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0-01-21 10:42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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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由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sthjj.changd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德市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68号,邮政编码:415000,电话:0736-7222562,传真:7269971)。

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创建市级政务公开示范单位为工作目标,以宣传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以及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等工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陈建国任组长,局长呙滨辰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德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组织、协调、督办等日常工作。市、县两级均明确了信息联络员,加强了沟通衔接,形成了层级负责机制和网络化管理体系。

二是压实各级责任。按照“谁分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原则,进一步健全了政务公开责任体系。制定出台了《常德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责任科室工作职责、政务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及工作目标要求,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畴,作为科室和个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三是强化保障措施。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所需的人、财、物大力倾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开展了半年全市环保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举办了全市环保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传达中央、省、市环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分析了当前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交流了经验,为做好环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实行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由总工程师许平担任本局新闻发言人,及时公开环境质量、行政许可、环境监察执法等群众关注的信息,环境舆情应对制度化、规范化。按要求编制、更新并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服务事项目录及负面清单,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有目录可查、有程序可依、有清单可用。

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公开政务信息,把好“三个关口”:一是把好拟稿关,拟稿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对公开的内容把好关,负好责,从源头上保证公开信息的质量。二是把好保密审查关,每篇公开的信息都要填写保密审查表,内容交保密员审查,除涉及国家机密、行政相对人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务,全部面向社会公示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把好审核关,各责任科室(单位)编写的政务公开信息需报分管领导审核,重大信息报主要领导审核后上网公示。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5条,其中环保动态信息504条、环保公文30条、人事信息6条、财务信息11条、政策法规12条、政策解读9条、环保规划与解读10条、环保科技标准17条、建议提案办理情况14条;网站设有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设10个分栏目:环境质量状况、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饮用水质状况、污染源监管信息、建设项目环评、环境污染防治、环境执法、环境应急管理、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公开环境保护重点领域信息355条。发布常德市环境质量月报12期、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12期、常德市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12期、常德市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季报)4期、环境状况公报1期,特别发布了常德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分析月报12期,引导公众正确理解环境质量报告数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情况:公开环评审批公示14件;环境监管信息发布情况:已公布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21条,公布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结果、基本环保信息等环境污染源信息8条,公布污染防治方面信息26条,主要涉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公布固体废弃物管理信息12条,辐射管理行政许可类信息26条,全文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18件,环境监管执法信息27件。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三)强化内容保障

一是加强对我局网络信息公开主体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着力抓网站内容保障,有效解决子网站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等问题。我们充分发挥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继续以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重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致力于将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打造为政务公开的窗口、宣传交流的桥梁、环境保护的信息资料库。

二是加大对系列主题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5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举办了新闻发布会,向全市发布2018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围绕“六•五”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开展首届最美绿色卫士评选活动,6月5日晚在常德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盛大的颁奖典礼。组织开展环保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五进”活动。在万达、友阿和欢乐城等市民集中地,开展宣传“一条街”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组织环保咨询和小型演出活动。

三是强化对年度工作三大中心宣传攻势。一是助攻污防攻坚战特别是蓝天保卫战。出台《关于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明确责任分工,增强报道实效,仅特护期就在常德日报刊发蓝天保卫战动态报道共 13条,评论言论 3条,大气污染防治科普专栏共4期,深度报道专版1个,常德电视台播发相关稿件15条。二是给力环保督察工作。在年初和年底分别掀起一个宣传报道小高潮,年初跟进省级环保督察任务清单,年底公布整改进展。三是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覆盖式宣传。制定了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宣传工作方案,印制创建生态文明示范市海报5000套在社区人口集中处张贴,举办“生态创建逐绿 双重大奖酬亲”答题抽红包点对点宣传,在户外淘屏上发布创建口号及标语,在常德日报等主流媒体开设创建专栏,推出整版宣传内容,本局官网、微信微博创建宣传常年不断。

(四)完善平台建设

通过拓宽公开渠道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夯实了信息公开平台。一是设立政务公开栏。在局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置政务公开栏,公开市生态环境局及各职能科室的工作职责,并在科室职责调整后及时进行更新。二是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用。及时公开环境质量、行政许可、环保监察执法等各类信息。2019年来,我局网站无因“四不”等问题被通报批评的情况。三是多渠道回应社会关切。按要求在网站设立了“政策解读”栏目,并按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对群众提交的环境诉求及依申请公开件也做到了及时、规范回应。为更好地满足公众获取环境信息的需求,对门户网站进行了适当调整,增加了 “我们的节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专栏、“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等栏目、版块。四是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坚持积极与新闻媒体单位进行合作,与省、市主流新闻媒体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报到了大量有影响、有价值、有深度的政务信息,促进了一批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五是搭建新媒体矩阵。我局新媒体矩阵目前有微信公众号“常德生态环境”、新浪微博“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头条号“常德生态环境”等均在正常运营,拓宽了公众互动的渠道,增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六是优化政务服务。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置了环保政务服务窗口,印制了《环保行政审批服务指南》及各项审批服务事项明白纸,简化程序,方便群众。政务服务办事项目已在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业务办理未出现“二次录入”,未发生行政过错在电子监察系统产生红、黄牌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2

减少12

4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2

减少6起

2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1项保持不变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2

3322.2583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6

0

0

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3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

0

0

3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6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虽然设专门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但因生态环境工作涉及面广、涉及科室多,且信息公开人员信息渠道和工作精力有限,部分内容公开不及时,不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将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更加积极主动、严谨细致地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及时、完整、准确发布。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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