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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19-01-28 16:45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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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按照开放强市、产业立市战略部署,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环保督察整改、严格环境执法为抓手,真抓实干、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污染防治攻坚战绩效考核位居全省第一,是全省14个市州唯一获评的优秀单位。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全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77起,罚款金额2137万元,市环境监察支队被省生态环境厅推荐上报为生态环境部执法大练兵先进集体,常德市荣获2018年湖南省环境执法大比武集体三等奖。组织开展“环湖利剑”和涉砂企业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其中“环湖利剑”检查企业119家,查封扣押 2起、停产整治15起、行政拘留37起;涉砂企业环境问题整治发现环境问题企业77家,依法关闭企业14家,停产整治55家,立案查处14家,罚款金额106万余元。

1.开展学法普法用法。精心组织普法学习,将宪法、环保法规等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学习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环保专门法规普法计划,并督促抓好落实;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了执行证考试。根据普法要求,组织开展了“如法网”网上学法活动;利用“6.5”世界环境日及环保世纪行活动,采取法律五进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对企业开展了送法上门服务,企业事业单位发放近5000余册环保宣传册。6-9月,市环保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如法网”网上在线学法考试工作,137人全部顺利通过环保专业学法考考试。10月19日,代表常德市接受了湖南省委法制办 “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并获得湖南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2.案件审查、复议和行政诉讼应对。自年初来,对市本级和委托行政执法环境案件进行审查,共组织案件会10次,审查案件52起,复议案件10起,行政诉讼案5起。组织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对11个区县市共抽查了22份案件进行了评查。案件审查注重做好技术审查工作,对案件适用法律法规条款和证据进行严格把关,办案水平得到一定提高。精心组织案件复议,积极应对行政诉讼,目前,未发生因应对行政诉讼不力而败诉情况。

3.环境法制培训。注重做好环境法制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全市环保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全年组织参加部省和市法制培训6次。开展专项法规培训工作,指导开展了危险废物管理、辐射安全管理、污染源在线监测培训等工作,对不同行业、不同产业有针对性开展培训。10月22日,组织一期全市环境监察执法及移动执法比武活动,全市环保系统主要环境法制和环境监察部门负责人、主要骨干力量参加了培训。

4.规范行政行为及行政执法监管。制订出台了文明执法规范,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涉企检查备案和检查反馈制度,对报送行政执法计划、落实执法检查反馈制度实施定期检查;行政执法监管与信访投诉处理相结合,在处理信访投诉中凡是有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嫌疑的,及时通报局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制作了行政执法流程示意图,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对环境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进行了全面清理,制订了环境行政处罚清单,有效解决适用条款不当、不准确等问题;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对凡适应自由裁量条件的案件,坚决按照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审查。

5.聚焦主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一直以来,坚持把巩固和深化《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实施作为环境监察执法部门最紧要的工作,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超总量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不按证排污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不断强化工业企业环境守法主体责任。今年来,1—12月,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77起,罚款金额  2136.6381万元,查封扣押2起、停产整治16起、行政拘留42起、刑事拘留1起,案件办理数量和罚款金额得到较大幅度提升。今年来先后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56起。

6.配合督察,严格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继续配合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工作,全面推动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环境隐患问题整改,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未完成问题、持续推进问题进行调度,筹划部署各类督导、交叉检查等,对全市督察整改成果进行深化巩固。对省级环保督察、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按照及时收、转、分的原则进行交办,并督促抓紧办理、回复,顺利完成了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转办及回复反馈任务。省环保督察期间,我市共办理群众信访举报件21批次503件,其中责改企业188家,立案处罚95家,罚款688余万元。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34批次271件群众信访件,已办结201件,办结率74.2%。督察期间,探索实行的“三级”联督联办,有力推进了交办问题的整改。

7.借力专项,强化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以各类专项行动为契机,采取集中式与点穴式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突出环境问题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在生态环境部组织的饮用水专项督查及“回头看”检查中,对全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划分情况、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督检查,36个环境问题已经完成整改。在“清废-2018” 行动中,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在开展的“环湖利剑”、 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尾矿库及其采选、冶炼企业环境污染整治、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洞庭湖区造纸企业引退、垃圾填埋场专项检查、垃圾发电行业专项整治、监督性监测超标查处等9个专项行动中,全市出动执法人员千余次。

