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的通报

2024-01-01 11:01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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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管委会、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一、城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2023年11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3年11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100%,与2022年同期(96.7%)比较上升了3.3%;综合指数为3.66,与2022年同期(3.75)相比下降了2.4%;PM2.5平均浓度为39ug/m3,与2022年同期(40ug/m3)相比下降了2.5%;PM10平均浓度为67ug/m3,与2022年同期(61ug/m3)相比上升了9.8%;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PM2.5。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常德市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7名。

2.区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3年11月,14个区县市(含管理区,下同)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均为99.3%,平均综合指数为3.11。全市PM2.5月均浓度为32ug/m3,PM10月均浓度为55ug/m3,纳入全省综合排名的7个县市综合指数为(2.55-2.93)之间,排名分别为津市市第11名、安乡县第13名、汉寿县第15名、临澧县第16名、桃源县第30名、石门县第35名、澧县第36名。全市14个区县市综合指数与2022年同期同比变化率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津市市、临澧县、桃源县、石门县、汉寿县、澧县、安乡县、经开区、西湖、武陵区、高新区、鼎城区、西洞庭、柳叶湖。(具体数值见附件1、附件2)

(二)2023年1-11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3年1-11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3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7.7%,与2022年同期(86.8%)比较上升了0.9%;综合指数为3.59,与2022年同期(3.54)相比上升了1.4%;PM2.5平均浓度为40ug/m3,与2022年同期(37ug/m3)相比上升了8.1%;PM10平均浓度为59ug/m3,与2022年同期(51ug/m3)相比上升了15.7%;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PM2.5。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常德市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10名。

2.区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3年1-11月,14个区县市(含管理区,下同)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均为91.0%,平均综合指数为3.22。全市PM2.5月均浓度为34ug/m3,PM10月均浓度为55ug/m3,纳入全省综合排名的7个县市综合指数为(2.87-3.2)之间,排名分别为汉寿县第49名、津市市第52名、桃源县第53名、安乡县第60名、临澧县第64名、石门县第68名、澧县第79名。全市14个区县市综合指数与2022年同期同比变化率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柳叶湖、石门县、武陵区和高新区并列、汉寿县、津市市、经开区、临澧县和西湖并列、安乡县、鼎城区、澧县、桃源县、西洞庭。(具体数值见附件3、附件4)

二、地表水水质状况

(一)11月水质状况

1.全市地表水水质概况

(1)11月,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良好。全市55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48个,占87.3%;Ⅳ类水质断面7个(汉寿安乐湖、澧县北民湖、鼎城冲天湖、安乡珊珀湖、经开区和尚桥、枉水经开区入沅江、澧县东洲),占12.7%。其中,沅水流域本月总体水质为优,23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21个,占91.3%,Ⅳ类水质断面2个,占8.7%;澧水流域本月总体水质为优,19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8个,占94.7%,Ⅳ类水质断面1个,占5.3%;环洞庭湖流域本月总体水质为优,5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5个,占100%;湖库本月8个监测断面中,Ⅲ类水质断面4个,占50%,Ⅳ类水质断面4个,占50%。

(2)与上月相比,Ⅰ~Ⅲ类水质比例减少1.4%,Ⅳ类水质比例增加1.4%。

(3)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水质比例减少1.6%,Ⅳ类水质比例增加1.6%。

2.国家考核断面水质状况

(1)11月,13个国家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3个,占100%。其中,汉寿蒋家嘴、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一个类别;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断面水质与上月相比下降一个类别,石门澧水三江口、临澧张公庙、石门乌溪沟断面水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一个类别。

(2)11月,13个国家考核断面中,石门皂市、石门澧水三江口、陈家河(四水厂)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名),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安乡大鲸港、临澧沔泗村仙人桥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

石门皂市、安乡沙河口、石门澧水三江口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变化情况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名),临澧沔泗村仙人桥、临澧张公庙、津市窑坡渡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变化情况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见附表5)。

(3)11月,汉寿蒋家嘴断面与上月相比总磷指标变化幅度较大;澧水三江口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石油类指标变化幅度较大;临澧张公庙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总磷、石油类指标变化幅度较大;津市窑坡渡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指标变化幅度较大;石门皂市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石油类指标变化幅度较大;临澧沔泗村仙人桥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相比总磷、石油类指标变化幅度较大;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指标变化幅度较大,与上月相比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指标变化幅度较大;石门乌溪沟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总磷指标变化幅度较大;安乡大鲸港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指标变化幅度较大。(见附表5)

3.省控及以上考核断面水质状况

(1)11月,46个省控及以上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42个,占91.3%,Ⅳ类水质断面4个,占8.7%。

