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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3号建议的回复

2023-05-29 16:01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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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环建复〔2023〕9号B类

尊敬的沈昌健代表:

您在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绿水青山保护的建议》(第003号)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应该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2018年、2020年、2021年省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位居优秀等次,因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明显2018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均获得省政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2020年至2022年生态环境满意度测评得分连续三年保持全省第1,常德市先后获评国际湿地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美丽山水城市等荣誉称号。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及进展成效

1.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气方面,2022年市城区优良天数306天、比2018年增加10天,优良率84%、比2018年提升1.5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40 ug/m3、比2018年下降9.1%;纳入省考核的7个县市空气质量从2020年均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其中桃源县PM2.5年均浓度28μg/m3、汉寿县优良天数达到354天。水方面,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2018年95.7%(共23个考核断面)、2019年95.7%(共23个考核断面)、2020年95.7%(共23个考核断面)、2021年89.1%(共46个考核断面)、2022年91.3%(共46个考核断面),2021年、2022年西洞庭湖水质率先在全省洞庭湖湖体中达到Ⅲ类,沅澧两水干流断面水质均稳定在Ⅱ类及以上,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土壤方面,2022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3%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2.森林资源保护成效明显。科学开展国土绿化。2022年全市完成人工造林26.14万亩、封山育林8.7万亩、退化林修复18.55万亩、森林抚育17.05万亩、人工种草0.11万亩、草原改良0.22万亩。组织全民义务植树。2022年全市共参加义务植树309.2万人次,折算植树1103.19万株,建设“党员林”“抗疫防护林”“青年志愿者林”等义务植树基地136个。着力提升森林质量。采取抚育间伐、补植补造、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措施,逐步解决林分过疏、过密等结构不合理问题,2022年完成森林抚育17.05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5.03万亩。推进生态廊道建设。编制省级生态廊道建设作业设计;选取优势乡土树种,优化树种、林层、林龄结构和空间配置布局,建设体现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特色和具有地带特点的生态廊,2022年完成建设任务1920亩。狠抓森林防火工作。建立市级林长包县、县级林长包乡“一对一”包保责任制;全年共建设宣传警示牌3338块,张贴林长令、禁火令等宣传资料31万余份,签订防火责任承诺书220万余份,出动宣传巡护13.2万人次、宣传车3万余次;组建了10支消防队伍,累计投入758.89万元,新购置森林消防高压水泵64台,配套水带119公里、移动式储水囊7个、水带框背包350个、油锯95把、热成像无人机1台。2022年全市发生一般森林火灾2起,在全省处于较低水平。加强自然生态修复。在全市32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地开展强化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自查及线索图斑现场核查,重点针对自然保护地内非法采砂采矿、违法违规开发建设、严重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等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遏制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争取国、省资金项目,2016年来已累计争取湿地生态修复项目32个、涉及资金1.6497亿元,修复湿地面积9877公顷,生态修复岸线82千米,拆除了一批矮围,建设了一批小微湿地,取得了明显成效。

3.污染防治攻坚纵深推进。自2018年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启动以来,全市已累计完成 “夏季攻势”任务1745项,“夏季攻势”经验每年在全省推介,2022年养殖尾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验被评为省“夏季攻势”典型案例。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编制污染源、应急减排、在线监控企业、落实减排项目任务“四个清单”,强化涉气企业清单管理;深入开展工业炉窑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采取压氮减排、错峰生产、增湿降尘等手段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和臭氧污染,形成了臭氧污染防治常德经验;利用高科技设备精准找源,建立自动监测系统和预警预报平台,多途径、立体化开展空气质量预警预判;依法依规开展烟花爆竹禁烧禁燃、秸秆禁烧、工地扬尘、餐饮油烟管控,加强特护期错峰生产,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以“一湖两水”为主战场,出台《常德市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常德市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攻坚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等,累计完成洞庭湖总磷污染控制与削减任务164项,开展长江保护修复、工业污染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黑臭水体综合整治等专项行动,退养珍珠养殖面积21.4万亩、退养畜禽养殖场近8000家,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桃花源水溪河、沅江鼎城段、西毛里湖、石门仙阳湖、王家厂水库、道水河临澧段、荷花公园、肖家湖等获省“美丽河湖”称号。全市共划定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56处、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76处,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近200个,13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10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均建起了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落实第三方治理和“环保管家”制度。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石门雄黄矿治理修复经验被央视《美丽中国》栏目专题报道。严格受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166家矿山完成生态修复,39家矿山建成绿色矿山,矿山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按期销号。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1650万亩次,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和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

