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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对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286号提案的回复

2025-05-16 15:35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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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杰、释能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秸秆处理方式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常德市是产粮油大市,全年理论上产生秸秆500万吨,给秸秆禁限烧管控带来极大的难度。2024年8月30日发布了《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秸秆禁烧区、限烧区的通告》(常政发〔2024〕4号),各地相继也划定了秸秆禁烧限烧区域,全市秸秆管控政策由“全域禁烧”转为“禁限烧”,政策转变后,各地政策宣传与禁限烧管控措施未及时跟上,秸秆无序焚烧问题较突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省级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市级人民政府无权制定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上级要求

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中央有要求、法律有规定、领导有批示、现实有需求。2025年1月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明确提出“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精准划定禁烧范围,依法依规落实禁烧管控要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工作,省委书记沈晓明、省人民政府省长毛伟明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明确要求把思想统一到既有决策上来,抓好综合利用,加快划定禁限烧区。2025年1月8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了全国首部规范秸秆综合利用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限烧明确了具体要求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职责。4月27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南省关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若干措施(2025-2027年)》,作为《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的配套政策;省生态环境厅编制了《湖南省关于精准划定秸秆禁烧区和限烧区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拟于近期正式出台。

秸秆焚烧不仅污染空气,还可能引发火灾,威胁公共安全,同时大量秸秆未得到有效利用,造成资源浪费。当前,随着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日益增长,对空气质量的关注度也不断提高,而秸秆无序焚烧已成为影响环境质量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的秸秆处置现状已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符,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规范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切实防治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三、所做工作

在秸秆管控上,近一年来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划定禁烧限烧区域。2024年各县市区相继划定了秸秆禁烧、限烧区域,明确了秸秆禁限烧区管控要求。今年按照《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秸秆禁烧区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组织各县市区对秸秆禁限烧区域进一步优化调整,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千线附近以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全部划定为禁烧区域。4月30日对初步调整方案进行了市级集中审核,5月9日省级组织了集中审查,目前正在按照省级技术审查意见修改完善。

2.稳步提升秸秆利用。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政策支持,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大力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目前,全市共建成转运中心(点)153个,配置低茬收割机1491台、打捆机315台、搂草机78台、其他综合机械498台,助力秸秆综合利用。2024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343.6万吨,其中肥料化279.6万吨、饲料化约34.5万吨、燃料化约20.7万吨、基料利用约2.4万吨、工业原料利用约3.1万吨、境外销售约3.3万吨。

3.强化秸秆焚烧管控。各县市区均出台了秸秆综合利用、禁限烧管控实施方案和资金奖补方案。生环系统安排专人紧盯铁塔监控视频并推送信息,确保火点得到及时处置,形成了秸秆焚烧常态化管控。构建了市、县、乡、村巡查防控体系,在农作物收割期集中精力组织巡查,避免秸秆集中焚烧影响环境空气质量。去年在鼎城区、汉寿县、澧县、临澧县、安乡县、桃源县开展了禁止晚稻秸秆露天焚烧试点工作,探索出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如:分区管控、以村为单位成立秸秆收运队伍统一收集秸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乡镇负责-村户落实”体系等工作模式,进一步夯实了秸秆禁烧根基。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阶段,将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范秸秆禁限烧,既有效保护环境,又能兼顾农业生产实际需求,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1.出台秸秆禁限烧区域通告。按照省级审定意见,指导各县市区细化调整秸秆禁限烧区域,依程序公告并组织实施。根据《指导意见》及有关会议精神,在公告中明确限烧区域的禁烧时间。强化秸秆禁烧区域、禁烧时段的禁烧管控措施,规范限烧区域的有序焚烧程序。

2.科学组织秸秆有序焚烧。限烧区严格按照“市级统筹、县级组织、镇街实施”原则规范秸秆有序焚烧程序。乡镇(街道)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台账、秸秆露天焚烧处置台账,县级政府汇总后按照时间间隔、空间错开的原则制定分阶段焚烧消减计划,再根据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气象、农业等部门会商研判后发布的信息,指导各乡街科学组织有序焚烧。组织焚烧时,各乡镇(街道)安排人员到场指导,并做好安全隔离防控措施、焚烧记录。

3.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按照《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根据《湖南省关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若干措施(2025-2027年)》(湘政办发〔2025〕1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向上争取重点县建设支持,重点推进秸秆低茬收割、深翻覆盖等科学还田技术,推动示范基地、收储网点的建设,优化农机装配配置,提升秸秆离田收储能力。积极落实秸秆综合利用用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支持政策,扶持壮大一批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提高秸秆市场利用量,逐步削减秸秆焚烧量。

4.强化秸秆禁限烧管控。一是建立秸秆禁限烧日常监督体系。充分利用铁塔高清视频监控、网格化巡查等手段,采取“人防+技防”方式,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实现违规火点快速发现、精准定位、迅速扑灭和高效处置。二是采取分类处置手段。严格落实《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等文件,对于秸秆违规焚烧行为,乡镇(街道)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教育、行政处罚等处置;对造成严重安全事故、公私财产损失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5.加大宣传引导工作力度。在秸秆禁烧区域边界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畅通秸秆无序焚烧举报途径,鼓励群众共治。利用多种媒体平台,采取宣传车、资料发放、标语张贴、村村响等方式,广泛宣传秸秆禁限烧政策、露天焚烧秸秆危害、综合利用支持政策,引导农民养成绿色环保的生产生活方式。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16日 

签发人:李宏秋                      联系人:吴亚平

联系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722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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