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环境空气质量

2023-07-01 18:06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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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5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3年5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天;优良天数比例为100%,与2022年同期(100%)比较持平;综合指数为2.81,与2022年同期(3.00)相比改善了6.3%;PM2.5平均浓度为28ug/m3,与2022年同期(29ug/m3)相比改善了3.4%;PM10平均浓度为42ug/m3,与2022年同期(42ug/m3)相比持平;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O3。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常德市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6名。

2.区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3年5月,14个区县市(含管理区,下同)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均为100%,平均综合指数为2.66。全市PM2.5月均浓度为26ug/m3,PM10月均浓度为41ug/m3,纳入全省综合排名的7个县市综合指数为(2.51-2.66)之间,排名分别为津市市第41名、临澧县第54名、安乡县第57名、汉寿县第58名、石门县第59名、桃源县第61名、澧县第64名。全市14个区县市综合指数与2022年同期同比变化率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柳叶湖、津市市、澧县、武陵区、鼎城区、安乡县、经开区、高新区、石门县、西湖、临澧县、西洞庭、汉寿县、桃源县。

二、2023年1-5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1.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3年1-5月,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14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5.5%,与2022年同期(86.1%)比较下降了10.6%;综合指数为4.52,与2022年同期(3.95)相比恶化了14.4%;PM2.5平均浓度为57ug/m3,与2022年同期(48ug/m3)相比恶化了18.8%;PM10平均浓度为84ug/m3,与2022年同期(61ug/m3)相比恶化了37.7%;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为PM2.5。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常德市在全省14个市州中排名第14名。

2.区县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3年1-5月,14个区县市(含管理区,下同)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均为82.8%,平均综合指数为3.97。全市PM2.5月均浓度为48ug/m3,PM10月均浓度为76ug/m3,纳入全省综合排名的7个县市综合指数为(3.6-3.85)之间,排名分别为汉寿县第60名、桃源县第67名、安乡县和津市市并列第74名、临澧县第77名、石门县和澧县并列第79名。全市14个区县市综合指数与2022年同期同比变化率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柳叶湖、石门县、武陵区、西湖、高新区、汉寿县、澧县、西洞庭、临澧县、鼎城区、经开区、安乡县、津市市、桃源县。