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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2017-07-10 10:29 来源: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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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按照“两案”办理的工作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强化举措,以看得见的成效不断提高“两案”办理的水平和效率,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2件(其中主办件3件),政协委员提案15件(主办件1件)。截至目前,有26件包括2件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1件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已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及时回复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剩下的1件人大建议主办件(闭会期间)正在办理中,8月23日前可以办结。办理结果分别呈报了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实现了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100%。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今年,在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召开后, 3月23日我局召开了建议提案交办会,对今年承办的建议提案情况进行了梳理和交办,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所有建议提案实行局领导领办负责制。及时调整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领导小组,陈建国书记任顾问,呙滨辰局长任组长,周进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局长周进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直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协调沟通工作,配齐配强了组织领导力量,形成了有力抓手。我局先后多次组织召开了 “两案”办理工作调度会,每件建议提案党组书记、局长都亲自过问、亲自督促、亲自协调,对办理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具体要求。分管局领导亲自带队办理建议提案,带领经办人员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面沟通,及时向他们报告工作情况和办理结果,得到了代表、委员的理解与支持。

2.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任务分解到职责对口的科室(直属机构),并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同时,将办理情况纳入科室(直属机构)及个人年终考核范畴,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积极性。严格按照《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暂行规定》明确的领办、交办、承办、办理、审核、回复、落实、总结等8个环节17个步骤办理“两案”促使办理工作有规可依、有序进行、高效高质。由联络员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整理汇总后,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逐一回复,确保建议提案办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强化重点突破。我局今年承办的建议提案涉及到环境保护的方方面面,反映的问题很客观、很实在,说明环境保护领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对人大建议、政协提案都认真对待,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加以落实。比如关于加大治理力度改善大气环境的建议、关于加快建设灌溪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议、关于控制污染保护环境让常德更美的建议、关于加强整体联动、治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提案等建议提案,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在扎实做好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我局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并严格落实到位。特别是注重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衔接,积极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见面回复、电话回复、短信回复、网上回复等多种方式,将“两案”办理情况及结果及时准确反馈给代表委员,并整理成书面总结材料。作为主办单位,我们主动联系会办单位,征求会办单位意见,协商工作思路,必要时反复进行会商,争取最好结果;作为会办单位,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做到会办建议提案优先办理,认真负责地提出会办意见,促进了部门间的互助协作。通过努力,我局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得到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主办的2件人大建议和1件政协提案,代表、委员满意率达到了100%。

4.强化环境治理。我们紧紧抓住“两案”办理的契机,推动实际工作开展,着重解决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在办理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92号建议《关于加大治理力度,改善大气环境的建议》和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第305号提案《关于加强整体联动、治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提案》2件主办件的过程中,今年我们在巩固深化燃煤小锅炉关闭等“十大”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区域分类管控、污染源清单、网格化管理、第三方巡查、定期督导检查等五大精细化管理机制,制定了我市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方案,并以市政府的名义下发各区县(市)和市直部门执行。一是强化督查督办。成立了10个现场督查组,对区县(市)实行一对一督办;从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市直部门抽调15名工作人员,组建了市城区大气污染防治联合督查队,开展不间断巡查。二是强化整改落实。开展燃煤锅炉“回头看”专项检查,下达了58份整改通知单;现场检查了48家页岩砖厂,正在督促整改;小石灰窑淘汰成效明显,临澧县117家、澧县35家小石灰窑全部关闭淘汰,彻底解决了历史遗留环境问题。三是强化追责问责。市政府对履责不到位的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进行了集体约谈,倒逼责任、倒逼进度。特别是针对露天焚烧秸秆问题,加大了巡查力度,出台了禁烧通告,共问责160人,其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154人。1—6月,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39天,同比增加13天;优良率76.8%,同比上升7.6%;PM10浓度为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8%;PM2.5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从5.12下降至4.89。

在办理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05号建议《关于加快建设灌溪工业园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议》的过程中,我局成立了专门的协调小组,局主要领导多次带队赴鼎城区灌溪工业园现场调查,据了解,工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占地面积46亩,规划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2万吨,投资约7000万元,于2017年2月启动,已完成立项、可研、规划设计条件、设计方案评审等前期工作。目前,项目正在进行征地拆迁,计划7月初开工建设,年底建成营运。后段我局将加强调度,督促鼎城区人民政府加快灌溪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同时提请市政府责成市直相关部门处理好灌溪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出水口管网设计、接入等问题,确保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落实率上。6月初,我们召开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及时总结了上半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并对下半年的工作提出要求,要求重点从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1.提高思想认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既是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更是对环保工作的促进,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当作“度量衡”,作为衡量工作是否让民众满意、是否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的标尺;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当作环境保护的“助推器”,有效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要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民生工程,切实推进环境保护中突出问题的解决,不断改善环境质量。

2.分类抓好落实。对于反映宏观环境问题的建议提案,进一步理清思路,搞好规划,逐步落实。对于反映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环境问题的建议提案,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具体的操作办法,抓好落实。对于反映具体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提案,坚持做到即接即办,进一步加大督办和后续监管力度,力争用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把问题解决好。

3.巩固办理效果。认真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回头看”,确保代表、委员在反馈意见表上提出的建议落实到位,确保我们针对建议提案提出的具体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对于问题一时不能解决的建议提案,我们将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报,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对于问题已经解决的建议和提案,我们将加强现场检查督导防止反弹,确保建议和提案办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常德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10日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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