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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01-28 16:55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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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常德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在省生态环境厅、省生态环境执法局、省环境监察局的组织指导下,在市局党组的具体领导下,在市县两级环境监察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按照“积极面对、主动作为、统筹兼顾、综合协调、两手发力、点面结合、务求实效”的基本思路,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主业,配合并协调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专项行动,严格依法保护生态环境,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持证上岗,积极践行“谁执法谁普法”

(一)落实学法普法用法。精心组织普法学习,将宪法、环保法规等纳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和干部职工全员学习内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环保专门法规普法计划,并督促抓好落实;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了一期执行证考试。

(二)开展环境案件审查。依法行政方面,依法组织审查行政处罚案件19起,召开案审会10次,召开技审会30次,召开听证会2次,做到每个处罚案件均经过严格的法制审核。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起,依法保障了复议申请人的复议权利;作为复议被申请人,被申请复议5次,均依法进行了答辩,所做复议决定无撤销或责令重新做出的情形。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切实提高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在全系统开展了“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年”活动,增强了领导干部和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制理论素养。

二、聚焦执法主业,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一)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一直以来,坚持把巩固和深化《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实施作为环境监察执法部门最紧要的工作,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超总量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不按证排污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不断强化工业企业环境守法主体责任。全年全市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18起,罚款总金额达1693.5余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移送或刑事移送案件合计34起,其中,市本级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7起,罚款金额298.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4起,典型案件曝光36起,有效强化了社会监督。

(二)务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了环境执法“双随机”工作方案,严格按照规定频次和要求对企业实施日常监管。今年全年共抽查排污单位1154家,其中,重点排污单位71家,一般排污单位730家,特殊排污单位18家,其中市本级完成“双随机”检查100人次。12369环境行政处罚信息系统填报率保持在100%。同时,支队还按照信息公开要求,每季度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对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的环境监察信息等情况,强化了社会监督。

(三)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工作。按照我市印发的《常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我局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定期在局门户网站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及对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的环境监察信息等情况、定期通过“一台一报一网”及微信、微博等媒体渠道公布环境执法典型案例等。同时,严格执行亮证进入工业企业、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监督情况反馈、环境监察记录提交、执法图片留存制度,全面实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

三、借力专项行动,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配合完成国家部署的专项行动。全年,抽调全市环境执法人员24批次45余人次参加了生态环境部组织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察行动,我市选派的执法人员多次担任组长,以严明的组织纪律、扎实的专业功底,展示了我市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为我市环保系统赢得了荣誉。还先后3次选派13名执法人员参加了生态环境部组织的饮用水水源地、排污口排查专项工作。

(二)开展全省交叉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先后4次参加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的交叉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长株潭等地区进行了检查,共发现环境问题62个,建议立案查处企业28家(其中8起建议移送公安),建议开展限期整改企业27家。先后派出2批次10人次参加省厅组织的蓝天利剑行动。

(三)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任务。我市按照生态环境部、省厅关于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及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汇总了辖区内各类入河入湖入库污染物排放信息,基本摸清了工作底数,排污口整治任务共10个,均已完成整改,市局对该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认定并报送省厅予以销号。

(四)开展全市“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在全市“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中,对全市辖区共12家“三磷”企业(其中磷矿8个、磷肥企业4家)进行排查整治,重点对达标排放治理、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物料遗撒和跑冒滴漏管理等开展了排查整治。期间,立案查处了湖南石门裕丰化工、湖南石门玉叶化肥,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要求建立台帐,限期整改,按期销号,消除环境隐患。

(五)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强化对2家正在运营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环境监管,建立健全了企业定期报告运行情况制度、在线数据异常会商机制、企业运行和污染排放信息公开机制等四项管理制度,并计划开展现场监督检查。

(六)扎实开展清废行动。以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名义印发了《关于配合开展2019年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开展清废专项行动,按照生态环境部门交办的卫星遥感疑似问题交办清单,有关区县市按照上级要求对辖区内疑似问题进行现场核实,市生态环境局对25个疑似问题进一步现场核查,11个不是问题点位,14个是问题点位,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率100%。

(七)开展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环境专项执法行动。为深刻吸取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的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教训,严防类似事故发生,确保我市生态环境安全,我局印发了《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迅速开展涉危化工企业及化工园区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迅速对全市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集中区的环境风险隐患进行排查,重点对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环评和“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隐患整治情况、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情况进行排查和严格整治,于4月底前基本完成了排查问题整治。

(八)开展废水排放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根据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对全市范围涉及工业废水排放的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拉网式”摸排。全市共排查涉及工业废水排放的重点企业共208家,共发现14起环境违法行为,针对7起超标排放企业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罚款金额共计56.4万元。

(九)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管。按照“双随机”执法检查、环境污染投诉纠纷调处、上级交办查处企业工作任务的要求,市环境监察支队对部分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管,组织对津市市的湖南汉晶瑞氨基酸有限公司、湖南鸿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常德津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澧县的湖南新澧化工有限公司、汉寿县的污泥处置工程项目等建设项目进行了“三同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现场检查,对企业环境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加强风险管控,切实提升环境应急能力

