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常德市环境状况公报

2020-06-01 15:17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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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况

2019年,常德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河流型地表水国、省控31个断面中,沅水流域断面11个、澧水流域断面14个、环洞庭湖水系断面6个水质均符合或优于Ⅲ类,100%断面水质达到功能区水质标准要求,全市河流水环境质量为优。湖泊型地表水省控以上6个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的湖泊2个、为Ⅳ类的湖泊3个、为Ⅴ类的湖泊1个。

市城区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77天,优良率75.9%,与2018年相比,优良天数减少了37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32,与2018年相比上升了0.35。与2018年相比,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所下降。

常德市城区主要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69.3 dB(A),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二级,道路声环境质量较好;常德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8.6dB(A),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为三级,声环境质量一般。常德市城区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有所下降。

二、水环境质量

(一)地表水

1.河流

沅江总体水质为优,11个国、省控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水质较上年基本无变化。

澧水总体水质为优,14个国、省控断面中,12个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2个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水质较上年基本无变化。

环洞庭湖国、省控6个断面,3个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3个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水质较上年基本无变化。

沅江支流10个监测断面,除马家吉闸入沅江口水质为Ⅳ类,其余各断面年度水质均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与2018年相比,水质类别有所上升,水质优良率有所提高,总体水质有所改善。

澧水支流5个监测断面中,涔水、渫水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要求,道水2个断面为Ⅲ类,1个断面为水质Ⅱ类。整体水质较2018年有所改善。

2.湖库

2019年主要湖库6个省控以上监测断面水质状况均为尚清洁,其中津市西毛里湖、景观内湖柳叶湖水质类别均为Ⅲ类,营养状态均为中营养;汉寿蒋家嘴水质为Ⅳ类,营养状态为中营养;常德冲天湖、汉寿太白湖水质为Ⅳ类,营养状态均为轻度富营养;安乡珊珀湖水质Ⅴ类,营养状态为轻度富营养。2019年湖库主要超标污染物为总磷、总氮,主要污染物的超标倍数除安乡珊珀湖总磷较2018年度有所上升外,其余均有所下降,污染程度有所减轻。

(二)饮用水源

2019年,常德市城区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监测61项指标,每年7月份开展一次109项指标全分析,水质达标率为100%;常德市7个县级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一次,监测61项指标,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水质较上年基本无变化。

三、环境空气质量

(一)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2019年常德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65天,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77天,污染天数为88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5.9%。与上年相比优良天数减少了37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下降了10.1个百分点。2019年常德市城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的年平均浓度、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一氧化碳日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分别为8ug/m3、23ug/m3、60ug/m3、48ug/m3、160ug/m3、1.5mg/m3。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超过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污染物浓度限值的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污染物浓度限值的二级标准,与上年相比,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有所下降,下降幅度为2ug/m3,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持平,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的年平均浓度,一氧化碳日平均95%位数质量浓度,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90%位数质量浓度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上升幅度分别为1ug/m3、6ug/m3、0.2mg/m3、22ug/m3。

2019年,常德市城区降水无酸雨,城区降水pH年均值为 6.85,较上年有所下降。

(二)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

1、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

2019年,桃源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0.4%,临澧县为87.1%,汉寿县为86.6%,津市市为86%,石门县为85.8%,安乡县为83.6%,澧县为83%,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为77.7%,武陵区为77.2%,常德经开区为77%,鼎城区为75.1%。  

与上年相比,武陵区、鼎城区、汉寿县、桃源县、临澧县、石门县、澧县、安乡县、津市市、常德经开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均有所下降。

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

2019年,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从优到差)别是桃源县为3.34,汉寿县为3.73,临澧县为3.81,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为3.83,澧县为3.86,津市市为3.89,安乡县为3.92,石门县为4.05,常德经开区为4.19,武陵区为4.28,鼎城区为4.31。与上年相比,武陵区、鼎城区、汉寿县、桃源县、临澧县、石门县、澧县、安乡县、津市市、常德经开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均有所上升。见下图:

 

3、主要污染物浓度及变化趋势

2019年,县(市、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年均值浓度范围在7~10ug/m3之间,平均值为8ug/m3;二氧化氮的浓度范围在12~23ug/m3之间,平均值为17.4ug/m3;细颗粒物的浓度范围在33~48ug/m3之间,平均值为43ug/m3;一氧化碳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范围在1.2~1.5mg/m3之间,平均值为1.3mg/m3;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范围在138~162ug/m3之间,平均值为151.3ug/m3;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范围在46~67ug/m3,之间平均值为55.4ug/m3。

与2018年相比,常德市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中,细颗粒物、二氧化氮的年均浓度和臭氧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分别上升10.2%、8.7%、10.4%,一氧化碳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持平,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别下降33.3%、14.8%。

四、声环境质量

 (一)区域环境噪声

2019年常德市城市区域噪声监测点位279个,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为58.6分贝,声环境质量一般。与上年相比,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上升了2.7分贝。

(二)交通干线噪声

2019年常德市城市实际监测路段40段,点位100个,监测路长89.6公里,市城区交通干线昼间噪声平均值为69.3分贝,声环境质量较好,达标路段长度43.9千米,达标路段长度占监测干道总长度的49.0%。与上年相比,昼间交通噪声平均值上升了1.0分贝,达标路段长度比例下降了26.9%。

(三)功能区噪声

常德市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测点数8个,功能区噪声昼间、夜间噪声点次达标率分别为96.9%、71.9%;1类、2类、3类功能区昼间、夜间噪声及4a类功能区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年平均值均符合国家标准限值,4a类功能区噪声夜间等效声级年平均值超过国家标准限值5 dB(A),点次达标率为0,夜间噪声超标较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