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环境空气质量

2023-09-01 12:38 来源: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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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7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3年7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6.8%,与2022年同期(96.8%)比较无变化;综合指数为1.91,与2022年同期(1.88)相比上升了1.6%;PM2.5平均浓度为15ug/m3,与2022年同期(14ug/m3)相比上升了7.1%;PM10平均浓度为25ug/m3,与2022年同期(21ug/m3)相比上升了19.0%;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O3。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常德市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4名。

2.区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3年7月,14个区县市(含管理区,下同)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均为97.7%,平均综合指数为1.77。全市PM2.5月均浓度为13ug/m3,PM10月均浓度为23ug/m3,纳入全省综合排名的7个县市综合指数为(1.47-1.79)之间,排名分别为安乡县第6名、津市市第14名、汉寿县第20名、临澧县第26名、桃源县第28名、澧县第38名、石门县第40名。全市14个区县市综合指数与2022年同期同比变化率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安乡县、津市市、柳叶湖、汉寿县、澧县、石门县、武陵区、高新区、桃源县、经开区、临澧县、鼎城区、西湖、西洞庭。

二、2023年1-7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3年1-7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73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1.6%,与2022年同期(88.7%)比较下降了7.1%;综合指数为3.86,与2022年同期(3.48)相比上升了10.9%;PM2.5平均浓度为45ug/m3,与2022年同期(39ug/m3)相比上升了15.4%;PM10平均浓度为66ug/m3,与2022年同期(51ug/m3)相比上升了29.4%;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PM2.5。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常德市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12名。

2.区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3年1-7月,14个区县市(含管理区,下同)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均为87.1%,平均综合指数为3.42。全市PM2.5月均浓度为38ug/m3,PM10月均浓度为61ug/m3,纳入全省综合排名的7个县市综合指数为(3.14-3.38)之间,排名分别为汉寿县第59名、津市市第60名、桃源县第62名、安乡县第66名、临澧县第68名、石门县第77名、澧县第80名。全市14个区县市综合指数与2022年同期同比变化率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柳叶湖、石门县、武陵区、高新区、西湖、临澧县、汉寿县、安乡县、澧县、鼎城区、经开区、津市市、西洞庭、桃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