4.突出问题整改扎实有力。紧扣“污染消除、生态修复、群众满意”目标,建立健全领导联点包案机制,全力推动中央、省交办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2017年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长江经济带警示片、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和省生态环境警示片共披露交办我市151个突出环境问题,目前整体销号率达88.8%,其中应于2022年底前销号的133个突出环境问题已全部按期整改并销号(2022年度销号11个),销号进度和质量均居全省第1。尤其坚持把整改成效写在群众家门口,打造了鼎城石板滩石煤矿坑废水治理、桃花源外围违规采砂整改等正面典型案例,整改成效和经验先后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央媒宣传推介;中央交办问题整改成效明显,累计砍伐欧美黑杨12.25万亩,改造精养鱼塘18万多亩,恢复洞庭湖湿地19万余亩,西洞庭湖呈现出“鸟多、鱼多、草多、水好”“三多一好”自然湿地生态;专门制定出台《常德市化肥减量工作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2021年常德市化肥减量增效工作考评办法》《2021年常德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绿肥种植实施方案》等,化肥减量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5.绿色发展迈出坚实步伐。优化产业结构。实施产业发展“千百十”工程,以一个产业一个发展规划、一个配套政策、一个工作专班的机制,推动四大千亿产业、四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常德跻身中国数字经济城市发展百强榜,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成为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园区规模工业产值增长10.4%。推进节能减排。大力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完成水泥、电力、砖瓦、陶瓷、石灰、有色金属、玻璃、有机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获评一批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国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国省级绿色园区、国省级绿色工厂。“十三五”减排目标全面完成;2022年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量分别为6040吨、1208吨、8413吨、1023吨,均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淘汰落后产能。扎实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累计淘汰落后立窑水泥产能257万吨、制革3.2万标张、印染5500万米,关闭粘土砖厂238家,关停整改“散乱污”企业近300家,关闭搬迁化工企业7家,中小煤矿、造纸企业、落后钢铁生产企业全面退出,石煤矿山全部关闭。严格环保准入。制定出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守“三条红线”,严把环评审批关,在全省率先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积极落实减量替代政策,“两高”项目管控工作成效明显,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1.在加强宣传引导方面。一是加强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学习宣传。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深入推进“大讲堂、大培训、大调研、办实事”等活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见行见效。二是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主阵地宣传。大力宣传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等方面先进集体、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及时发布生态环境重大新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三是深化社会宣传促进公众参与。精心组织六五环境日活动;结合生物多样性日、国际保护臭氧层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纪念日开展主题宣教活动,引导公众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培育扶持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开展公众参与案例评选活动,推进环保设施开放和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创建。

2.在推进污染防治方面。紧盯国省部署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让绿色成为常德亮丽底色。蓝天保卫战方面:严格落实《长株潭及传输通道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攻坚行动计划》《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大力实施“能源结构调整、产业结构调整、运输结构调整、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面源系统整治、能力提升”八大专项行动,有效强化大气污染防控措施,有效降低臭氧和颗粒物浓度,坚决守护好常德蓝天白云。碧水保卫战方面:深入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洞庭湖总磷攻坚、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4+1”工程,加强澧县北民湖、安乡珊珀湖、鼎城冲天湖等重点湖库整治,强化园区环境监管,抓好饮用水水源地、医疗机构等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推动全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净土保卫战方面:深入推进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严格农用地风险管控。加强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加强新污染物治理。

3.在加强生态修复方面。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生态脆弱区治理,协调推进沅水澧水、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湖泊等综合治理,加强洞庭湖等河湖湿地保护修复,持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推进“绿盾”专项行动。推进洞庭湖等地生物多样性保护,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加强生物安全管理,筑牢生物安全防线。

4.在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方面。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开展2023年营造林生产,加强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推进完成好2023年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退化林修复、2022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2022年省级生态廊道建设等项目。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推动国土绿化由扩绿为主向提质为主转变,进一步优化科学绿化任务结构。优化提升全民义务植树行动。推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参加植树活动,倡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履行植树义务,示范带动社会各界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植树活动,提升参与率、尽责率。拓宽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其他形式等8类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完善全市义务植树基地规划建设。推广“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破解市民植树热情高、找地植树难的矛盾。积极推广使用各类乡土树种,适度推广使用彩色树种。狠抓森林防火。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巡护巡查,加大火源管控、从严执法力度,确保全市森林防火形势平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按照省、市部署,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地内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结合“绿盾”“洞庭清波”“利剑”“强化自然保护地全面监督”等专项行动,加强自然保护地内巡查力度,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对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并限期整改,切实维护自然保护地良好生态环境。

5.在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方面。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3年完成60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组织各县市区完成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与整改,加强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确保处理设施长期有效运行。推广简单实用、成本适中、技术成熟、群众乐于接受的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建立健全市、县农村厕所革命技术支撑服务体系,逐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以县域为单元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体系建设,强化日常监督和检查,提升运行管理水平;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减少垃圾出村量。抓好中央农村黑臭水体试点项目建设,完成本年度47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积极争取生活污水治理综合试点示范。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施精准施肥,分区域、分作物制定化肥施用限量标准和减量方案,依法落实化肥使用总量控制;推进科学用药,提高农药利用率。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及统防统治覆盖率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全面开展农药包装、农膜等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统筹推进农膜秸秆回收利用,2023年,全市农膜回收率和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2%以上和90%以上。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制度,大力推进以种养结合为重点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利用;推动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提档升级。大力发展标准化生态水产养殖,加快推进规模水产养殖尾水综合治理和池塘生态化改造;加强尾水监测,规范工厂化水产养殖尾水排污口设置。

6.在强化工作机制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调度机制,充分发挥生环委办、河湖长办、整改办等议事协调机构的作用,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责任。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加大向上争取污染防治项目和资金的力度,确保满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通过行政、市场、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突破治理技术难题,压实企业治污责任,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7.在从严执法方面。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精准、高效开展环境执法行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市2023年办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件不少于350件,向公安机关移送行政拘留案件数不少于20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不少于10件。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动群众监督。继续发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两法衔接,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和公检法驻生态环境部门联络室作用,加强联络和沟通,对案件实行闭环管理。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9日


签发人:李宏秋           联系人:吴亚平

联系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7222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