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度生态环境状况
1.环境空气状况。市城区优良天数比率87.4%,同比增加3.2个百分点,优于省定目标(86.5%)0.9个百分点;PM2.5年均浓度37.5ug/m3、同比下降4.1%,两项指标绝对值均创近十年最优。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累计减排量分别为6128吨、1883吨,超额完成“十四五”减排目标。
2.水环境状况。全市46个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95.7%,其中13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100%,西洞庭湖蒋家嘴国控断面总磷浓度0.041mg/L、同比下降14.6%、连续5年稳定保持Ⅲ类水质。沅澧两水干流断面水质连续5年保持在Ⅱ类及以上,13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化学需氧量、氨氮累计减排量分别为13814吨、1178吨,超额完成“十四五”减排目标。
3.土壤环境状况。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分别达到93%以上、100%。
4.自然生态环境状况。全市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基本保持稳定。2024年生态质量指数(EQI指数)70.26,生态质量类型为“一类”。
5.声环境状况。市城区区域噪声等效声级51.9分贝、同比下降0.5分贝;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89.4%、优于省定目标(85%)4.4个百分点。
6.环境风险状况。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生态破坏事件、新污染物污染事件和辐射安全事故。
二、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坚决扛起政治责任,齐抓共管格局持续巩固。全年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生环委全会20余次,专题研究部署生态环保工作。出台全面推进美丽常德建设实施方案及污染防治攻坚战“一要点一方案一清单”,健全县级生环委工作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责任,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巩固。
2.深入推进污染防治,环境质量基础不断夯实。以省“夏季攻势”为抓手,清单化、项目化推进263项整改整治任务,农村环境整治、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形成经验。大气污染防治精准发力,成立PM2.5专班统筹推进,建立“421”精准管控和高值分级提醒机制,出台秸秆禁限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责任追究办法,制定大气污染防治“五严格”二十条措施,深化与湖北荆州等地联防联控,完成23项移动源标志性战役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市人大重污染天气、大气污染防治应对监督机制,加密会商研判,预警指令发布、解除第一时间报告市人大环资委,全年发布黄色预警2次、橙色预警5次,启动Ⅲ级应急响应2次、Ⅱ级应急响应6次,派出6个专项督查组全程督导,有效应对污染天气。水污染防治纵深推进,聚焦“一湖两水”,完成94项洞庭湖总磷污染攻坚、63个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新建改造污水管网184.4公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57%,中央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获国家部委绩效评价“优”。土壤污染防治扎实开展,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实施安全利用,完成17个“一住两公”重点建设用地调查和2个优先监管地块管控,源头防控取得实效。
3.动真碰硬抓好整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中央及省生态环保督察、警示片交办需年内销号的26个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中央巡视交办的石门乌木溪种猪场污染问题整改获省委巡视办认可;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省人大执法检查交办需年内完成的28个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以整改实效回应群众关切,2025年我市生态环境满意度测评位居全省第1。
4.强化监管执法创新,环境安全防线更加牢固。全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69起,其中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拘留案件2起、查封扣押案件1起。开展涉重涉水、畜禽养殖、固废倾倒及溶洞垃圾排查整治三大专项行动,排查出的538个问题全部整改。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办理赔偿案件92件,津市、安乡2起案例入选全省典型。成功承办第九届湖南省生态文明论坛年会,水环境治理成果被《湖南日报》专题推介。
5.推动绿色低碳转型,高质量发展支撑有力。严格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环评准入,严控“两高”项目,超额完成省定节能减排任务。加快构建“4+3”现代化产业体系,新材料新能源产业产值突破800亿元。津市生物酶产业集群获评国家级特色产业集群,葛洲坝石门特种水泥有限公司等企业上榜全省工业碳减排标杆企业名单,常德昆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获评全省绿色制造单位。“十四五”期间累计培育国家级绿色工厂9家、省级绿色工厂40家。
6.持续深化体制改革,治理体系效能稳步提升。建立健全新污染物协调治理体系,完成重点企业核查,将9家涉新污染物企业纳入重点监管。深化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实现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事务中心全覆盖。出台《常德市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施方案》,积极探索生态价值转化路径,生态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稳步提升。
三、2026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及主要措施
1.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方面,落实长江中游城市群大气污染防治攻坚部署,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协同控制臭氧污染。重点推进秸秆禁限烧和综合利用、烟花爆竹禁限放、扬尘污染管控、餐饮油烟治理、柴油货车淘汰等工作。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水方面,巩固洞庭湖总磷污染治理成果,深化入河排污口整治,提升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持续推进县城黑臭水体治理,防止城市黑臭水体反弹。加强珊珀湖、北民湖等重点湖泊综合治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风险排查,保障饮水安全。土壤方面,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完成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年度任务。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化工园区整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整治,切实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
2.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修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与生物多样性保护,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和国土绿化。支持鼎城区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助力石门县、柳叶湖旅游度假区争创“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
3.加快提升现代环境治理能力。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举措。扎实推进各级各类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配合做好2026年长江及省级生态环境警示片拍摄。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排污许可证后执法。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优化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管理。完善“十五五”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推进“天空地”一体化智慧监测体系建设,提升县级监测能力。科学编制并实施我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4.积极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实施精细化、差异化环境管理,做好重大项目环评服务,严把“两高一低”项目准入关。推动产业、能源、交通结构优化调整。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行动,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