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津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津市高新区工业污水入河排污口(5.0万m3/d)设置申请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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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以及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津市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工程 |
建设单位 | 津市嘉蓝环保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高新区孟姜女大道东侧,鸿祥路南侧,沿江路以西。 |
环评单位 |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津市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2.0万m3/d,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0.5万m3/d,二期工程1.0万m3/d。二期工程已完成1.5万m3/d的土建工程和1.0万m3/d设备安装。本次二期扩容过程中现有工程建筑物均不发生变化,二期扩容工程内容为0.5万m3/d设备安装、更换一期部分设备、新建调节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以及升级一期臭气处理设施,本次工程不另外征地,二期扩容完成后整个厂区尾水排放口排水量为2.0万m3/d,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格栅及沉砂池+调节池+缓冲均化初沉池+水解酸化池+A2/O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臭氧催化氧化接触池+曝气生物滤池(BAF)+滤布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入河排污口扩大,排水量由4.5万m3/d扩大至5.0万m3/d,新增0.5万m3/d,工业废水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治理措施: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常德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管理规定》的通知(常建通〔2017〕50号)中相关规定执行。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外排,砼浇筑、养护用水,全部自然蒸发不外排。合理安排工程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机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为污水处理扩容工程,接纳服务范围内企业已预处理的生产生活废水,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澧水。污水处理工艺在原有工艺的基础上增加了调节池,因此:预处理采用“粗格栅+细格栅十旋流沉砂池十调节池+缓冲均化初沉池”处理工艺;其余生化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工艺均不变;污泥脱水更换了高压隔膜压滤机;服务范围内企业废水须预处理达到本项目进水水质要求后方可排入。地下水污染控制措施:主要从源头控制、分区防渗、跟踪监测等方面进行控制。调节池重点防渗区按照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实行防渗。 (3)入河排污口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应急风险防范,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和应急措施,防止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杜绝事故排放,以确保排污口下游水环境和水生态安全。设置入河排污口标志牌、制定水质监测方案,对入河废污水进行水质、水量监测,建立水质、水量监测资料档案,确保入河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4)废气治理措施:扩容项目对一期臭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风量由原来的10000m3/h更换为45000m3/h;臭气收集范围新增二期污泥浓缩池、一企一管收集池、二期初沉池、二期污泥泵站、新建调节池、事故池;废气处理工艺不变,对收集的臭气抽送至专门的生物除臭设施,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后利用现有的15m高排气筒外排。 (5)项目扩容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和消声措施,经叠加预测,项目厂界四周的场界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6)固废治理措施: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扩容工程,年产生栅渣量1.0t/a,污泥438t/a(含水率60%),废矿物油0.05t/a、废包装袋0.005t/a。格栅渣可直接与生活垃圾卫生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污泥处置方式仅限于污水处理厂扩容后津市高新区内企业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如污水处理厂扩容完成后津市高新区内新增产生含重金属或其他污染物废水的企业,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应对厂区产生的污泥进行再次鉴定,确保污泥不属于危险废物后方可按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方式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