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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4号建议的回复

2024-05-22 16:11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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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环建复〔2024〕14号B类

覃君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序焚烧秸秆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8年以来,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将露天焚烧秸秆纳入了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考核,近几年我市卫星火点频发,尤其是2023年省政府通报我市共监测到遥感卫星火点118个、9月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常德市秸秆禁烧管控不力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自2019年以来,我市因为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压力,实行全域禁烧政策并对发现的卫星火点按照每个10万元的标准实施财政扣款,客观上给农业生产和基层政府运行带来一定的压力。

二、所做工作

为减轻露天焚烧秸秆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根据《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我市拟科学划定秸秆禁烧区、限烧区,实行秸秆有序焚烧。

1.起草相关文件。起草了《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初稿),拟实行秸秆有序焚烧,并依法划定秸秆禁烧区域、限烧区域。目前该文件已完成第一轮征求意见,进行了社会风险评估。

2.初步划定禁限烧范围。武陵区、鼎城区、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生态环境与农业农村部门商议了秸秆禁烧区域、限烧区域,并按程序分别提交政府(管委会)及有关市直部门进一步讨论商议。其他七县市政府分别组织划定本行政区域内秸秆禁烧区域、限烧区域。上述工作拟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

3.鼓励秸秆综合利用。出台了《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试行)》(常政办发〔2023〕7号)《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实施办法》《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考核细则》等文件鼓励秸秆综合利用,我市也涌现了一批秆综合利用“五化”市场主体来消纳秸秆,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程度,实现“以用促禁”。

三、下一步工作

1.推动出台秸秆有序焚烧的相关政策。按程序对《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开展听证会,会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后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督促七个县市政府研究出台相关文件。

2.加大综合利用工作制度。强化技术指导,提高秸秆利用程度,“以用促禁”。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2日

签发人:李宏秋             联系人:吴亚平

联系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7222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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