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艳洲电站还建工程》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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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艳洲电站还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常德市澧县 项目地理中心坐标为:111度43分9.62秒,29度37分1.72秒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与项目办公室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根据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设计资料和《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艳洲电站还建工程为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的建设内容。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处于澧水石门至澧县51km河段,需在青山和艳洲枢纽改建船闸及泄水闸,在艳洲枢纽还建艳洲电站,并对石门至澧县范围内的航道进行疏浚和整治。因受限于目前船闸左侧的江心洲及右侧电站厂房的布置,根据工可设计对艳洲枢纽改建工程的方案比选,船闸仅能布置于右汊,且坝线下移至原电站下游830m,因此必须拆除原有艳洲电站,将坝线移至现有泄水闸坝轴线,新建船闸、电站及泄水闸(替代原泄流断面)。 根据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工可设计资料,还建电站为河床式厂房,河床式电站厂房为挡水建筑物的一部分,艳洲枢纽工程内容包括新建1000t级船闸一座、装机33MW电站一座和5孔净宽18m泄水闸。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编制了《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20年11月获得了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的批复意见(常环建[2020]40号),但根据环评批复意见,项目中涉及的艳洲电站还建工程应另行环评。在《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评批复中,航道建设工程中的艳洲枢纽工程为拆除现有艳洲电站及船闸,布置1000t级船闸1座、5孔泄水闸1座。因此,艳洲电站还建厂房(包含安装场)工程此次单独进行环评。 艳洲电站还建厂房为河床式厂房,为挡水建筑物的一部分,其洪水标准与拦河闸坝洪水标准一致。工程等别为Ⅱ等大(2)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4级。 电站厂房主要建筑物由主厂房、安装场、副厂房、户外式开关站等组成。主厂房长55米,安装场长25米,顺流向宽度(含拦污栅段)55米,厂房最大高度58.87米,电站总装机容量为33MW(3×11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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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艳洲电站厂房的还建工程属于艳洲枢纽的组成部分,根据艳洲枢纽设计资料,艳洲枢纽施工期的环保设施及措施设计包含了艳洲电站厂房部分,艳洲电站厂房施工期同步使用艳洲枢纽施工期的临时工程及同步采取环保措施是可行的。 艳洲电站还建工程的施工将同步使用艳洲枢纽泄水闸及船闸的临时施工工程,电站还建工程不单独设置围堰、施工营地及拌和站等临时工程。项目的施工应严格遵守《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建设工程环评报告书》及其环评批复的要求,完成各项措施的落实。 (1)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生产废水处理后回用,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同步使用艳洲枢纽施工营地设置的污水处理系统。电站厂房施工产生的废水措施均已纳入澧水航道艳洲枢纽环保措施,施工期的污水措施应严格遵守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的要求,废水不得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优化施工期施工方案,避开水生生物繁殖季节,制定工程施工管理规程和配套规章制度;废水、污染物等严禁排入保护区,增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禁非法捕杀野生鱼类。对围堰内的鱼类及时进行捕捞、暂养或放归。 ②做好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如蛙类、乌梢蛇等;尤其要防止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捕杀。在进场施工前,向施工人员发放手册,宣传动物保护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③开展施工监理,制定工程施工管理规程和配套规章制度,建设单位应配合渔政管理部门进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 (3)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大气防治措施同步使用艳洲枢纽工程设置的环保措施,挖土时,采用湿式作业,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减少扬尘量;施工工地中混凝土拌和采用成套封闭式拌和楼进行生产;要保证拌和楼和运输容器良好的密闭状态;加强对混凝土生产系统吸尘、收尘设备的使用效果的监测。砂石生产过程中,需注意喷雾器的维护,保证骨料得到足够的润湿;制砂中细碎车间破碎机需配除尘器,以减小砂石加工的粉尘源强浓度。混凝土生产系统和砂石加工系统附近辅以洒水降尘措施,使粉尘影响时间和范围得到缩减。在混凝土拌和楼作业区、砂石料加工场地进行洒水,降低场地粉尘排放,非雨日每天洒水4-7次;混凝土系统作业人员应加强劳动安全和卫生保护,必须佩戴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施工期的大气防治措施应严格遵守澧水石澧航道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的要求。 (4)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工程施工噪声主要由施工开挖、钻孔、爆破、砂石料破碎、交通运输以及机械设备运行产生。因电站还建工程将与艳洲枢纽泄水闸、船闸利用同期围堰施工,艳洲电站还建工程的施工将同步使用艳洲枢纽泄水闸及船闸的临时施工工程,电站还建工程不单独设置围堰、施工营地及拌和站等临时工程。施工期的噪声防治措施应严格应严格遵守澧水石澧航道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的要求。 (5)固废处置措施: ①工程施工期间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工程施工弃渣和生活垃圾。艳洲电站厂房工程土石方弃渣可运至艳洲枢纽附近的2#弃渣场消纳。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6)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①严格按照施工固定范围施工,禁止占据施工范围以外的区域进行施工;禁止将污废水、石油类污染物直接置于裸土表面,避免污染物下渗污染土壤,艳洲枢纽施工营地的施工废水收集处理设施应采取防渗措施。 二、营运期 (1)水环境保护措施: 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艳洲电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其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澧南镇污水处理站达标处理,不会对周边水体产生污染影响。 (2)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采取设置人工鱼巢、鱼类增殖放流、水域生态修复、渔政管理和跟踪监测与效果评估等措施;上述措施的环保投资已纳人澧水石门至澧县航道工程环保投资。 ②艳洲枢纽可利用泄水闸进行生态流量下泄,并安装在线流量监测设施,确保坝址处下泄生态流量不低于88m3/s。 (3)声环境保护措施:艳洲电站水轮发电机和水泵运行的噪声声级约为80~85dB(A)。上述设备均安装在室内,影响范围有限。电站厂房左侧为泄水闸,右侧为艳洲枢纽船闸,厂房运营时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处置措施:电站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定期联络环卫部门清运垃圾。安装场设置有事故油池井,一般按主变压器油量的20%设置事故油池。一旦变压器事故时排油或漏油,可通过排油槽到达事故油池。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理。电站设施维护产生的废机油设置处理,送至有资质公司进行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编制应急预案,设立环境应急机构; ②安装场设置有事故油池井,容积一般不少于主变压器油量的20%。一旦变压器事故时排油或漏油,通过排油槽到达事故油池。如在检修维护时,意外有油污散落于地面,油污水可经由附近排水沟引至厂房渗漏排水系统中。在厂房渗漏集水井前设油水分离井和油水处理装置。厂房渗漏水在进入渗漏集水井前,先进入油水分离井物理分离,上层油污将由油水处理装置集中处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拉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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