(一)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工业企业、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和修编工作,建立健全预案管理台账。全年市级备案企业数19家,13个县级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均已编制并完成备案工作。6月14日,参加了“防风险·除隐患·揭事故”2019年常德市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7月2日,我局联合常德市海利化工有限公司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锤炼和检验了队伍,达到了完善应急预案的效果。

(二)摸底全市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情况。按照省厅要求,为推进提升我市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水平,进一步夯实基础、掌握全市环境应急基础能力建设现状,就环境应急物资库建设、第三方应急处置(救援)及应急监测机制建设、环境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化工园区环境应急管理情况等工作进行了摸底。

(三)进一步做好了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加强监管,扎实推进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一是进一步加大汛期环境执法监管,严防企业乘雨偷排、夜间偷排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二是结合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涉重金属、涉危险废物、涉危险化学品、涉尾矿库企业、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工业园区等重点行业和区域的监管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排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特别是加强暴雨灾害导致污染物外溢风险的防范,对不按要求开展排查治理的单位立案查处,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三是结合地区实际,全面排查重点河流、重点湖库、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特别是加强对停产、退出企业的遗留生产场地、物料及废物的监管和清理,认真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五、注重持续发力,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开展“铁拳”系列专项行动。6月17日,以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名义印发《常德市生态环境执法“铁拳-2019”专项行动方案》,聚焦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长江经济带指出生态环境问题、群众反复投诉信访问题、日常环境监管发现问题、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核查问题等五大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7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执法专项行动。9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常德市城区生态环境执法“铁拳-突击行动”实施方案》,从10月份开始,对全市的工业企业开展突击检查,截止目前,已移送或正在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共10起,其中刑事移送1起,行政移送9起。

(二)持续开展秋冬季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检查行动。9月8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19年秋冬季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检查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治理情况、露天矿山砂石堆场综合整治情况、扬尘综合治理情况、秸秆禁烧管控情况、群众投诉的突出环境问题办理情况五个方面内容,组织13个强化监督组,分别于9月上旬、10月下旬组织了两轮强化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共移交环境问题228个,其中环境违法行为28个。11月中旬,组织6个强化监督检查组,分五个片区对市城区工业企业排放管控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环境问题73个。11月下旬,组织4个检查组,对四个国控站点周边2公里范围进行了专项检查。

(三)多措并举,全面加强涉气污染源管控。9月20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19工业企业排放管控专项行动方案》,实施工业企业排放管控行动,落实重点企业错峰生产及重点行业VOCs治理等工作。9月25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19年秋冬季市城区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大气环境治理改善为核心,对市城区秋、冬季各类涉气污染源全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10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督查的通知》,明确于10月19日至12月31日,对市城区工业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开展专项督查。

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环保执法铁军

(一)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5月,完成了全市执法大练兵活动动员部署和前期筹备工作,市局启动了“铁拳-2019”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大练兵活动。10月下旬,我市代表队参加全省执法大比武活动并荣获全省第一,市本级办理的鹰鲲油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案,被表彰为6个优秀案卷之一。11月4日至6日,举办了全市环境执法大比武活动,设置了案卷交叉评查、移动执法现场比武、知识竞赛闭卷答题等比武环节,全过程、全要素考核了全市环境执法队伍,来自全市各区县市(管理区)13支队伍,共52名执法人员参赛。

(二)加强培训学习,提高执法队伍素质。继续组织实施环境执法人员三年轮训工作。今年来,支队选派17人次执法人员分别参加了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按质按量完成了岗位培训和考核,提高了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意识和环境执法能力。

(三)强化帮扶督察,以实战磨炼水平。今年来,生态环境部、省环保厅先后抽调人员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帮扶督察、黑臭水体核查和固废信访投诉核查、长株潭“蓝天利剑”执法专项督察、全省工业污染源交叉执法检查等,全市环境监察人员积极参与,共计60余人次参与了国家、省级行动,在实战中锻炼能力,为我市环保系统争荣誉。

七、2020年工作计划

(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继续开展以水、气、土等环境要素保护为主的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二)以专项行动为依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积极开展“蓝天保卫战”环境综合整治、全市“三磷”专项排查整治、流域排污口排查整治、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专项整治、清废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

(三)以执法大练兵为平台,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继续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采取增强练兵夺优意识、狠抓环境行政执法卷宗质量、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等举措,通过全员、全年、全过程练兵,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能力。

(四)以基础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强应急保障能力

一是继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专家库;三是加强环境应急宣传培训体系建设;四是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

(五)以加强能力建设为抓手,夯实环境执法基础。一是继续推进行政执法四项制度落实。自觉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按照国家、省、市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对标对表,全过程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全面强化移动执法系统性能。进一步整合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继续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做到依法履职、规范履职,提高环境执法效率。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和能力保障。按照部、省执法能力建设标准,及时配备便携式调查取证、执法全过程记录、个人防护等执法装备。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28日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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