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4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2024-03-28 15:49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常环建复〔2024〕10号B类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邓丕志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分拣场重新选址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以供参考:

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关系到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既是当前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迫切要求,也是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据了解,我市临时建筑垃圾分拣场已无法满足需求,相关单位正在对分拣场进行重新选址,计划建设新场,我局参与了前期选址相关工作,具体开展的工作情况如下:

1.提前介入,靠前服务。成立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专班,主动与建设单位对接,积极解决建筑垃圾分拣场选址、审批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全程提供服务与支持。坚持提前介入,主动前往省厅汇报相关工作进展,并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2.深入现场,精准帮扶。组织业务骨干上门服务,了解建设单位在选址过程中遇到的痛点、堵点、难点,实施精准帮扶,坚持服务优先,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加强事前帮扶指导,做好全过程咨询服务,助力项目快速推进。

下一步,我局建议该项目在开工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要求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从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后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时,我局将根据工作职责,聚焦该项目在环评审批中存在的困难,依法依规加快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并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8日

签发人:李宏秋              联系人:吴亚平

联系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7222562

归档时间:2024-03-25
已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