(2)11月,46个省控及以上考核断面中,石门壶瓶山、石门皂市、石门澧水三江口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名),澧县北民湖、安乡珊珀湖、津市西毛里湖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

石门皂市、汉寿安乐湖、汉寿岩汪湖镇南洋咀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变化情况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名),桃源夷望溪入沅江口、三水厂、桃源黄石水库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变化情况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见附表5)。

(3)与上月相比,7个断面水质类别发生变化。其中,黄石水库断面水质由Ⅱ类上升为Ⅰ类,汉寿岩汪湖镇南洋咀断面水质由Ⅲ类上升为Ⅱ类,鼎城高水断面水质由Ⅳ类上升为Ⅲ类;桃源夷望溪入沅江口、石门壶瓶山断面水质由Ⅰ类下降为Ⅱ类,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断面水质由Ⅱ类下降为Ⅲ类,汉寿安乐湖断面水质由Ⅲ类下降为Ⅳ类。

与上年同期相比,11个断面水质发生变化。其中,汉寿岩汪湖镇南洋咀、澧县王家厂水库断面水质由Ⅲ类上升为Ⅱ类,汉寿蒋家嘴、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断面水质由Ⅳ类上升为Ⅲ类;石门澧水三江口、临澧张公庙、石门乌溪沟、桃源夷望溪入沅江口、石门壶瓶山断面水质由Ⅰ类下降为Ⅱ类,鼎城高水断面水质由Ⅱ类下降为Ⅲ类,鼎城冲天湖断面水质由Ⅲ类下降为Ⅳ类。

4.市控监测断面水质状况

(1)11月,9个市考核水质断面中,Ⅱ-Ⅲ类水质断面6个,占66.7%,Ⅳ类水质断面3个,占33.3%。

(2)与上月相比,3个断面水质发生变化。其中,鼎城区富贵村(入花山河)、澧县道河口断面水质由Ⅱ类下降为Ⅲ类,澧县东洲断面水质由Ⅲ类下降为Ⅳ类。

与上年同期相比,1个断面水质发生变化,即靳家湾电排下游150米(马家吉河)断面水质由Ⅳ类上升为Ⅱ类。

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全市共监测13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其中陈家河(四水厂、常德三水厂、桃源黄石水库3个市级饮用水水源地为月监测,其余10个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为季度监测。11月,3个市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标,达标率为100%。

6.入境断面水质状况

11月,市级交界断面石门樟木滩、桃源观音寺,省级交界断面安乡马坡湖、官垱水质均为Ⅱ类。

(二)1-11月水质状况

1.全市地表水水质概况

1-11月,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良好。55个监测断面中,Ⅰ类~Ⅲ类水质断面47个,占85.5%;Ⅳ类水质断面7个(鼎城高水、鼎城冲天湖、安乡珊珀湖、经开区和尚桥、马家吉河新河闸上游1000米、马家河吉靳家湾电排下游150米、枉水经开区入沅江),占12.7%;Ⅴ类水质断面1个(澧县北民湖),占1.8%。其中,沅水流域总体水质为良好,23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8个,占78.3%,Ⅳ类水质断面5个,占21.7%;澧水流域总体水质为优,19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9个,占100%;环洞庭湖流域总体水质为优,5个断面中Ⅱ~Ⅲ类水质断面5个,占100%;湖库8个监测断面中Ⅲ类水质断面5个,占62.5%,Ⅳ类水质断面2个,占25%,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12.5%。

2.国家考核断面水质状况

(1)1-11月,13个国家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3个。石门皂市、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一个类别。

(2)1-11月,13个国家考核断面中,石门澧水三江口、陈家河(四水厂)、临澧张公庙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名),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临澧沔泗村仙人桥、安乡大鲸港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

石门澧水三江口、石门乌溪沟、安乡安德芦林铺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变化情况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名),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石门皂市、临澧沔泗村仙人桥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变化情况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

(3)与上年同期相比,陈家河(四水厂)断面五日生化需氧量指标变化幅度较大;临澧张公庙断面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指标变化幅度较大;津市窑坡渡断面化学需氧量指标变化幅度较大;石门皂市断面五日生化需氧量指标变化幅度较大;临澧沔泗村仙人桥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指标变化幅度较大;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指标变化幅度较大;石门乌溪沟断面总磷指标变化幅度较大;安乡大鲸港断面溶解氧指标变化幅度较大。(见附件7)

3.省控及以上考核断面水质状况

(1)1-11月,46个省控及以上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42个,占91.3%,Ⅳ类水质断面3个,占6.5%,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2.2%。

(2)1-11月,46个省控及以上考核断面中,石门壶瓶山、石门澧水三江口、陈家河(四水厂)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名),澧县北民湖、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鼎城冲天湖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

