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
李志强等2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因地制宜灵活处理农业秸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相关情况介绍
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文件第十九条明确,“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精准划定禁烧范围,依法依规落实禁烧管控要求”。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于2025年1月8日审议通过《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是全国首部有关秸秆综合利用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明确提出要“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规范露天焚烧秸秆”,突破了秸秆禁烧“一刀切”铁律,将“禁止焚烧”简单的“堵”转变为划定禁烧区和限烧区进行分类管理的“疏”,以创新的管理思路和务实的举措,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治理路径。
《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教育、科学技术、卫生健康、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消防救援、气象、机场管理等部门和机构,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科学合理划定禁烧区,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前款划定的禁烧区,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细化禁烧范围并向社会公告。”
二、主要工作情况
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履职、多措并举,扎实做好秸秆露天焚烧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助力实现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主要有以下举措:
1.打好政策基础。常德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8月30日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的通告》,各县市区相继划定了秸秆禁、限烧区域发布通告,制定秸秆禁限烧管控和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目前,省生态环境厅正按照《若干规定》相关要求,组织起草《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划定技术指南(试行)》,我市正积极推进秸秆禁烧区、限烧区调整优化、编制秸秆禁限烧管控指导意见。
2.强化无序焚烧管控。安排专人紧盯铁塔视频监控平台,及时向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推送火点情况,要求迅速处置并反馈。各地严格落实管控要求,集中精力组织巡查,构建了市、县、乡街、村(社区)、组五级督导-巡查体系。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督导组,各县市区相关部门成立巡查组,乡镇(街道)成立秸秆禁烧巡查队伍,始终保持秸秆无序焚烧高压监管态势。
3.科学组织有序焚烧。积极开展集中有序焚烧试点,2024年晚稻集中收割期,鼎城区、汉寿县、临澧县、澧县、安乡县按照省生环委办《2024年度重点县市区晚稻秸秆禁止露天焚烧管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组织辖区乡镇开展晚稻集中有序焚烧先行先试工作,坚持做到有原则、有目标、有计划、有人员、有组织、有记录。
三、下一步工作及建议
1.统一思想认识。坚持“疏堵并举、标本兼治”原则,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精准划定禁烧范围,依法依规落实禁烧管控要求”要求,贯彻落实《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
2.细化管控措施。督导各县市区调整优化、精准划定秸秆禁限烧管控区域,制定常德市秸秆禁限烧管控指导意见,强化禁烧区管控举措,细化限烧区管理要求。
3.强化督导考核。在启动轻度及以上大气污染应对管控措施等期间,对重点区域开展督导巡查,将秸秆禁限烧管控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内容,压紧压实各地管控责任。
4.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最新秸秆综合利用和禁限烧管控政策,科学引导干部群众消除误解、转变观念。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5日
签发人:李宏秋 联系人:吴亚平
联系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7220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