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
彭乔松等3名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河道采砂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参考。
根据部门职责,生态环境部门对河道采砂行业的管理主要为环评审批及执法监管,按照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河道采砂项目无需单独进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只需办理流域或区域采砂规划的环评审批即可,我市河道采砂区域均已纳入《湖南省湘资沅澧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2023-2027年)》,并已获省生态环境厅规划环评审批,故无需经过我局进行项目审批;我局日常监管按照双随机方式进行,主要是对照规划环评及批复文件,检查河道采砂项目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我局提出以下建议:一是针对采砂总量、范围、深度、时段、船数、功率等方面的限制,可通过规划修编和规划环评变更的方式来优化上述限制,最大限度地促进采区良性发展;二是日常监管执法方面,各职能部门可通过联合执法的方式来实施,现场为企业纾困解忧,从而在减少检查频次的基础上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的优化营商环境。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5日
签发人:李宏秋 联系人:吴亚平
联系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7222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