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环提复〔2024〕8号B类
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
贵委集体提出的《关于加强沅水保护、共护一江碧水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处理,并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回复如下:
一、沅水流域水环境质量现状
全市共设置省控以上水质考核断面46个,其中沅水干流10个、支流4个。2023年全市水质优良率为93.5%,其中沅水干流及支流水质优良率为100%,沅水干流10个断面水质全部达到Ⅱ类,4个支流断面中2个达到Ⅱ类、2个达到Ⅲ类。沅水干流共有9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二、提案办理过程
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该提案的办理工作,市长周振宇亲自批示;1月11日,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谢胜委托市政府副秘书长郭劲夫召开了专题调度会议;1月17日,我局牵头组织相关市直部门及沅水流域所属区县生环分局进行了专题会商,提出了提案办理的思路及安排,并就该提案的办理思路专题向贵委进行了汇报,听取了办理建议。3月4日,我局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办理程序。3月下旬,相关会办单位提出了会办意见,我局综合形成专题报告,并于4月15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形成了办理回复意见初稿。
三、提案提出的意见办理情况
1.关于“尽快推进沅水保护立法”的建议。加强沅水保护立法非常必要,市人大法工委和市司法局也一直在关注和调研该工作,但由于省人大常委会刚刚通过《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湘、资、沅、澧四水及西洞庭湖流域均纳入了其调整范围,沅水保护中很多问题已经有所涉及,其具体实施效果尚待观察。同时,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已于2023年12月23日通过,暂未列入此项目。下一步,将继续加强沟通联系,争取适时启动该立法项目。
2.关于“加强水环境治理投入保障”的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项目争取力度。最近几年,我市相关部门争取中央和省级水污染治理资金力度较大,仅自然资源部门争取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资金就达9.15亿元,生态环境部门2022-2023年共争取水污染防治资金7.1亿元,其中沅水流域约3.8亿元,实施了一大批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争资争项力度,争取更多的专项资金项目落地。二是进一步完善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力度。目前我市已与沅水上游怀化市签订了流域生态补偿协议,市内各个区县市也分别签订了补偿协议,以水环境质量为标准按年兑现补偿资金,共争取省级生态补偿资金4413万元。下一步将继续坚持并根据上级要求进一步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三是推进沅水水系清淤疏浚治理工程。目前,常鲇航道建设工程项目已于2020年由省发改委立项核准,投资估算约17亿元,常德段航道疏浚工程目前已基本完成,累计疏浚44.8万方。沅水桃源枢纽二线船闸建设工程项目已于2023年获省发改委批复,总投资约25亿元,已进入实施阶段。项目完成后将极大改善航道通航保障能力。四是完善跨区域协作保护机制。我市对沅水、澧水干流水质均实行分段考核,各个区县市均设置了交界断面,分别明确了水质考核目标,并与生态补偿资金额度挂钩。同时,针对流域内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逐年实施生态治理和修复项目,重点时段加强重点管控,2023年高温干旱时期,我们就联合水利部门开展协同治理,保障沅水生态流量,同时加强对沅水常德段全流域入河排污口管控,确保下游水质达标。
3.关于“持续抓好污染排放治理”的建议。下一步,我市将从六大重点方面加大力度推进污染治理。一是抓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023年,我市对沅水干流排污口开展排查,对于问题排污口将于2025年前全面完成整治。2024年还将对沅水重点支流开展排查,并同步推进问题排污口整治,分年逐步完成整治。二是抓好洞庭湖总磷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24年将围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河湖水生态修复等领域,推进117项治理工程项目,重点完成水产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及尾水治理2.56万亩,升级改造规模化畜禽养殖场8个,改造农村厕所4000个,治理农村黑臭水体22条,整治入河排污口83个,新建改造城乡污水管网28.8公里,清淤整治沟渠12公里,完成内湖内河治理项目6个,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三是加强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目前,全市实现了污水处理设施乡镇全覆盖,市城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0万吨/日。2021-2023年,全市共新建改造城乡污水收集管网247.1公里,基本完成“十四五”目标。2024年,将继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逐步解决污水管网混错接、破损、渗漏等问题,逐步提升污水收集率,减轻沅水污染负荷。四是抓好船舶污水收集处理。全市现有725艘各类船舶,均免费安装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自2022年以来,我市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率均达到95%以上。五是抓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省级下达我市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任务为335公顷,目前已完成311公顷,其他任务将于2024年底前完成。六是加强日常监管。对沅水流域水质按月开展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处理;加强沅水流域水电项目监管,确保生态流量;加强河道采砂项目监控,减少对水质的影响;深入抓好“十年禁渔”工作,促进水生态修复。
4.关于“加快完善监管预警体系”的建议。目前我市相关监测网络已按要求落实到位。一是建设了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沅水干支流共设置了14个省控以上水质监测断面,其中设置了7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测。相关监测结果按月在网站进行公示。对于市级饮用水水源地,除按月开展常规监测外,每年开展一次109项指标全分析。二是建设了污染源自动监测网络。全市所有重点排污单位均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监测数据与省、市联网,并作为生态环境执法的依据。部分企业还按要求安装了电力监控设备。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运营管理,确保相关设施稳定正常运行。三是制定了市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了省级审查备案,并定期组织了应急演练。
5.关于“形成沅水流域保护共识”的建议。我局一直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每年借助各类媒体及“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国际湿地日等各类大型活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教育,并常态化组织宣传活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课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宣传教育,适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开放日”活动,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展现工作动态,引导更多公众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来。同时,充分发挥生环委、禁捕退捕领导小组、河长制委员会等协调机构的统筹调度作用,加强信息共享、联合巡查、协作共治等联防联控机制建设,促进沅水生态环境保护。
感谢贵委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6日
签发人:李宏秋 联系人:吴亚平
联系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7222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