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联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交联剂橡塑助剂系列产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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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联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交联剂橡塑助剂系列产品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湖南联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项目选址位于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中心坐标:东经111°50'42.43639",北纬29°33'37.94477") |
环评单位 | 湖南中环领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联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在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投资8000万元,建设年产20000吨交联剂橡塑助剂系列产品项目,项目地点位于津市高新区生物医药支路20号,占地面积23338.35m2(约35亩),建筑面积14587.93m2,建设TAIC、TMPDE、APE、氰酸钠生产线各一条,副产工业湿盐、硫酸铵,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储罐区、科技楼等主要生产及辅助设施。本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1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环境治理措施。 加强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常德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管理规定》的通知(常建通〔2017〕50号)中相关规定执行。运输车辆定期清洗,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施工扬尘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用于施工场地降尘,不外排。合理安排工程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机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主要为交联剂装置合成、冷凝尾气,TAIC萃取废气,氰酸钠装置合成尾气,含HCl废气、粉体加工粉尘、实验室废气、污水处理中心及危废暂存间废气,储罐呼吸废气、管线的阀门、法兰等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以及燃天然气锅炉产生的燃烧废气。 交联剂装置合成冷凝尾气、TAIC萃取废气采用两级深冷冷凝+水吸收+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共用一套VOCs处理装置,再通过楼顶21m高排气筒(DA001)外排;氰酸钠装置合成尾气采用两级硫酸吸收制备硫铵后,尾气再进水喷淋处理,再通过楼顶23m高排气筒(DA002)外排;粉体加工粉尘通过混料装置自带除尘器处理,氰酸钠破碎粉尘经旋风除尘器处理,然后通过23m高排气筒(DA003)外排;燃天然气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通过21m排气筒(DA004)外排,实验室废气由通风橱收集后,通过楼顶17m排气筒(DA005)外排;污水处理中心恶臭气体经池体加盖、负压收集,再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危废暂存间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23m排气筒(DA006)排放。无机原辅料储罐采用水封,有机原辅料储罐采用氮封,并采用负压收集,通过密闭管道送至废气处理装置;项目各类废气均得到有效处理。 (3)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工艺废水(洗涤废水)、清洗废水、真空泵机组废水、蒸馏冷凝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冷却废水,其中工艺废水(洗涤废水)在生产车间采用萃取+蒸馏工艺回收水中的有用成分后,排入污水处理中心,采用微电解+混凝气浮+厌氧-缺氧-好氧+BAF工艺进行处理后再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真空泵机组废水、冷却废水、清洗废水、蒸馏冷凝水、废气处理系统废水中污染物浓度较低,直接排入污水处理中心进一步处理后再排放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实验室废水通过调节pH值至中性,含银废水采用絮凝沉淀处理后,再排入污水处理中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中心。 本项目经预处理后的废水,达到津市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污水处理厂未做规定的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间接排放标准限值,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津市高新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澧水。 (4)噪声治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真空机组、风机、各类泵、离心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在进出口位置加装消声器以及将高噪声设备尽可能集中设置于远离厂边界的位置等降噪措施,并在厂区边界设置围墙隔声。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5)固废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中,一般工业固废为废包装外袋、生化处理污泥,废包装外袋分类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生化处理污泥经浓缩、脱水处理后,外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膜分离废物、废包装内袋、除生化处理污泥以外的其他废水处理污泥、实验室废物,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按照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对固废进行分类暂存,固体废物暂存场库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