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船舶拆解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2026-08-10 18:56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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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新增船舶拆解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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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船舶拆解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常德市武陵区启明街道盐关社区23组

建设单位

常德市海鹰船舶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不新增用地,利用现有厂区内已建成船台建设船舶拆解生产线扩建项目,项目建成后年拆解废旧船舶100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项目利用常德市海鹰船舶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已建成构筑物进行生产,因此无施工期。

2、废水:机舱含油污水由船舶生产码头污染物接收处置单位处置,不在厂区内贮存处理;场地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生产区收集沟与初期雨水收集沟收集至三级隔油池处理后,再经全封闭罐车运至皇木关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经全封闭罐车运至皇木关污水处理厂处理。

3、废气:废油液抽取由专业清油队统一将废船各类油舱及液压系统中的废油与残油收集至专用设备里,清理干净后,进行开舱排气、通风测爆;船舶拆解切割粉尘采用移动式除尘器对切割过程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处理,尾气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对空调压缩机内的液态氟利昂采用冷媒回收机抽取至专用氟利昂回收罐中;石棉拆除委托具有专业的第三方在厂区内进行,拆解过程采用湿法拆除。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石棉尘、非甲烷总烃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2排放限值。

4、噪声:优选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等降噪措施,并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厂界噪声排放不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限值。

5、固废:拆解过程中建设单位通常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单位采用联合经营的形式,由建设单位进行拆解,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单位在厂区内同步进行集中打包、收集、转运、外卖,同时,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集中打包、收集、转运。拆解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与危险废物均不在厂区内进行暂存。

6、环境风险:完善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与演练;厂区设置10m3的玻璃钢储罐作为厂区应急事故池,配套应急泵,正常状态下玻璃钢储罐为空置,事故状态下可将经收集沟收集的事故废水泵入储罐内进行暂存,再经全封闭罐车运至皇木关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7、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核定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32吨/年,氨氮0.05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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