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田珍湖100MW渔光一体光伏项目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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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田珍湖100MW渔光一体光伏项目110kV送出工程 |
建设单位 | 津市市汇珍新能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常德市津市市、鼎城区、西洞庭管理区 |
环评单位 | 湖南省百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田珍湖100MW渔光一体光伏项目110kV送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常德市津市市、鼎城区、西洞庭管理区,本期新建田珍湖110kV光伏升压站~涂家湖220kV变电站110kV线路,全线长17.3km,其中架空线路长17.0km,电缆线路长0.3km;涂家湖220kV变电站利用站内预留位置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工程静态总投资2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05万元,占总投资的1.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电磁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田珍湖100MW渔光一体光伏项目110kV送出工程建成投运后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能够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000V/m、100μT的控制限值。 2、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为输电线路送出工程,架空输电线路发生电晕时产生的噪声,可能对声环境及附近居民生活产生影响。根据现状噪声监测结果及类比预测结果可知,本工程架空线路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声功能区标准限制要求,本工程运行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本工程已经投运,根据现场勘察以及现状监测结果显示,运行期的噪声对周边的影响较小。 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运行期间无废水产生。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生活垃圾 本工程运行期间无生活垃圾产生。 (2)检修固废 输电线路在运行期产生少量检修垃圾,属于一般固废,大部分回收利用,少量送至附近的垃圾处理站处理。 5、综合结论 田珍湖100MW渔光一体光伏项目110kV送出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设计和建设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的环境保护措施,输电线路建成后沿线环境保护目标处的电磁环境、声环境均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因此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是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