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建〔2016〕157 号
常德市第五中学:
你校填报的《常德市第五中学教学楼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于湖南幼专(原常德师范学校)校区,位于龙港路与人民路交叉处东北角,总用地面积为99597.65m2,拟新建建筑面积31097.00m2,建设内容包括2层多功能馆、5层办公楼、5层图书馆、5层第一教学楼、5层第二教学楼、连廊、400米环形跑道及其他体育运动场、道路、绿化和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同意按你校申报的内容进行建设。
二、你校建设过程中要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文明施工,落实以下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对学校和周边居民的影响:
(一) 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六不准,六必须”要求加强施工期扬尘管理,进行拆除作业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将渣土清运出场。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必须采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设置水泥混凝土搅拌站。
(二)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周边城市下水道。生活垃圾和拆迁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统一纳入垃圾处理系统处置,严禁乱扔乱弃。
(三)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选择低噪声施工设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22:00至次日6:00不得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如确因工艺要求需要连续施工作业的,必须有区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证明,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后及时向周围居民公告;设置不低于2.5米的实心围挡,必要时可设置移动式声屏障等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
三、实验楼废水实行污污分流,实验酸碱废水须经中和处理达标排放,含重金属废水须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单独收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安全处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四、油烟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烟通道排放。
五、采用先进、低噪声的设备,水泵和变压器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学校产生的噪声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学习和生活。
六、废弃的有毒、有害、腐蚀性化学药品及容器和化学实验废渣等须按国家相关要求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安全处置;生活垃圾按相关规定经集中收集、及时清运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项目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环保局武陵分局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管。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