常德市城市功能区环境噪声昼间达标率为96.9%,同比无变化;夜间达标率为84.4%,同比上升12.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