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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对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2024-03-25 10:34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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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环建复〔2024〕7号A类

市农业农村局:

魏仲珊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西洞庭湖区建立秸秆综合利用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参考。

一、基本情况

按照《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的责任分工,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我局作为市蓝天保卫战指挥部日常协调机构,积极协调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

2023年市政府市政府成立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统筹协调,出台了《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试行)》(常政办发[2023]7号),并配套出台了《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实施办法》《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考核细则》,各县市区也先后出台了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文件,我市也涌现了一批秆综合利用“五化”市场主体来消纳秸秆。如德人牧业公司、常德市兴粮农机合作社、常德庆源农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中农再生物资等企业来接收和处理秸秆,促进了我市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的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

积极支持在汉寿、两西区域建立可复制、可持续的秸秆综合示范区。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5日

签发人:李宏秋               联系人:吴亚平

联系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7222562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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