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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04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2025-03-24 18:07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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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局:

津市市活动组委员提出的《关于高位推进毛里湖保护与利用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五条,国务院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负责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国务院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湿地保护、修复、管理有关工作。生态环境部门结合自身职责,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建立并运行好湿地保护协作和信息通报共享机制。

2.通过“湿地保护日”、“六五环境日”、“国家生态日”等主题活动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营造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提高公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3.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主动落实好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4.联合相关部门,严格监督执法,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保护与利用协调发展。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4日

签发人:李宏秋                  联系人:吴亚平

联系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722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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