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环境空气质量

2024-02-01 08:54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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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12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3年12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5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0.6%,与2022年同期(51.6%)比较上升了29.0%;综合指数为4.57,与2022年同期(5.19)相比下降了11.9%;PM2.5平均浓度为61ug/m3,与2022年同期(76ug/m3)相比下降了19.7%;PM10平均浓度为84ug/m3,与2022年同期(106ug/m3)相比下降了20.8%;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PM2.5。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常德市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7名。

2.区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3年12月,14个区县市(含管理区,下同)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均为85.7%,平均综合指数为3.70。全市PM2.5月均浓度为47ug/m3,PM10月均浓度为68ug/m3,纳入全省综合排名的7个县市综合指数为(2.79-3.67)之间,排名分别为汉寿县第8名、安乡县第18名、津市市第21名、临澧县第24名、石门县第37名、桃源县第40名、澧县第57名。全市14个区县市综合指数与2022年同期同比变化率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安乡县、津市市、汉寿县、临澧县、石门县、西湖、澧县、经开区、鼎城区、高新区、西洞庭、桃源县、柳叶湖、武陵区。

二、2023年1-12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3年1-12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8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7.1%,与2022年同期(83.8%)比较上升了3.3%;综合指数为3.72,与2022年同期(3.68)相比上升了1.1%;PM2.5平均浓度为42ug/m3,与2022年同期(40ug/m3)相比上升了5.0%;PM10平均浓度为61ug/m3,与2022年同期(56ug/m3)相比上升了8.9%;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PM2.5。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常德市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10名。

2.区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3年1-12月,14个区县市(含管理区,下同)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均为90.5%,平均综合指数为3.26。全市PM2.5月均浓度为35ug/m3,PM10月均浓度为54ug/m3,纳入全省综合排名的7个县市综合指数为(2.91-3.25)之间,排名分别为汉寿县第43名、津市市第51名、安乡县第55名、桃源县第57名、临澧县第61名、石门县第65名、澧县第74名。全市14个区县市综合指数与2022年同期同比变化率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柳叶湖、石门县、汉寿县、高新区、武陵区、经开区、安乡县和西湖并列、津市市、临澧县、鼎城区和澧县并列、桃源县、西洞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