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建〔2016〕44号
常德市经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常德市三闾港棚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和常德市环保局武陵分局的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常德市三闾港棚改项目位于常德市武陵区三闾港东畔,穿紫河。紫缘路包围地块以及紫缘路、洞庭大道交叉口西北角地块,该项目总投资约42000万元,总用地面积50021m2,总建筑面积168130m2,分两个地块进行建设,北面A地块建筑面积104150 m2,南面B地块63980m2。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建设单位在设计、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必须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切实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坚持做到文明施工。
1、原有建筑物拆除须采取低噪声施工和抑尘措施,防止扬尘和噪声污染影响。
2、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管理,选择低噪声施工设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12:00至14:30、22:00至次日6:00不得进行打桩、浇筑等产生高噪声的施工作业,如确因工艺要求需要连续施工作业的,必须有区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主管部门证明、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后及时向周围居民公告。
3、做好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设置洗车平台,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不得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周围要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和其他防治设施,收集洗车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施工物料堆场设置围挡;运输车辆要采用封闭式运输方式,沙、水泥堆场等易产生扬尘场所要进行遮盖,防止弃土散落和飞扬,施工现场、道路要定期洒水,减轻施工扬尘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采用商品沥青混凝土,施工现场不得设置沥青混凝土搅拌场。
4、地基基础施工采用先进、低噪工艺,确保振动、噪声达标。
(二)排水必须进行雨、污分流,排放废水达到市污水处理系统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临路城市污水管网。
(三)私厨油烟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地下室废气排风口须远离住宅和人流集中区域,柴油发电机尾气经专管引至排烟道楼顶高空排放。
(四)合理布局,增压水泵、柴油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地下室,变压器等配电设施布置须符合电力部门的有关要求,各类产生噪声设施(设备)必须采取减振、隔音、消声措施,确保边界环境噪声达标排放,防止噪声扰民。
(五)商业门面引进有污染影响的项目都必须另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六)生活垃圾按相关规定经集中收集、及时清运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项目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在安置棚改居民和销售时须公示有关环评及环保验收信息。
四、市环保局武陵分局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管。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