8.抓住机遇,展示环境监察队伍形象。今年生态环境部、省环保厅先后抽调人员开展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万人大督查、省级环保督察、“环湖利剑”行动等,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积极参与,13批次90余人次参与了国家、省级行动,为我市环保系统争得了荣誉,展示了新时期的环保铁军形象。李民峰同志带队参加的京津冀强化督查,以严明的组织纪律、扎实的专业功底、高效的督查成效,荣获“每周一星”的表彰。佘冰卉同志作为我省环保法律专家库成员,先后受邀到海南省环境保护厅、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四个配套办法及典型环境行政执法案例授课,抽调参加生态环境部案件评查。陈晖同志带队参加了第二批少级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严守工作纪律,体现责任担当,展现常德环境监察人员的良好形象,获得了全省通报表扬。

9.优化服务,规范环境执法行为。今年来,始终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作为规范环境监察执法、提高环境执法成效的重要抓手,每次召开例会均组织环境执法人员集体学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工作要求,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清单,减轻企业负担。制定进入工矿企业环境现场监察“十不准”规定和《常德市环境执法人员监督管理行为规范》,对环境执法工作进行了约束,努力打造社会认可、群众满意、公正执法、作风过硬的环境监察队伍。制定环境执法“双随机”工作方案,开展全市“双随机”软件操作培训,严格按规定频次和要求对企业实施日常监管,12369环境行政处罚信息系统填报率保持在100%。

10.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按照市优化办“产业环境优化年”工作安排和市人大常委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评议工作部署,制订下发了局“产业环境优化年”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评议工作方案。从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加强执法监督、优化审批服务、推进文明执法、积极回应民生关切、突出问题整改、打赢污染攻坚战等七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提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水平和能力。牵头组织召开了全市环保系统优化经济环境动员大会,签订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责任书。组织开展征求意见、自查自纠、对上联系、结对帮扶、信息宣传、问题查处等六大活动,助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深入开展,确保实现我局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评议进入前8名目标。组织开展了“百科大评议”活动,确定市环境监察支队和行政许可办公室参加市“百科大评议”活动。同时,在局内部组织“百科大评议”活动,局主要业务科室和对外窗口部门参与,与市“百科大评议”活动同部署、同实施。

二、存在的不足

1.环境监管执法力量比较薄弱。环保部门尤其是基层环境监管人员严重不足、装备老旧等问题十分突出,环境监管力量与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还不相适应。

2.环境执法部门协同配合有待加强。环境行政执法的范围十分广泛而且复杂,涉及众多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如何统管、如何分管的职责职能规定不明确、关系不顺畅,执法质量和效力大打折扣。

3.企业环境守法意识还有待提升。部分企业为减少运营成本,擅自停运环保设施,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环境监管形势依然严峻。

三、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将是我市环境执法工作砥砺前行、充满挑战的一年,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

1.继续开展以水、气、土等环境要素保护为主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结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和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线索,开展交叉执法、错时检查,并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移送环境污染犯罪等手段,重点排查涉及饮用水源安全、臭氧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流域排污口、影响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以及群众重复投诉容易引发群体纠纷的突出环境问题,建立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整改,挂账销号。

2.继续推进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在2017年9个行业和2018年18个行业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工作基础上,按照省厅部署,继续开展我市16个行业工业污染源排查、评估工作。同时,加强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衔接,实现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推动各类工业污染源持续保持达标排放,排污企业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3.配合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依法查处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和散乱污企业,定期公布超标排放污染严重企业名单,用环保手段倒逼落后产能退出。

(二)以专项行动为依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蓝天保卫战”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为核心,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严厉打击企业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环境违法行为,并在特护期期间(2018年10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每月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在非特护期期间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2019年,在继续开展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基础上,逐步开展对重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问题排查,进行问题专项整治。

3.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问题专项行动。对申请进口许可证的企业持续强化执法检查,全面查处企业各项环境违法行为,形成高压震慑。

4.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行为专项行动。对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现场检查,坚决遏制危险废物、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案件多发态势。

5.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照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等4项水质指标,结合黑臭水体整治实质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黑臭水体消除情况。

(三)以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抓手,着力解决我市突出环境问题

1.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统筹谋划抓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对涉及我市的反馈意见和交办问题整改,制定整改方案,分解下达任务,明确整改措施和工作保障措施,实行“清单制+责任制”管理,并将整改落实责任和监督整改责任落实到相关单位。同时,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环保局统一部署下,按月开展督察反馈情况检查督导,确保各类问题按时按高标准整改到位,并以此为契机解决一些突出环境问题。

2.继续抓好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按照我市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定期调度和督导问题整改情况,推进问题高标准整改销号。同时,提前谋划做好2019年省委、省政府对我市的生态环保督察工作。

(四)以执法大练兵为平台,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继续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通过全员、全年、全过程练兵,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月28日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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