石门澧水三江口、鼎城冲天湖、澧县官垸凤凰咀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变化情况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3名),澧县北民湖、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石门皂市3个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变化情况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到倒数第3名)。

(3)与上年同期相比,7个断面水质类别发生变化。其中,汉寿安乐湖断面水质由Ⅳ类上升为Ⅲ类;石门皂市断面水质由Ⅰ类下降为Ⅱ类,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岩汪湖镇南洋咀、熊家冲(渐水入沅江口)断面水质由Ⅱ类下降为Ⅲ类,鼎城高水断面水质由Ⅲ类下降为Ⅳ类,澧县北民湖断面水质由Ⅳ类下降为Ⅴ类。

4.市控监测断面水质状况

(1)1-11月,9个市控考核断面中,Ⅱ~Ⅲ类水质断面5个,占55.6%;Ⅳ类水质断面4个,占44.4%。

(2)与上年同期相比,7个断面水质类别发生变化。其中,澧县东洲断面水质由Ⅳ类上升为Ⅲ类;灌溪水文站、鼎城区富贵村(入花山河)、澧县道河口断面水质由Ⅱ类下降为Ⅲ类,经开区和尚桥(东风闸上游50米)、新河闸上游1000米(马家吉河)、枉水经开区入沅江断面水质由Ⅲ类下降为Ⅳ类。

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1-11月,全市13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均符合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达标率100%。

6.入境断面水质状况

1-11月,石门樟木滩、桃源观音寺、安乡马坡湖断面水质为Ⅱ类,安乡官垱断面水质为Ⅳ类。

三、有关要求

1.11月份,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较2022年同期有所上升,优良天数与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1天。纳入全省排名的7个县市中,均未排名后10位。综合1-11月份,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较2022年同期有所上升,与2022年同期相比增加3天。纳入全省排名的7个县市中,均未排名后10位。排名靠后的县市要认真对照指标差距,查找分析原因,推进落实整改,并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省厅将大气综合指数和综合指数改善幅度排名倒数后10位的的区县市纳入了市州考核细则,各区县市要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切实承担起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主体责任,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杜绝秸秆垃圾焚烧,强化巡查管控,严控内源污染,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11月,临澧张公庙、临澧沔泗村仙人桥国家考核断面较上年同期水质综合指数(CWQI)变差。1-11月,汉寿蒋家嘴、陈家河(四水厂)、汉寿坡头、临澧张公庙、津市窑坡渡、石门皂市、临澧沔泗村仙人桥、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国家考核断面较上年同期水质综合指数(CWQI)变差。

11月,省控及以上考核断面中,澧县北民湖、安乡珊珀湖、津市西毛里湖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CWQI)排名后三位,桃源夷望溪入沅江口、三水厂、桃源黄石水库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变化情况(△CWQI)排名后三位;1-11月,省控及以上考核断面中,澧县北民湖、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鼎城冲天湖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CWQI)排名后三位,澧县北民湖、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石门皂市断面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变化情况(△CWQI)排名后三位。

11月,汉寿安乐湖、澧县北民湖、鼎城冲天湖、安乡珊珀湖、经开区和尚桥、枉水经开区入沅江、澧县东洲断面水质为Ⅳ类;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汉寿安乐湖、鼎城区富贵村(入花山河)、澧县道河口、澧县东洲断面较上月水质有所下降;鼎城高水、鼎城冲天湖断面较上年同期水质有所下降。1-11月,鼎城高水、鼎城冲天湖、安乡珊珀湖、经开区和尚桥、新河闸上游1000米(马家吉河)、靳家湾电排下游150米(马家吉河)、枉水经开区入沅江断面水质为Ⅳ类,澧县北民湖断面水质为Ⅴ类;澧县小渡口镇五公村、岩汪湖镇南洋咀、熊家冲(渐水入沅江口)、鼎城高水、澧县北民湖断、灌溪水文站、鼎城区富贵村(入花山河)、澧县道河口、经开区和尚桥(东风闸上游50米)、新河闸上游1000米(马家吉河)、枉水经开区入沅江断面较上年同期水质有所下降。

请武陵区、鼎城区、汉寿县、桃源县、临澧县、石门县、澧县、安乡县、津市市、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对此高度重视,加强指标分析,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水体环境质量。

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联系人: 曾梓峻(7220296,19936790803)

水生态环境科:赵建波(7223092,17774428820)


附件:

1.2023年11月常德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xlsx

2.2023年11月常德市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情况.xlsx

3.2023年1-11月常德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xlsx

4.2023年1-11月常德市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情况.xlsx

5.2023年11月国家考核断面主要指标状况.xlsx

6.2023年11月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状况.xlsx

7.2023年1-11月国家考核断面主要指标状况.xlsx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