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车间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2024-05-15 16:25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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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车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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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料药车间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常德市汉寿县高新产业园康普大道8号(原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环评单位

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次原料药车间建设项目在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有厂区内进行,不新增占地。拟在现有厂区内南侧空地新建原料药车间(二),并新增间苯三酚、三甲基间苯三酚、甲磺酸萘莫司他生产线,并将现有的质保大楼改建为生化提取车间(二),并布置转移因子生产线。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0万元。项目产品为转移因子提取液3000kg/年、甲磺酸萘莫司他250kg/年、间苯三酚210kg/年、三甲基间苯三酚20kg/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治理措施: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常德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管理规定》的通知(常建通〔2017〕50号)中相关规定执行。合理安排工程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机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

(2)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拖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废水统一进入建设单位自建的一套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太子庙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086m3/a(即3.62m3/d)。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姚家坝河。

(3)废气治理措施:本项目原料药车间(二)工艺废气经“冷凝+活性炭+喷淋”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DA009);生化提取车间(二)酸性废气经“碱液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DA010);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经引风机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11)。

(4)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干燥箱、高低温循环装置、离心机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在75-85dB(A)之间。大部分设备布置在车间内,并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等措施。

(5)固废治理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乙醇废液、甲醇废液、丙酮废液、乙酸乙酯废液、废酸液、废母液、废活性炭、滤渣和沾有化学药品的废弃包装材料,危险废物用专用密封桶或专用密封袋装,本项目危险废物拟暂存于新建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44.52m2,定期送资质单位处置。建设单位对危废库进行密闭处理,分区储存不同性质、形态的危险废物,并按要求严格做好防渗防漏措施,并悬挂专门的危险废物标志、名称、性质和应急措施等。


归档时间:202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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