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苏锂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新能源电池正极专用材料前驱体项目(一期)拟审批公示

2026-04-03 18:00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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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苏锂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新能源电池正极专用材料前驱体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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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苏锂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新能源电池正极专用材料前驱体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大鲸港镇安乡高新区标准化厂房一期二栋

建设单位

湖南苏锂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湖南华莲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大鲸港镇安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租赁安乡高新区标准化厂房一期二栋,租赁厂房占地面积约3200m2,建筑面积约4000m2,厂房划分为生产区域和办公区:生产区域(1F)占地面积2800m2,建设面积2800m2;生产区域两端为办公区(3F),每端占地面积200m2,建筑面积1200m2。生产区域布置硫酸亚铁/硫酸亚锰生产线(硫酸亚铁和硫酸亚锰共用生产线)、草酸亚铁/草酸亚锰生产线(草酸亚铁和草酸亚锰共用生产线),并配套建设公辅设施,如给排水、消防管网、变配电系统、事故池以及环保设施等,拟建设年产5万吨新能源电池正极专用材料前驱体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一期产品方案为生产硫酸亚铁9000吨/年、草酸亚铁18000吨/年、硫酸亚锰1000吨/年、草酸亚锰2000吨/年,一期产品合计300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配酸工序、化铁反应釜反应过程中会有少量硫酸雾挥发,建设方拟在硫酸雾产生点位采用密闭管道负压收集,收集的硫酸雾经二级碱液施喷淋塔吸收处理,再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排放硫酸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修改单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1#热风炉用于硫酸亚铁/硫酸亚锰干燥,干燥方式为热风直接加热,1#热风炉烟气经15m排气筒(DA002)直排;硫酸亚铁/硫酸亚锰干燥、包装工序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以锰计)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修改单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热风炉用于草酸亚铁/草酸亚锰干燥,干燥方式为热风直接加热,2#热风炉烟气经15m排气筒(DA003)直排;草酸亚铁/草酸亚锰干燥、包装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以锰计)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修改单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硫酸雾、锰及其化合物(以锰计)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修改单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硫酸亚铁/硫酸亚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脱母液全部回用;草酸亚铁/草酸亚锰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洗水部分回用,剩余洗水、喷淋塔废水收集后通过污水处理系统采用“中和(含Mn2+废水中和前先投加氧化剂)+沉淀+压滤”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管网;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主要含Ca2+、Mg2+等,通过废水总排口直接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标准厂房的生活废水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修改单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安乡县城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产生于风机、各类泵、空压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封闭隔声等措施,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非磁性固废、污水处理产生的滤饼(含硫酸钙、铁锰化合物)固废属性需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如属于一般固废可用于砖厂制砖,属于危险废物则分类收集后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干燥、包装工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主要成分为硫酸亚铁/硫酸亚锰、草酸亚铁/草酸亚锰,全部回用作为产品;废包装袋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废机油、实验废液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环境风险

项目风险物质主要为锰及其化合物、硫酸、废机油、实验废液、天然气等,根据工程特点,识别项目环境风险类型主要表现为风险物质泄漏导致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但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概率较低,在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环境风险可控制在可接受水平范围内。

(6)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为1.807t/a,氨氮为0.289t/a;二氧化硫为0.072t/a、氮氧化物为2.856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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