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烟用香料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5-12-25 11:28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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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烟用香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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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烟用香料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常德市芙蓉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1999号

环评单位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拟利用芙蓉实业位于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1999号的生产车间,在车间内西北侧布置香料操作间,建设面积约140m2,生产烟用香料(白芷提取物)40吨/年。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6.7%。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依托现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水主要为地面清洗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依托现有车间废水预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的废水排入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BAF”,处理后的废水水质可达到常德市污水净化中心进水水质要求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2)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白芷片破碎产生的粉尘以及白芷提取产生的废气。白芷片破碎过程在密闭容器内进行,产生的粉尘量极少,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提取废气主要为白芷散发的异味和少量挥发性废气,该部分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标准值;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3)项目生产设施的高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车间内的机械设备,噪声源在75-90dB(A)之间,设备布置在车间内,并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等措施。本项目的厂界北侧和西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厂界南侧、东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治理措施:本项目营运期间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为白芷滤渣,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为实验废液,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企业已设置一个250m2的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运处理。建设单位对危废暂存间进行密闭处理,分区储存不同性质、形态的危险废物,并按要求严格做好防渗防漏措施,并悬挂专门的危险废物标志、名称、性质和应急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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