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环境空气质量

2024-03-01 10:28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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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1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4年1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8天;优良天数比例为58.1%,与2023年同期(38.7%)比较上升了19.4%;综合指数为5.00,与2023年同期(7.44)相比下降了32.8%;PM2.5平均浓度为70ug/m3,与2023年同期(119ug/m3)相比下降了41.2%;PM10平均浓度为91ug/m3,与2023年同期(162ug/m3)相比下降了43.8%;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PM2.5。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常德市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12名。

2.区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4年1月,14个区县市(含管理区,下同)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均为76.0%,平均综合指数为4.17。全市PM2.5月均浓度为58ug/m3,PM10月均浓度为76ug/m3,纳入全省综合排名的7个县市综合指数为(3.32-4.16)之间,排名分别为汉寿县第24名、桃源县第32名、津市市第47名、安乡县第62名、临澧县第72名、澧县和石门县并列第80名。全市14个区县市综合指数与2023年同期同比变化率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津市市、汉寿县、桃源县、西湖、澧县、临澧县、经开区和安乡县并列、高新区、武陵区、石门县、鼎城区、柳叶湖、西洞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