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述
2012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总体目标,以污染减排、生态建设为突出重点,兴建治污设施、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境准入、强化环境监察执法,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并有所改善。
2012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沅水干流常德段水质基本符合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澧水干流常德段水质符合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年均降尘量和酸雨频率大幅下降。声环境质量达标,且有所改善。全市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均得到安全处置,核与辐射安全得到保障。
二、空气环境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12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50天,占全年天数的95.6%,较上年上升了6.8个百分点。
主要大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其中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2012年城区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值为0.049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1.7%,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的二级标准;二氧化氮年均值为0.029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3.3%,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中的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0.082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7.9%,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中的二级标准。
2012年,市城区降水的酸雨频率为46.4%,比上年下降了27.6个百分点,城区降水pH年均值为4.83,pH年均值较上年上升0.05,酸雨程度有所缓解。
2012年,各县市酸雨频率从高到低依次为澧县65.4%、桃源县23.2%、石门县22.2%、津市6.1%、临澧4.6%,汉寿县、安乡县无酸雨。
(二)污染物排放及处理
2012年,全市工业废气排放总量1145亿立方米。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4.5453万吨,其中工业排放3.9364万吨,生活排放0.6087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5.8507万吨,其中工业排放4.5684万吨,生活排放0.1069万吨,机动车排放1.1753万吨;烟尘排放量2.191万吨,其中工业排放1.9375万吨,生活排放0.1467万吨。重点排污企业拥有工业废气治理设施704套。
三、水环境
(一)地表水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按功能区类别以24项监测指标评价,我市主要水体环境质量基本稳定。
1、河流
沅水干流水质均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
澧水干流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
沅水支流枉水、渐河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澧水支流渫水、道水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
柳叶湖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Ⅳ类标准。
穿紫河水质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劣Ⅴ类标准。
2、饮用水源
2012年,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陈家河断面63项指标,结果均符合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和处理
2012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25161.6174万吨,其中工业废水12768.7239万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50.7%;生活废水12365.61万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49.3%。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17397吨,其中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9307吨,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0398吨,农业污染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5960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732吨。全市废水氨氮排放量12412吨,其中生活污水氨氮排放量5723吨,工业废水氨氮排放量923吨,农业污染源氨氮排放量5634吨,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氨氮排放量132吨。重点排污企业拥有工业废水处理设施166台(套),工业重复用水率为81.91%。
四、声环境
(一)区域环境噪声
2012年,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2.9分贝,比上年上升0.4分贝。声源构成:生活噪声源占97.8%,较上年上升了2.8个百分点;交通噪声源占0.4%,较上年下降了3.2个百分点;工业噪声源占0.7%,较上年下降了0.4个百分点;施工噪声源占1.1%,较上年上升了0.7个百分点。
各县市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区域噪声等效声级由高到低依次为桃源(56.6分贝)、澧县(55.3分贝)、石门(53.8分贝)、津市(51.1分贝)、临澧(47.3分贝)、汉寿(46.5分贝)、安乡(46.1分贝)。
(二)交通干线噪声
2012年,常德市城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7.3分贝,符合交通干线两侧功能区噪声标准,比上年下降了0.6分贝。达标路段长度占监测干道总长度的80.63%,比上年上升了24.2个百分点。36条主要干道中,未达标的主要集中在德山路、鼎城路、朗州路、莲池路、柳叶路、南坪路、人民西路、武陵大道南段、武陵大道北段、沅安路。
各县市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道路交通噪声从高到低排列依次为津市(69.1分贝)、汉寿(68.9分贝)、安乡(68.7分贝)、澧县(67.4分贝)、桃源(66.4分贝)石门(66.2分贝)、临澧(58.5分贝)。
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2012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06.24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295.5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6.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2.06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8.68万吨。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1.1万吨,其中综合利用0.03万吨、安全处置1.07万吨。
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及部分乡镇医疗机构所产生的医疗废物都统一送至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置。
市城区生活垃圾全部送至垃圾焚烧发电厂无害化处置,处置率为100%。
六、环境管理
2012年,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818个,其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项目295个,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523个;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持续推进,至2012年,全市10个经济开发区规划通过环境影响评价。
2012年,继续开展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环保执法人员3735人次,检查排污企业997家,立案查处85家。通过开展严查行动,一批存在严重环境污染的违法排污企业受到了处罚,并进行了整改,人民群众关注的一批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较好地解决。
2012年,市本级共接到环境投诉举报727件,其中反映噪声污染问题316件,大气污染问题289件,水污染问题34件,固体废物污染问题5件,辐射污染问题7件,建设项目问题1件,畜禽养殖及农药、化肥污染问题23件,其他问题52件。共收到群众来信38件,处理率100%,群众重复上访率1.5%。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4件,建议提案办理满意率为100%。
七、生态市建设
至2012年,全市共创建省级以上生态乡镇98个,其中国家级生态乡镇16个,生态乡镇个数占全市乡镇总数的47.1%。共创建省级以上生态村211个,其中国家级生态村5个。实施中央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13个(其中包括2个后续资金支持项目),总投资12127万元(其中中央、省专项投入8300万元,市、县配套投入3827万元),桃源县盘塘镇、汉寿县岩汪湖镇、津市市灵泉镇、临澧县太浮镇、安乡县黄山头镇、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白鹤山乡、澧县张公庙镇、石门县皂市镇、西湖管理区西洲乡、鼎城区草坪镇、汉寿县太子庙镇等11个乡镇(其中桃源县盘塘镇、临澧县太浮镇实施了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后续资金支持项目)的91个行政村环境面貌焕然一新,14万余农村人口从中受益。
八、环境宣传教育
2012年重点开展了“环保世纪行”、“6·5”世界环境日、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覆盖市、县、乡的群众性宣传活动,采取社区文艺表演、印发宣传资料、主题活动等形式,组织了环保志愿者活动和2次新闻媒体集中采访活动。编辑《常德环境保护》简报10期,坚持定期播发城区空气质量日报、水环境质量月报,扩大了市民的环境知情权和参与权。
九、污染物总量控制
2012年,我市紧紧围绕总量减排目标,大力开展减排工作,全市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削减指标均完成年度任务。
1、二氧化硫: 2012年全市排放量45453吨,比2011年净削减12324吨,削减21.33%。
2、氮氧化物: 2012年全市排放量58507吨,比2011年削减15304吨,削减20.73%。
3、化学需氧量:2012年全市排放量为117397吨,比2011年净削减10577吨,削减8.27%。
4、氨氮:2012年全市排放量为12412吨,比2011年净削减254吨。
十、环境应急
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均开展了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演练。环境应急监测能力有所提高。
2012年,全市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